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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22年第三十六批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

 

江苏省2022年第三十六批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已经新鲜出炉,小编已将完整名单整理如下,感兴趣的来看看吧!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江苏2022年第三十六批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2年第三十六批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的通知

  苏建函注册〔2022〕446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省有关厅、局: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建管企〔2007〕22号),经审核,张明媚等2210人符合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现予以公布。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9月14日

完整名单点击下载附件:2022年第三十六批二级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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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11月23日起停止收取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和印章费

 

  海南11月23日起停止收取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和印章费,这是真的吗?一起来看看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信息吧!希望对您有用,感谢您的阅读,还请继续关注本网站哦,小编将及时为您更新最新消息!

海南11月23日起停止收取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和印章费

  海南省建设培训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发布了关于停止建造师注册和印章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提到,自2018年11月23日起,停止收取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和印章费等问题。详情如下:

  关于停止建造师注册和印章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建筑业企业相关单位:

  根据上级通知精神,自2018年11月23日起,停止收取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的注册和印章费,对2018年11月23日前已受理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二级临时建造师)注册业务的,由我中心完成印章制作及发放工作。

  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继续延用全国相关管理机构统一的印章模式,其印章制作由印章制作人前往所在地经印章厂自行刻制。

  海南省建设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8年11月23日

  来源:海南省建设培训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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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二级注册建造师网上申报办事指南

 

  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江西二级注册建造师网上申报办事指南》,更多二级建造师考试相关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江西二级注册建造师网上申报办事指南

  一、流程

  1、登陆“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www.jxjst.gov.cn)”,进入“网上办事”后,在业务系统中选择进入“江西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再选择进入“个人账号登陆”,录入信息,将相应原件扫描件上传保存信息后上报至企业。

  2、企业凭加密锁登陆“企业CA登陆”录入信息,按要求完善申请人员的相关信息,将相应原件扫描后上传。

  3、企业点击上报到设区市或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后,打印生成带有条形码和二维码的申请表,申请人签字,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章和企业负责人签字后加盖企业公章。无条形码和二维码的申请表不予认可。

  4、申请人或企业携带申请资料(具体资料清单见下文)到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或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验原件。

  5、申请二级建造师初始(增项、重新、延续)注册的,设区市或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原件核验后确认合格的,在系统中点击上报,并将注册材料统一报送到我厅行政审批处。

  申请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注销注册及遗失补办的,设区市或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原件核验后确认合格的,在系统中点击上报,由申请人或企业提供相应的材料报送到我厅行政审批处。

  注:省直有关厅(局、集团公司)下属企业的申请事项直接在系统中上报到我厅。其中,申请二级初始(增项、重新、延续)注册事项的,申请材料由省直有关厅(局、集团公司)统一携带到我厅行政审批处核验;申请变更注册、注销注册及遗失补办的,申请材料可由申请人或企业自行携带到我厅行政审批处核验。

  二、资料清单

  (一)初始注册需提交核验的资料

  1、带有条形码和二维码的《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原件(申请人签字,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章,另附一寸彩照)(一式一份,其中涉及公路、水利专业的,每涉及一个专业须另增加一份);

  2、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及身份证明原件;

  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原件;

  4、逾期申请初始注册者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

  5、申请初始注册同时申请多专业注册的,还应当提交注册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原件。

  (二)延续注册需提交核验的资料

  1、带有条形码和二维码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申请人签字,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章)(一式一份,其中涉及公路、水利专业的,每涉及一个专业须另增加一份);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3、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4、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原件;

  5、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

  (三)增项注册需提交核验的资料

  1、带有条形码和二维码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申请人签字,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章)(一式一...

2017年江西二级注册建造师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有关事项通知

 

  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江西二级注册建造师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有关事项通知》,更多二级建造师考试相关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江西二级注册建造师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有关事项通知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局(建委),赣江新区城乡统筹局,省直有关厅(局、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方便服务对象,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我厅组织开发了二级注册建造师网上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系统,经研究,决定对二级注册建造师实行网上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我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的所有申请事项,均须通过我厅二级注册建造师网上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系统(即“江西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二级建造师管理系统”)申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均须通过“二级建造师管理系统”进行受理、审核、审批和打印证书。

  (二)二级建造师有关申报事项受理时间不变,即:二级建造师初始(增项、重新)注册等申报事项在每年1月、3月、5月、7月、9月、11月的25日至30日(遇节假日顺延)集中受理;延续注册申报事项在每个月的25日至30日(遇节假日顺延)集中受理;变更注册、注销注册、遗失补办等申报事项随时受理。

  二、申报和审批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jxjst.gov.cn),点击“网上办事”,进入“二级建造师管理系统”,选择个人账号登陆申请事项,按要求认真填报信息、数据并将相关申报材料原件扫描上传,检查确认无误后点击上报至企业,再由企业完善信息后点击上报至注册所在地设区市或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打印出带有二维码及条形码标识的申请表(无二维码及条形码标识的申请表无效),签字、盖章后报至设区市或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认真核验材料原件的真实性,核对“二级建造师管理系统”中材料扫描件是否与材料原件一致,将符合二级建造师申报事项条件的申报材料上报我厅。

  (三)注册地在我省的中央驻赣企业、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管理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和其他省直厅(局)下属企业申请二级建造师相关事项的,在“二级建造师管理系统”中直接上报我厅。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方式

  (一)申报材料

  1.二级建造师的初始(增项、重新、延续)注册申请事项,需提供以下材料:

  (1)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厅(局、集团公司)或上级主管单位同意报送申报材料的公函;

  (2)经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厅(局、集团公司)或上级主管单位签署初审意见、加盖公章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汇总表》(1份);

  (3)申请初始(增项、重新、延续)注册事项的,需提供《二级建造师初始(增项、重新、延续)注册申请表》及其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或省直管试点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二级建造师初始(增项、重新、延续)注册初审意见表》。(每位申请人一式1份,涉及...

安徽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相关情况说明

 

  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安徽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相关情况说明”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关于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相关情况的说明

各位学员: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教育培训管理平台自试运行以来,已经完成了二级注册建造师六个专业的继续教育部署。学员可以通过本平台进行报名、学习,取得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现将各专业所需要学习的培训项目公布如下(现场面授课程会陆续开展,请关注平台通知公告内容):


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学习项目一览表

专业类别

学习项目

平台在线学习

学时数

现场面授培训

学时数

建筑工程

主项

公共必修课

30

建筑工程必修课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