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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2016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2016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即将开始,各位参加教师资格证认定的考生也要时刻关注着考试资讯,第一时间了解考试动态。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浙江丽水2016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浙江丽水2016下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单位(学校、幼儿园),有关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现将201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通知,201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求于2016年12月23日前结束。请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相关政策和本通知要求及时做好宣传、认定工作。

  二、分级管理

  根据《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规定,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各县(市)教育局现场确认、丽水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认定,其中市直、莲都区及开发区的申请认定人员直接到丽水市教育局现场确认。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现场确认和组织认定,其中市直、开发区的申请认定人员由莲都区教育局负责现场确认和组织认定。

  三、收费标准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费〔2009〕46号)精神,并报经市物价局同意,对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考试人员可收取教师资格考试费每人280元。已经取得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员不再组织考试,也不收取考试费用。

  四、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

  申请认定人员请于2016年10月17~26日(工作日上班时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请区分全国统考及非全国统考(原省考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者及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报名入口,2017年开始将不再受理非全国统考人员(2011年前入学的普通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相应教师资格除外)。

  (二)现场确认

  申请认定人员请于10月26-28日带上相关材料到户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其中市直、莲都区及开发区的申请人员直接到丽水市教育局人事处(囿山路12号)现场确认。各地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安排详见附件。逾期未确认者将不能参加本次认定。现场确认时,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告知申请人员关注“丽水教育网”,认定工作相关信息将适时在网上公布。现场确认时请携带:

  ①《申请人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