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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级统计师考试知识点精选:工业品价格统计

 

  要参加2018年统计师考试的同学们,出国留学网为你整理“2018年初级统计师考试知识点精选:工业品价格统计”,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广大放松心态,从容应对,正常发挥。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哦!

  2018年初级统计师考试知识点精选:工业品价格统计

  工业品价格统计

  采用抽样调查与重点调查,重点调查将全国国有企业和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非国有企业列为调查对象,采用主观选样的方法选择重点调查企业;抽样调查是把将年销售收入在500万以下的非国有企业作为抽样对象,采用随机抽样的调查方法,选择有一定代表性的调查企业。

  代表产品的选择原则

  1.按工业行业选择代表产品。

  2.选择对国计民生影响大的产品。

  3、选择生产较为稳定的产品。

  4、选择有发展前景的产业。

  5、选择具有地方特色的产品。

  全国的工业品调查目录一般五年修订一次,在产品更新换代快等特殊情况下可提前修订。

  代表企业的选择原则

  对于每个代表产品(规格品),每个城市要选择多个企业进行填报。在选择代表企业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按工业行业选择调查企业,各中类行业原则上都要有调查企业。调查企业要合理分布,不能遗漏,也不能过于集中。

  (2)大型企业应尽量都选上(或占相当大比重)。

  (3)选择生产稳定、正常的企业作为调查对象。

  (4)选择企业时要兼顾不同所有制形式。不仅选择国有企业,也要选择非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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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级统计师考试《基础知识》考点:综合指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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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初级统计师考试《基础知识》考点:综合指标法

  综合指标法

  统计研究现象的数量方面的特征是通过统计综合指标来反映的。所谓综合指标,是指用来从总体上反映所研究现象数量特征和数量关系的范畴及其数值,常见的有总量指标、相对指标,平均指标和标志变异指标等。综合指标法在统计学、尤其是社会经济统计学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描述统计学的核心内容。如何最真实客观地记录、描述和反映所研究现象的数量特征和数量关系,是统计指标理论研究的一大课题。

  统计模型法

  在以统计指标来反映所研究现象的数量特征的同时,我们还经常需要对相关现象之间的数量变动关系进行定量研究,以了解某一(些)现象数量变动与另一(些)现象数量变动之间的关系及变动的影响程度。在研究这种数量变动关系时,需要根据具体的研究对象和一定的假定条件,用合适的数学方程来进行模拟,这种方法就叫做统计模型法。

  统计推断法

  在统计认识活动中,我们所观察的往往只是所研究现象总体中的一部分单位,掌握的只是具有随机性的样本观察数据,而认识总体数量特征是统计研究的目的,这就需要我们根据概率论和样本分布理论,运用参数估计或假设检验的方法,由样本观测数据来推断总体数量特征。这种由样本来推断总体的方法就叫统计推断法。统计推断法已在统计研究的许多领域得到应用,除了最常见的总体指标推断外,统计模型参数的估计和检验、统计预测中原时间序列的估计和检验等,也都属于统计推断的范畴,都存在着误差和置信度的问题。在实践中这是一种有效又经济的方法,其应用范围很广泛,发展很快,统计推断法已成为现代统计学的基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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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统计师考试考点:统计机构与统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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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级统计师考试考点:统计机构与统计人员

  一、统计机构的设置

  统计机构是指从事统计调查、统计数据加工整理、统计分析预测、统计信息咨询和统计协调管理等活动的组织。我国的统计机构分为两种:政府综合统计机构和部门统计机构。

  1、政府综合统计机构,是指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独立设置的统计职能机构,包括国务院设立的国家统计局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统计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受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双重领导,在统计业务上以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领导为主。

  2、部门统计机构,是指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部门统计任务的需要而专门设置的统计职能机构。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各部门的统计机构和统计负责人在统计业务上并受国家统计局或者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指导。

  二、统计机构的职责

  1、国家统计局的职责

  (1)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和计划,制定统计工作规章,制订统计工作现代化规划和国家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

  (3)健全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统计指标体系,制定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制定或者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国家统计标准,审定部门统计标准。

  (4)在国务院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全国社会经济抽样调查。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职责,六条略

  3、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统计机构的职责,五条略

  4、乡镇统计机构和统计员的职责,三条略

  三、统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1、统计人员的职责及基本要求

  (1)统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不得有其他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2)统计人员应当实事求是,恪守职责道德。

  (3)统计人员应当对其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资料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4)统计人员进行统计调查时,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颁发的工作证件。统计调查对象在统计人员未出示工作证件的情况下有权拒绝调查。

  (5)统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2、统计人员的职权

  (1)统计人员依照《统计法》规定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

  (2)统计人员进行统计调查时,有权就与统计有关的问题询问有关人员,要求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资料并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