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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13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学习笔记(5)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这其中有三个层次:一是单独设置会计机构;二是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三是不具备会计机构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例题1·判断题】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各单位原则上应设置会计机构,不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必须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

  【答案】×

  (一)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

  各单位是否设置会计机构,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来决定,即各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会计业务的繁简情况决定是否设置会计机构。单位是否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一般取决于如下因素:

  1.单位规模的大小。

  2.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

  3.经营管理的要求。

  不设置会计机构的应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会计主管人员是负责组织管理会计事务、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职权的负责人。

  【重点提示】注意这里的会计主管人员和我们一般常说的主管会计不同,会计主管人员的地位相当于会计机构的负责人。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重点)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在一个单位内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在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情况下,该负责人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比如财务处处长、财务科科长;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而是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的情况下,被指定为会计主管人员的人就是负责人。

  (三)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执法或者执业的公正性,对可能影响其公正性的执法或者执业的人员实行职务回避和业务回避的一种制度。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重点提示】要注意掌握这两种应当回避的情形,同时,要注意理解各种亲属关系。此处容易出多选题,而且出题比较灵活。

  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兄弟姐妹、叔侄等)以及近姻亲关系(岳父岳母和女婿,公婆和儿媳等)。

  二、代理记账

  (一) 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

  设立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由审批机关颁发...

天津2013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学习笔记(4)

 

  第四节 会计监督

  会计监督指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是我国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监督有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之分,其中,外部监督包括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单位内部监督、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

  【重点提示】一定要掌握我国“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

  【例题1•多选题】会计监督体系包括( )。

  A.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B.会计工作的国家监督

  C.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D.新闻媒体监督

  【答案】ABC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指一个单位为了保护其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要求,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防止舞弊,控制风险等目的,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制度和方法。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和对象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内部会计监督中的任务主要是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在进行会计核算的同时,对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保证单位财务会计活动和经济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有关管理规定。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组织实施,对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实施承担最终责任。

  【重点提示】注意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在主体和对象上的区别。

  (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重点)

  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具体要求是:

  第一,经济业务事项、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记账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做到职权明确,程序规范,责任清楚。

  第二,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要实行职务分离。

  第三,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应当相互制约。

  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

  《会计法》对重要经济业务事项决策和执行程序的要求,突出了两点:一是决策和执行的程序应当明确,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决策和执行程序中应当体现决策人员与执行人员之间能够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既要防止权限过于集中,也要防止政出多门、各行其是。

  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财产清查制度是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部分地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实地盘点和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进行清查核对的一种制度。各单位不仅要建立财产清查制度,而且要明确规定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组织程序,保证财产清查制度得以具体落实。

  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内部审计是在一个组织内部对各种经营活动与控制系统的独立评价。内部审计既是内部控制的一个组成部分,又是内部控制的一种特殊形式。明确“对会计资...

天津2013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学习重点(3)

 

  第三节 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通过确认、计量、报告等环节,对特定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预算执行过程进行的反映。会计核算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是会计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整个会计工作的核心和重心,它往往贯穿于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的全过程。会计核算过程主要包括取得和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一、总体要求

  (一)会计核算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是对会计核算最基本的要求,也是保证会计资料质量的关键。

  【知识链接】实际发生的事项是单位在生产经营或者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活动。

  (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会计法》规定: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知识链接】会计资料是记录会计核算过程和结果的载体,是反映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评价经营业绩、进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所谓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所谓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的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即篡改事实;所谓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是指通过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或直接篡改财务会计报告上的数据,使财务会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借以误导、欺骗会计资料使用者的行为。

  【重点提示】一定要注意伪造和变造的区别。伪造是无中生有,而变造是在真实会计资料上进行改造。

  【例题1·单项选择题】A单位会计王某采用涂改手段,将金额为10000元的购货发票改为40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该行为属于( )。

  A.伪造会计凭证

  B.变造会计凭证

  C.伪造会计账簿

  D.变造会计账簿

  【答案】B

  【例题2·判断题】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 )

  【答案】√

  【例题3·判断题】变造会计凭证的行为,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方法改变会计凭证真实内容的行为。( )

  【答案】√

  二、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和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并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

  会计凭证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填制、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的首要环节。

  (一)原始凭证

  【知识链接】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时由经办人员直...

天津2013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学习重点(2)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二是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三是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重点提示】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包括的三个方面必须牢记。容易考多项选择题。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我国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原则是 “统一指导、分级管理”。财政部作为全国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全国的会计工作进行统一指导,对地方的会计管理工作予以指导、监督;地方财政部门在财政部的统一指导下,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管理工作。

  【重点提示】我国会计工作的主管机关是财政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的原则是“统一指导、分级管理”。

  财政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包括:

  (一)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八条规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实施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主要包括:企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和会计信息化标准等。

  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是财政部门管理会计工作的一项最基本的职能。

  (二)会计市场管理

  会计市场管理包括准入管理、过程监管和市场退出管理。

  1.会计市场准入管理。包括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等。

  【知识链接】我国规定从事社会审计业务的人员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我国实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才可以申请成为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必须加入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注册会计师可以申请设立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股东应当具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最近连续五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的经历。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由省级财政部门审批,批准后,报财政部备案。

  根据规定,持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才可以对上市公司和证券期货相关经营机构进行审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由财政部和证监会联合审批。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2.市场运行过程的监管。

  3.会计市场退出管理。

  (三)会计专业人才的评价

  我国阶梯式的会计专业人才评价机制已经形成,包括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人才评价机制和会计行业领军人才的培养评价等。

  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会...

天津2013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学习重点(1)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一、会计法律

  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它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法律总规范。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制度,分别是《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

  【重点提示】重点掌握会计法律的制定主体及效力。会计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在会计法律制度中效力最高。

  (一)会计法

  《会计法》是我国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开展会计工作,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的基本依据。《会计法》属于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也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

  1.《会计法》立法宗旨

  《会计法》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会计法》的立法宗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立法“规范会计行为”

  这是制定《会计法》的直接目的,也是经济发展之后形成的客观需要。经济的发展决定了会计的进步。现代会计成了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信息成了合理决策的重要依据。在此情况下,会计行为需要规范化,制定会计法就成为经济发展、会计进步的必然需要。

  (2)通过立法“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是会计行为必须遵循的一条根本性的指导原则,是保证会计管理能真正有效的前提,也是会计信息的基本价值所在。因此,在确立会计行为的基本规范时,首要的规范是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在《会计法》所确立的各项行为规则中,也都体现了这一根本原则。

  (3)通过立法发挥会计工作的职能作用

  “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是《会计法》的另一重要的立法宗旨。《会计法》的这两个立法宗旨是辩证统一的,两者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没有规范的会计行为和高质量的会计资料,发挥会计工作在“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就难以成为现实。

  2.《会计法》的适用范围

  《会计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会计事务都适用《会计法》。

  (二)《注册会计师法》

  【例题1·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属于( )。

  A.会计法律

  B.会计行政法规

  C.会计规章

  D.会计规范性文件

  【答案】A

  二、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重点提示】会计行政法规制定主体为国务院。效力低于会计法律,高于会计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举例】我国当前施行的会计行政法规有两部,如1990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2000年6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