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江苏司法刑侦系统报名

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江苏司法刑侦系统报名栏目,提供与江苏司法刑侦系统报名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2015年江苏司法行政系统考录公务员(警察)公告

 

  出国留学网公务员招生简章频道讯:2015年江苏司法行政系统考录公务员(警察)公告已发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

  江苏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与全省考录公务员工作一并进行。市、县(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含市属强制隔离戒毒所)考录计划数由市、县(市、区)司法局商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监狱、省属强制隔离戒毒所考录计划342名,其中监狱290名,省属强制隔离戒毒所52名。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18号)精神,结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报考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需符合省、市2015年考录公务员的相关条件。

  报考监狱、戒毒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工作;

  2.符合招考职位规定的专业、学历、经历等条件要求;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2月6日至1997年2月12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狱医、心理矫正等特殊职位招考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录用人民警察规定的条件;

  5.身体健康。体检执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能测评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6.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全省职位均可报考,不受户籍(指社会在职人员)或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限制,其他人员限本省户籍(指社会人员)或本省生源(指应届毕业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不具备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的;

  (2) 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 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4) 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5) 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或欺骗组织、领导和公众的;

  (6) 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7) 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8) 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9) 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 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1) 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12) 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

  (14) 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15) 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