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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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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国标代码:12866 浙江省代码:0051

中外合作专业报考代码:0160

1、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全称: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部委码: 12866

2、校址(含校区名称): 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东区学正街66号

3、办学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

4、邮政编码: 310018

5、办学类型: 公办 (指公办、民办或合作办学)

6、办学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 高职

7、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8、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9、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报考等级要求(面向江苏省):选测等级无要求;必测等级要求4C,技术要求合格。

(3)外语语种要求:高职(专科)层次生源不限外语语种和最低分要求,但进校后,所有专业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4)男女比例:不限。

(5)身体健康要求:所有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执行。此外,提前招生中酒店管理、空中乘务、表演艺术(汽车营销与模特艺术)、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的身体要求详见《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6)录取具体方式:

A、根据我校在各省所属批次的投档规定确定投档比例进行调档。

B、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投档成绩高的考生优先投档。对“非平行志愿”省份录取原则为“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即优先投档一志愿填报本校的考生,若一志愿不足时,再考虑第二、三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C、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分配原则为“分数优先”,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依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若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校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D、最低录取分相同考生的处理。一般情况,争取通过追加计划全部录取。若不能追加计划则按名次先后和相关单科成绩高低录取。普高国际贸易实务、应用英语专业考生,按照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其它普高专业单科顺序排列:文科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理科为数学、语文、外语、技术;单考单招单科顺序排列:专业理论(职业技能考试)、语文、数学(化学)、外语。

E、对因才艺获奖而享受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F、无专业分数级差具体要求。

G、提前招生专业录取方式:按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提前招生章程执行。

H、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专业的招生、录取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

I、退役士兵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