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卫生资格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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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考试科目

 

  还不清楚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小伙伴,赶紧来瞧瞧吧!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考试科目”,本文仅供参考,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资讯!

  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一、临床医学专业:

  (一)初级:

  根据462号文件精神,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的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

  (二)中级:

  1、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3)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4)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2、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4)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5)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一)参加药(护、技)士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二)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其中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和全科医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

天津2018年卫生资格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准备参加2018年卫生资格考试吗?出国留学网为你整理了<天津2018年卫生资格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供你参考,更多卫生资格考试资讯本网站将持续更新,敬请关注。

  天津2018年卫生资格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根据“天津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及有关问题的预通知”得知,天津2018年卫生资格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为:

  人机对话专业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26、27日

6月2、3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0:45-12:15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15-17:45

  纸笔作答专业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2018年卫生资格考试时间变了 你知道么?

 

  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安排已经确定,将于2017年12月28日全面启动。出国留学网为您整理了《2018年卫生资格考试时间变了 你知道么?》,希望对您有帮助,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

2018年卫生资格考试时间变了 你知道么?

  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终于公布了,出国留学网发现和去年的考试时间相比,今年人机对话相关专业知识、专业时间能力考试时间都有提前15分钟,具体考试安排如下:

  以下是关于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安排的预通知,具体安排以人社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为准。

  一、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26、27,6月2、3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0∶45—12∶15

专业知识

14∶00—15∶30

2018年卫生资格考试时间5月26、27,6月2、3日

 

  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安排已经确定,将于2017年12月28日全面启动。出国留学网为您整理了《2018年卫生资格考试时间5月26、27,6月2、3日》,希望对您有帮助,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

2018年卫生资格考试时间5月26、27,6月2、3日

  根据<关于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可知: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5月26、27,6月2、3日。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代码102-111、202、204 -216、301-365、367、374-391的专业4个科目实行人机对话的考试方式。101、201、203、366、368-373的专业4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 【一览表】

  点击查看>>>>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点击查看>>>>2018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和考试方式

  一、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26、27,6月2、3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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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卫生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你准备参加2018年卫生资格考试吗,出国留学网为你带来<2018年卫生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供你参考,更多卫生资格考试资讯,网站将持续更新,敬请关注!

2018年卫生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时间尚未公布。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预计为2018年5月19、20日、26、27日。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临床医学、中药学等73个专业(102、104、202、204 、206、215 、301-360、367、374、376、377、378 、387、391)的4个科目实行人机对话的考试方式。其他45个专业的4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 【一览表】

  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仅供参考)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19、20、26、27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1∶00—12∶30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30—18∶00

  

2017年卫生资格考试科目代码

01-19

 

  本文“2017年卫生资格考试科目代码”,跟着出国留学网卫生从业资格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一、初级(士)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101 药学 107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102 中药学 108 营养
103 口腔医学技术 109 理化检验技术
104 放射医学技术 110 微生物检验技术
105

2017年卫生资格考试时间确定:5月20-21、27-28日

 

  2017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已经开始了,出国留学网卫生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年卫生资格考试时间确定:5月20-21、27-28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关于2017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得知,2017年卫生资格考试时间为5月20-21、27-28日,具体考试安排如下:

  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20、21、27、28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1∶00—12∶30
专业知识

2017年卫生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

 

  2017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已经开始了,出国留学网卫生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年卫生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6〕1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卫生计生委(卫生局):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74号)安排,为保证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经过规范化培养的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报名参加201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6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四、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对未列入《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的专业,仍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继续采取评审或自行组织考试等办法确认其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

  五、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六、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七、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