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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已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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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已开通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今日开通2020年上海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准考证打印时间:8月27日10:00至9月2日24:00。广大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jbm6.mof.gov.cn/ksbm/usercxzkz.jsp),点击“准考证打印”按钮,选择上海市和证件类型(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港澳居民证、台胞证等),并录入证件号码和附加码,点击〔查询〕按钮进入下一级页面后,再点击〔打印〕,自行打印准考证。  

  未在上述时限内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视作放弃考试。2020年上海设中级83个考点、554个考场。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2020年上海市中级会计职称准考证打印入口开通

  点击进入进入2020年上海市中级会计职称准考证打印系统

  问题:身份证过期,可能无法在考前拿到换领的身份证,是否可用临时身份证或者已到期的身份证可否进考场?

  答:按照现行规定,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如身份证过期,请务必于考前到公安部门办理临时身份证。

  2020上海考生防疫要求

  一、考生务必至少提前14天完成本人上海“随申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注册申请(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相关手机APP完成),并下载打印《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承诺书》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并确认签字,考生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如考生考前14天在沪或已到沪,建议非必要不离沪。

  二、如考生在考前14天内有发烧、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在备考期间,请注意勤洗手,到公共场所请随身携带口罩,人员密集时/处,请佩戴口罩。请尽量做到居住地和考点之间保持“两点一线”,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至少1米)。

  三、考试当日,考生须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

上海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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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17年上海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通知》得知,2017年上海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2017年9月9—10日。中级资格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批次及方式
9月9日
(星期六)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第一批次
13:30-16:00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9月10日
(星期日)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第二批次
13:30-16:00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2017年上海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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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本市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6〕24号)的要求,现将本市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前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等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前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四)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前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即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级资格);

  2.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即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级资格);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即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级资格)或在大中型企业的财务会计岗位上担任负责人(正、副科级以上)职务满2年,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即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级资格);

  4.大学专科毕业,累计从事财务会计工作15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财务会计工作11年以上,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即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级资格)。

  本通知所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相关专业中级资格”,是指经济师、统计师、审计师;“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