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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公告

 

  2016下半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即将到来,出国留学网高级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四川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公告”,希望广大考生继续关注报考资讯。想了解更多关于高级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四川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高级资格考试公告

  现将四川省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具体条件

  高级报名资格

  申请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基本条件。(2)符合原四川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4】102号)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考试科目

  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生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达到四川省当年评审使用标准的,取得四川省当年参评使用标准成绩证明,该成绩证明只在该考试年度四川省范围内有效。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报名方式

  (一)四川省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缴费和前审方式,具体流程如下: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生成报名回执表;前一年度报过中、高级考试的人员,进入系统时系统会自动调取上一年已经保存的信息,有变化的地方可以修改,然后生成报名回执表。报考人员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持报名回执表及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加盖鲜章)、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香港、澳门居民还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到网报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并确认。现场确认通过的考生,根据报名回执表上的网络报名注册号进入网上缴费系统完成缴费,网上缴费成功才能视为报名成功。

  (二)1991年9月1日后出生的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港澳台考生或军队、武警以及会计从业资格由中央主管单位直属管理的央属驻川单位考生直接持上述证明材料到各报名点现场报名并审核、确认报名资格。现场确认通过的考生,根据报名回执表上的网络报名注册号进入网上缴费系统完成缴费,网上缴费成功才能视为报名成功。

  如果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报名资格的,考试管理机构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考生报名网址为:http://kzp.mof.gov.cn/

  五、报名时间及打印准考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