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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省财政厅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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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浙江省财政厅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通知

  各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做好我省2017年度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资格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申报和评审条件

  按照浙人发〔2009〕3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申报时间

  申报人员资历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著作论文、工作业绩与成果等评审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三、评审材料及要求

  详见《2017年度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四、评审材料报送及程序

  从2017年度开始,评审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办法。网上未申报的,不接受纸质材料的报送。网上申报操作指南另行下发(同时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布)。

  纸质材料报送要求为:评审对象应当按照浙人发〔2009〕39号文件和本通知的要求提交评审材料,由所在单位(必须是法人单位)对拟上报的评审材料进行审核,按要求出具相关证明和签署审核意见,其中《2017年度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象情况综合表》、个人业务工作总结应当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7天,所有送审材料在公示期间应存放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并允许本单位人员查阅。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情况填入单位审核意见栏。评审材料未按要求公示或公示时间不足的,取消其参与本次评审资格;已通过评审的,取消其本次评审结果。

  评审材料(包括中央驻浙单位、省级单位申报人员的评审材料)一律按属地原则分别向评审对象所在地市级财政部门报送,经所在市财政、人力社保部门资格审查后,统一报送省财政厅。

  五、报送时间

  1.网上和纸质申报时间均为2017年8月25日-9月10日;

  2.各市财政部门应于2017年9月20日前将评审对象的评审材料连同汇总的《2017年度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象花名册》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并办理委托评审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手续。

  六、评前公示

  省财政厅将《2017年度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象花名册》汇总后,按规定对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对象的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并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评前公示。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并公示无异议的评审对象,提交省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教授级高评委”)评审。

  七、评委会组建

  2017年度浙江省教授级高评委由省财政厅按规定程序组建,报省人力社保厅备案。

  八、评审结果公示及发证

2017浙江省财政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本文“2017浙江省财政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信息”由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栏目编辑整理,欢迎阅读。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财政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此次招聘的省财政厅直属事业单位共5家。简介如下:

  (一)浙江省数字财政管理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承担指导全省财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制订全省财政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省数字财政建设的规划、实施;具体承担省数字财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组织和指导全省财政系统计算机应用工作等。

  (二)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审核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承担全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考察评估和财政支农项目的评审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综合性检查;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竣工项目省级验收和财政支农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等。

  (三)浙江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承担全省社保基金保值增值运作的管理工作。

  (四)浙江省注册会计师服务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承担组织实施全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考务工作;负责全省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从业人员职业后续教育工作;办理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业务规定的培训与指导工作;负责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的业务质量检查与服务工作;开展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业务理论研究,组织对外交流宣传工作。

  (五)浙江财政后勤服务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县处级。主要负责省财政厅机关办公大楼内部工程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做好大楼保洁绿化、卫生防疫、会议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省财政厅机关内部办公用品的领发,内部文件、会议资料的文印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5家直属事业单位本批次招聘需求为7个岗位8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七部门《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等规定,浙江财政后勤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岗位2”列为残疾人就业专设岗位。

  该岗位招聘对象范围限定为持有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浙江省各地户籍人员或浙江省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毕业生。

  残疾类别:听力残疾;肢体残疾;视力残疾。

  残疾等级:听力残疾为佩戴助听器或安装人工耳蜗能够达到体检标准者,其他为三、四级残疾。

  2.省数字财政管理中心软件开发岗位、省农业综合开发审核中心综合岗位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毕业生招聘,同期留学归国人员视同对待。

  3.其他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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