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广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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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广西师范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学校在2019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现有汉语言文学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广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广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师范大学,部标代码为10602,英文名称为“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注册地址为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王城1号,学校有王城、育才、雁山3个校区。

  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高校,广西重点建设的“国内一流大学”高校,上级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培养包括普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及外国留学生等在内的各类专门人才。

  第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校党委、校行政统一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日常事务,工作职责主要是:按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广西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实施招生工作,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按相关规定主动公开各类招生数据和信息等。

  第六条 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在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广西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情况,以其投档成绩和所填报专业志愿为依据,择优录取。

  第九条 我校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及办法进行。实行高考改革的省(市)严格按照学校提前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和各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选考科目须满足学校专业科目要求。

  第十条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按平行志愿投档的专业,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原则上对该专业进行志愿征集,志愿征集办法按各省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投档规则确定提档比例。我校设定的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1.05之内,具体比例依据生源情况及招生省份的文件要求制定。

  第十二条 根据师资情况,学校公共外语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高考外语选择了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志愿。入学后,非外语类专业学生的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课程。

  第十三条 我校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

广西师范大学2018考研招生简章

 

  出国留学考研网为大家提供广西师范大学2018考研招生简章,更多考研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广西师范大学2018考研招生简章

  广西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高校。有王城、育才、雁山3个校区,校园面积4100多亩;全日制本科生25054人,硕士生6046人,博士生157人,各类留学生1600余人。经过85年的建设发展,已成为一所教师教育特色鲜明、文理学科均名列全国百强、国际交流合作广泛的综合性大学。特别是“十二五”以来,学校综合实力大幅提升,在2016年公布的艾瑞深中国校友会《2016中国大学评价研究报告》中,学校名列中国大学综合排行榜第143位,较2011“十二五”开局之年的191位上升了48位。

  学校创办于1932年,在85年的办学历史中,学校始终秉承“尊师重道、敬业乐群”的校训精神,努力培养各类师资和社会所需专业人才。抗战时期,与西南师范学院、昆明师范学院一起,成为抗日大后方著名的三所高等师范院校,并被誉为“西南民主堡垒”。1943~1978年,是广西唯一一所培养本科学历教师人才的高校。改革开放以来,学校继承传统,彰显特色,引领和服务广西基础教育,充分发挥了广西教师教育的龙头作用。

  悠久的办学历史,得天独厚的办学环境,名师荟萃的文化传承,积淀了学校深厚的文化底蕴。

  学校是广西具有博士授予权的6所高校之一,拥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0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学科专业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大门类。

  一、招生人数

  2018年,我校拟招收2500名硕士研究生,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500名、接收推免生120名。详情见我校2018年招生目录,实际招生数以国家下达计划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⑶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注:考生学历均须在学信网可查或出具书面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⑷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我校部分招生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或不招收跨专业同等学力考生,详见我校《2...

2012年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招生简章

06-21

标签: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实施好“阳光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全称为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部标代码为13641,注册地址为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雁中路3号。

  第三条 学校办学类型为独立学院,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二章 录取

  第四条 根据国家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通知和招生省级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实施录取。

  第五条 学院各本科专业的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按照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安排的录取批次和独立学院投档分数线及投档办法进行录取。

  第六条 在实施顺序志愿录取模式下,按招生计划数的120% 比例投档;实施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下,按各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最高比例投档。

  第七条 对文理科各专业的进档考生,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录取。考生所报的全部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其高考成绩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八条 新生入学后,非外语类专业教学活动中,涉及外语的均使用英语。各专业录取不设男女生比例。

  第九条 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经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批准后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专业的招生计划,相对增加生源充足专业的招生计划。对生源比较充足的热门专业,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增加招生计划。

  在我院投档线上按专业志愿录取过程中,因生源不足、且无专业志愿考生调剂录取时,将视总体生源情况,在省级招生部门的政策范围内申请适当调低投档分数线,或向有关省招办申请,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条 新生入学后,在教学条件允许的前提下,结合学生的专业志愿及录取情况,可适当考虑学生专业调整的要求。

  第十一条 艺术设计、音乐学、舞蹈学专业的志愿考生,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省控分数线的,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志愿考生,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省控分数线的,按照文化、专业分的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 (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 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在专业分和主科分都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我院在山东省的音乐学、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三个专业以及在江西省的艺术设计专业(影像设计)方向进行术科单独测试,在录取时均使用我院校考成绩。其他招生省份和专业均使用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

  当各省招生计划未能完成时,在该省录取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认可其他同层次以上院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二条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三条 学院为充分完成国家招生计划任务,对已投档考生将进行电话确认,其中对于因个人原因确需放弃录取资格者,经学院确认、同意后,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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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2015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为您提供最及时的资讯,下面的广西师范大学2015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15年广西师范大学美术、设计类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广西师范大学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大学,坐落在世界著名山水旅游名城、历史文化名城桂林市,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学科门类较为齐全的地方综合性大学。建校80多年来,学校为国家尤其是广西培养了近27万名教师和其他专业人才,共有王城、育才、雁山3个校区,校园面积4100多亩。 学校现有21个教学学院(含独立学院——漓江学院),拥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12个二级学科、2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154个二级学科、和72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学校现有在校各类学生近40000名,其中,全日制本科生22440余人,博士生及各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共计5455人。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员工2342人,其中专任教师1421人,在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914人,占64.3%。学校校园文化繁荣,传承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弘扬“独秀精神”和“乐群文化”;国际交流广泛,先后与40多个国家与地区的约200多所高校和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 。 二、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概况 美术学院、设计学院办学条件完善,设备齐全,环境优越。拥有美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美术学院开设有美术学、书法学、绘画(含商业插画方向)3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设计学院开设有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工业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含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动画(含数字媒体艺术方向)、公共艺术等8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建有虚拟现实实验室、平面设计实验室、数字艺术CAD实验室、动画实验室、模型制作实验室、陶艺实验室、名画临摹室、影像室、丝网室、铜版室、美术馆等现代化的教学场所,并购置了大量新版图书资料和仿真名画,供学生学习、临摹。 美术学院、设计学院师资力量较雄厚,现有在职教职工128人,其中教授16人、副教授23人、博士2人,聘请了中央美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江南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国美院等著名院校艺术家为客座教授,学院有多名青年教师有海外留学经历。同时学院充分利用专业优势和地域优势,积极拓展对外学术交流的空间,构建了与日本、泰国、印尼等东南亚国家的高校之间进行艺术交流和学术研讨的常态化格局,形成了“面向未来,面向国际,开放办学”的理念。 三、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广西师范大学 (二)学校代号:10602 (三)收费标准 美术学、书法学、绘画(含商业插画方向)、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含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动画(含数字媒体艺术方向)、公共艺术等专业预收学费为:12000元/学年;工业设计专业预收学费为:7700元/学年。 注: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校际交流项目除外)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收费标准最终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核批的标准执行,依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分学年预收,毕业时按照实际修读的课程学分结算学费,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清算学费。 (四)报考须知 1.招生对象 高中毕业生、中等艺术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 2.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招生规定,通过本省美术类联考并取得合格证。 (2)美术学、绘画、绘画(商业插画方向)、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工业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含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动画(含数字媒体艺术方向)、公共艺术、书法学等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3)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服装设...

2017陕西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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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陕西师范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学校。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为进一步探索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和人才综合评价机制,选拔具有创新精神、相关学科发展潜质及特长突出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精神制订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校面向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开展自主招生工作,拟选拔录取 100人以内,考生限报一个专业(类),具体专业(类)如下表:


专业(类)

科类

性质

化学类
[含化学(创新实验班)、应用化学]

理工

非师范

生物科学类
[含生物科学(基地班)、生物技术、生态学]

理工

非师范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

理工

非师范

2022年陕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陕西师范大学是一所办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师范生公费教育试点院校,有心理学等省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陕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陕西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陕西师范大学章程》,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中文名称为陕西师范大学,简称“陕西师大”或“陕师大”;英文名称为SHAANXI NORMAL UNIVERSITY,简称SNNU。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国标代码:10718。学校法定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199号,设有雁塔、长安两个校区。雁塔校区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199号,长安校区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第三条 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别有:普通高考生,含艺术和体育类考生、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师范生、红烛计划(高校专项)、国家专项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国家民委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少数民族预科学生;保送生、运动训练单招、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通过联招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和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第四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颁发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委员会,根据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要求,对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提出建议;对学校本科招生规模、招生计划编制及招生宣传工作提出建议;听取学校本科年度招生工作计划和总结;监督检查本科招生工作,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七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设立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制订学校招生章程;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学校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组织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和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并对考试安全负责,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高校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和统筹兼顾,在保持各地计划总量相对稳定的同时,将招生计划的增量向高等教育欠发达且生源质量好、生源数量相对较多、升学压力较大的地区倾斜,使全国招生计划安排和分布更趋公...

陕西师范大学2018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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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师范大学2018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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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自主招生简章(陕西师范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学校。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化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

  为进一步探索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和人才综合评价机制,选拔具有创新精神、相关学科发展潜质及特长突出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精神制订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校面向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开展自主招生工作,拟选拔录取 150人以内,考生限报一个专业类,具体专业如下表:

  1.中国语言文学类、历史类、物理类、化学类、生物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按专业类招生;旅游管理、哲学、学前教育按专业招生。

  2.学前教育专业实行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自主招生面向陕西、内蒙、新疆、黑龙江、山东、广西、贵州等省份招生。

  二、报考条件

  报名者须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且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对所报专业类具有浓厚兴趣。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高考考生均可向我校提出报名申请,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申请者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具有自主招生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三等奖及以上、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及以上;

  4.具有较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高中阶段作为第一申请人获得专利,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报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文学作品,或作为第一作者正式出版著作。

  5.报考学前教育专业学生,须热爱学前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并在音乐、舞蹈、美术等方面具备较强的艺术综合能力,能提供相关获奖证书(高中阶段参加省级比赛三等奖及以上)或艺术水平考级九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必须在“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注册报名。

  报名时间:3月15日至3月28日

  报名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