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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湘潭整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试行通告

 

  高级会计师考试就要开始咯,赶快复习起来吧,出国留学网高级会计师栏目为各位同学准备了“2017年湖南湘潭整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试行通告”,希望对各位考生有帮助。

  关于印发《湖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

  湘职改办〔2016〕2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省直单位职改部门: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完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机制,推动高素质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从2017年开始,暂在湖南省企事业单位开展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试点工作。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我们制定了《湖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试点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密切协作,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试点工作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省职改办、省会计系列职改小组反馈。

  附件:湖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办法(试行)

  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南省会计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9日

  附件

  湖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完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机制,推动高素质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财政部《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和《湖南省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范围内从事会计类(含财务管理、财务咨询、审计等)工作,已评聘高级会计师且达到规定任职年限的在职在岗人员。

  第三条 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坚持以用为本、人才优先的方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才标准;注重品德、知识、能力、业绩方面的综合考察。

  第二章 申 报

  第四条 申报基本条件

  凡申报正高级会计师职称人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及各项制度,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近5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评聘高级会计师5年以上。

  (三)职称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按照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申报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评审资格(已通过评审的人员,取消其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资格证书):

  1、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的;

  2、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的;

  3、近5年内因违反法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