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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派留学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才能申请

 

  要出国留学,除了自费去留学,还有一种方式就是公派的留学。国家的公派留学需要什么条件?学生们要如何申请?到出国留学网这里来了解公派留学的要求吧。

  一、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条件

  (1)外语条件

  各类出国留学人员都应掌握相应国家的语言文字,能够比较熟练地运用外文阅读专业书刊,有一定的听、说、写能力,经过短期培训即能用外语进行有关学科的学术交流。出国大学生和研究生的外语能力必须达到能听课的水平。

  (2)业务条件

  出国大学生应是高中毕业、成绩优秀的人员。出国研究生应是具有大学毕业及以上水平的成绩优秀的人员,并应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规定出国前参加实际工作的年限。

  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应是教学、科研、生产的业务骨干,具有大学毕业及以上水平,并在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及工矿企业等部门中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特殊优秀者或因工作需要者可适当缩短),或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或从事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

  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的年龄,应根据出国留学的不同种类确定,一般不得超过五十岁。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的短期(三至六个月)出国访问学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3)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思想品德优良,在实际工作和学习中表现突出,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4)身体条件

  各类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健康状况,必须符合出国留学的规定标准,经过省、市一级医院检查并得到健康合格证明书(证书有效期为一年)。

  二、如何申请

  1、国家留学基金全额资助项目、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按照“个人申请,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并由留学基金委委托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及单位的申请。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受理申请材料及对材料进行审核等事宜。各受理机构的地址及电话请上国家留学网查询。

  2、专项出国留学项目及有关合作项目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由各有关单位按项目要求统一组织申报并提交申请材料,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申请。部分项目如高校基础课任课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俄罗斯艺术类项目等,留学基金委将委托有关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具体项目请查阅附件五《通过受理机构申请项目一览表》)。其他项目由留学基金委按项目要求直接受理申请。部分项目的遴选事宜,留学基金委将及时在国家留学网上公布并将遴选通知发至有关单位,在此之前暂不受理申请。具体申请办法请查阅《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

  三、申请流程

  1、查阅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了解选派计划、选派类别、基本申报条件和申请时间等相关信息;

  2、按留学身份、拟留学国别查询可申报项目,了解具体选派办法,确定拟申请留学项目及具体派出渠道;<...

公派留学生要有什么条件才能申请呢

 

  公派留学属于比较优越的留学选择,项目多而且资助丰厚,如果能够成功申请,将会对未来很有帮助。接下来和出国留学网看看公派留学生要有什么条件才能申请?

  选派类别

  ■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 访问学者:3-12个月。

  ■ 博士后:6-24个月。

  ■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 联合培养博士生(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6-24个月。

  ■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 联合培养硕士生(在国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3-12个月。

  ■ 赴国外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一般为36-60个月,具体以相关项目规定为准。

  ■ 本科插班生(在国内攻读学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毕业设计或实习等):3-12个月。

  资助规划

  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主要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他国家战略和重要行业发展急需领域。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在校学生,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符合申请项目的其他具体要求。

  ■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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