练 耳
一、考试目的
通过对音程、和弦、节奏、曲调的听辨听写,考查考生的音准感、节奏感、音乐记忆力、记谱法以及对音乐的理解能力。
二、考试内容与要求
1.听写旋律音程。
出题范围:基本音级;自然音程;单音程。
弹奏方式:每个旋律音程弹3遍,每遍之前均给标准音。
评分标准:每个音程2分,共10分。
2.听写和声音程。
出题范围:基本音级;自然音程;单音程。
弹奏方式:每个和声音程弹3遍,每遍之前均给标准音。
评分标准:每个音程2分,共10分。
3.听写三和弦。
出题范围:基本音级;大3、小3、减3、增3和弦及其转位。
弹奏方式:每个和弦弹3遍,每遍前均给标准音。
评分标准:每个和弦2分,共10分。
4.听写短旋律。
出题范围:一共3小题
①②小题:
C大调或a小调,2/4拍或3/4拍,基本节奏型。可包含少量连线节奏与变化音。
第③小题:
3/8拍,四个小节;
C宫系统五声调式,不含变化音,基本节奏型,不含连线。
弹奏方式: 每小题弹3遍,每遍前给出标准音、并预留一小节速度提示
上述旋律中的基本节奏型范围如下:
1
2.考试题型:听写题。
四、考试分值与时量
1.考试分值:满分50分。
2.考试时量:20分钟。
五、题型示例(见附1:样卷)
视 唱
一、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视谱即唱的能力,主要包括基本的音准感、节奏感及音乐表现力。
二、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考试内容
2条曲目:
曲目1.简谱视唱;
曲目2.五线谱:无调号的高音谱表视唱。
考试曲目将于考前一个月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布。
(二)考试要求
1.简谱视唱:4/4拍,包含基本节奏型,连线与休止节奏及简单变化音。
2.五线谱视唱:C大调、a小调、C宫系统调,2/4或3/4拍,以常见的节奏形态与流畅的旋律进行为主要内容,并应掌握附点音符、切分音、三连音、休止符、音程大跳(八度之内)及经过与辅助等形式的变化音。
三、考试形式与要求
1.单独视唱。考生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考前公布的视唱曲目中现场抽取简谱和五线谱各1条。
2.演唱之前由主考老师在钢琴上弹出该条曲目的主和弦及第一个音,考生视谱即唱(无准备时间)。
3.挥拍或击拍形式均可,个别考生由于嗓音条件所限,也可自行定调。
四、考试分值
简谱视唱,无调号的高音谱表视唱各50分,共100分,占总分值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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