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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湖南女子学院秋季开学时间安排

 

  2021年湖南女子学院秋季学期的开学,将从9月12日开始。以下是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带来的“2021湖南女子学院秋季开学时间安排”,仅供大家参加,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2021湖南女子学院秋季开学时间安排

  一、学生分批次返(到)校时间安排

  (一)老生上课及返校时间安排

  1、第一批次:9月12日(星期日),参加第二期SYB培训、自训队学生返校。

  2、第二批次:9月16-17日(星期四、五),除参加第二期SYB培训、自训队之外的老生返校报到。

  3、上课时间安排:

  9月6日(星期一)全体老生开始线上上课,9月18日(星期六)、9月19日(星期日)照常上课,9月20日(星期一)、9月21日(星期二)中秋放假。

  (二)新生到校时间安排

  2021级新生9月23日(星期四)报到,9月24日(星期五)开始军训。

  二、教职工上班时间安排

  9月6日(星期一)行政人员进校返岗上班,9月6日(星期一)专任教师开展线上教学,专任教师进校上班时间由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工作分批错峰安排确定。

  拓展阅读:新学期大学生个人学习计划

  1.选择一个目标

  经过对学习效率低的原因分析,你已经找出自己的症结所在,但对改变它你不可性急,而应该首先选择其中较为可行的一项进行重点突破。我们常观到某些学生在接受长辈一顿训斥后,立即制定一个宏大的学习计划,其实这种计划十有八九是执行不下去的。

  我在学英语时,有一天忽然下决心要从阅读原版小说入手,结果我借了一世界名著《马丁.伊登》,并且向朋友宣布,我要花一个月时间啃下此书。

  结果呢,我连第一页都没能读完,因为里面的生词查不胜查。后来我选择了比较适中的学习目标,先从世界名著简写本入手,结果越读兴趣越浓,不再视英语为畏途了。

  2.实行新的学习程序

  如果你的症结是行为拖拉,为克服这个缺点你就应该给自己订一个规则,每天不完成预订的任务不睡觉。如果你的赞美是注意力不集中,那么你应分析不集中的原因。

  在寝室读书不集中,则应责令自己到教室里去读。如果读半小时后不集中,则应略为休息一下,或改变一下学习内容。如果原因是对读书不感兴趣,则首先努力去读自己有兴趣的书或改变单调枯燥的读书方法,将读书与工作、娱乐、陶冶性情结合起来,或给自己的学习以一定的奖励。坚持一段时间后,随着良好习惯的形成,学习兴趣就会逐渐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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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南女子学院招生简章【通知】

 

  为了帮助考生能够更顺利的走进高考的殿堂,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湖南女子学院招生简章【通知】”,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高考资讯!

2020湖南女子学院招生简章【通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关于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我校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湖南女子学院。英文名称:HunanWomen’sUniversity。

  第四条上级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学校招生国标代码为11538,省内代码为4342。

  第五条证书颁发: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女子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湖南女子学院学士学位证书。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女子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对各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年度招生总计划及分省计划、招生类别及其规模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和表决;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审议学校招生政策,并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七条学校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处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对招生各环节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招生计划、专业及要求

  第九条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坚持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合理配置办学资源的原则,以往年招生计划分配为基础,结合各省(区、市)的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情况、专业发展前景分析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我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条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学校根据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预留计划数,对于生源较好的省(区、市),认为确有增加计划的必要,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同意后执行。

  第十一条我校只招女生,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为英语语种,学校非语言类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不建议非英语语种学生报考。

  第十二条除新疆考试院文件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专业采用新疆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外,其他招生省份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统考或联考成绩。

  第十三条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报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学前教育、空中乘务等专业;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身高1.62至1.75米之间且面试、体检合格。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

湖南女子学院2019艺术类校考成绩查询及合格分数线

 

  进入4月份,各校艺术校考成绩已经可以查询!小编为大家提供湖南女子学院2019艺术类校考成绩查询及合格分数线,一起来看看吧!

  湖南女子学院2019艺术类校考成绩查询及合格分数线

  一、湖南女子学院2019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公布

  1、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省外考生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测试情况,现将2019年湖南女子学院艺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公布。

  2、凡参加了我院组织的艺术类考生可通过湖南女子学院招生信息网上“艺术类成绩查询系统”查询校考成绩,合格考生请在该系统打印合格证。学校不寄发成绩单,合格考生也不再邮寄《2019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我院将按相关省市招考机构的规定报送校考合格考生信息。

  3、查询(打印)时间为2019年4月16日-4月30日。

  4、成绩查询网址:http://sasp.hnwu.edu.cn/web/hnnzxy/index.html?tdsourcetag=s_pctim_aiomsg

  二、湖南女子学院2019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分数线公布

  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省外考生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测试情况,经我院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现将2019年湖南女子学院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分数线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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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1-85570812(招生办)

  0731-82766112(招生办)

  监督电话:0731-82772216(监察处)

  湖南女子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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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女子学院2018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网整理了湖南女子学院2018招生章程,更多资讯本网站将不断更新,敬请及时关注。

  湖南女子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关于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我院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基本情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湖南女子学院。英文名称:Hunan Women’s University。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中意一路160号。

  第四条 上级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学院招生国标代码为11538,省内代码为4342。

  第五条 证书颁发: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女子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湖南女子学院学士学位证书。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女子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院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并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七条 学院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纪委监察处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对招生各环节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要求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坚持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合理配置办学资源的原则,以往年招生计划分配为基础,结合各省(区、市)的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情况、专业发展前景分析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同意后执行。我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对于生源较好的省(区、市),认为确有增加计划的必要,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同意后执行。

  第十一条 我院只招女生,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为英语语种,学校非语言类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二条 艺术类考生有校考的省份采用校考成绩,其他省采用省联考成绩。

  第十三条 色盲色弱的考生不宜报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学前教育、空中乘务等专业;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身高1.63至1.72米之间且面试、体检合格。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院的招...

湖南女子学院2017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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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女子学院2017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关于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我院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基本情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湖南女子学院。英文名称:HunanWomen’s University。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中意一路160号。

  第四条 上级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学院招生国标代码为11538,省内代码为4342。

  第五条 证书颁发: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女子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湖南女子学院学士学位证书。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女子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院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并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七条 学院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纪委监察处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对招生各环节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要求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坚持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合理配置办学资源的原则,以往年招生计划分配为基础,结合各省(区、市)的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情况、专业发展前景分析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同意后执行。我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对于生源较好的省(区、市),认为确有增加计划的必要,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同意后执行。

  第十一条 我院只招女生,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为英语语种,学校非语言类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二条 艺术类考生有校考的省份采用校考成绩,其他省采用省联考成绩。

  第十三条 色盲色弱的考生不宜报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学前教育、空中乘务等专业;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身高1.63至1.72米之间且面试、体检合格。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实施。

  第十五条 学院根据相关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不高于1:1.2。

  第十六条 普通文理科考生专业录取原则

湖南女子学院2017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湖南女子学院2017招生章程,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湖南女子学院2017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关于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我院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基本情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湖南女子学院。英文名称:HunanWomen’s University。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中意一路160号。

  第四条 上级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学院招生国标代码为11538,省内代码为4342。

  第五条 证书颁发: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女子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湖南女子学院学士学位证书。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女子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院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并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七条 学院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纪委监察处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对招生各环节实行全程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要求

  第九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坚持统筹安排、综合平衡、合理配置办学资源的原则,以往年招生计划分配为基础,结合各省(区、市)的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情况、专业发展前景分析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招生计划,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同意后执行。我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条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对于生源较好的省(区、市),认为确有增加计划的必要,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同意后执行。

  第十一条 我院只招女生,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为英语语种,学校非语言类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二条 艺术类考生有校考的省份采用校考成绩,其他省采用省联考成绩。

  第十三条 色盲色弱的考生不宜报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学前教育、空中乘务等专业;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身高1.63至1.72米之间且面试、体检合格。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实施。

  第十五条 学院根据相关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不高于1:1.2。

  第十六条 普通文理科考生专...

2016年湖南女子学院招生章程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湖南女子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湖南女子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招 生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政策的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关于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规范我院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基本情况

  第三条 湖南女子学院成立于1985年,是建国后第一所公办全日制女子普通高校,是全国妇联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一所女子学院。

第四条 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女子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女子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文凭。

第五条 学院英文名称为Hunan Women’s University,国标代码为11538,省内代码为4342。学院分为南北两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中意一路160号 邮编:410004)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院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并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七条 学院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纪委监察处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要求

第九条 我院限招女生,每年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情况,请查阅我院当年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一览表。

第十条 我院各专业招生对考生的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身高1.63至1.72米之间且面试、体检合格。

第十一条 艺术类考生有校考的省份采用校考成绩,其他省采用省联考成绩。

第十二条 色盲色弱的考生不宜报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学前教育、空中乘务等专业;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实施。

第十四条 学院根据相关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不高于1:1.2。

第十五条 对进档考生以投档成绩为依据,无专业级差分,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考生调剂录取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分数线由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两部分构成,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

第十七条 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除在各省招生办的网站上公布外,学院招生网也将在录取结束后两天内公布,网址http://zsc.hnwu.edu.cn/index.ht...

湖南女子学院2016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时间办法

 

  2016年艺术高考校考成绩查询已经陆续开始,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湖南女子学院2016艺术类专业成绩查询时间办法,更多艺考成绩查询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湖南女子学院2016年艺考专业成绩查询办法
 
  凡参加湖南女子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请于2016年4月中旬登陆湖南女子学院招生网查询艺术类专业考试是否合格。我校同时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寄送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

  学校不接受电话查分。特别提醒:考生现场确认的时候务必记住我校给予的准考证号,以备以后查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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