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甘肃高职专升本免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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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甘肃省高职扩招实施方案

 

  2019年高职扩招补报名已经陆续开始,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提供2019甘肃省高职扩招实施方案,一起来看看吧!祝大家备考顺利!

  2019甘肃省高职扩招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改革完善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体系,让更多有志青年成长为能工巧匠,在创造社会财富中实现人生价值,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不断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单列招生计划,明确扩招对象。

  高职扩招专项计划列入2019年各高职(专科)院校招生计划总规模,扩招计划1.1万名。扩招对象为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初中毕业满三年以上)的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和未参加今年高考报名或分类招生考试报名的应往届高中、中职(含技工院校,下同)毕业生,扩招对象须具有本省户籍或在甘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鼓励企事业单位职工、乡村干部报考,鼓励考生结合自己户籍和实际需求,申报省内高职(专科)院校。

  (二)落实招生院校,科学确定专业。

  省内27所高职(专科)院校承担高职扩招任务。尤其是省级优质高职院校都须努力挖掘潜力,保质保量完成扩招工作。各校根据生源特点,科学确定适宜扩招的专业用于扩招。优先考虑学前教育、养老护理、家政服务、治安管理、消防工程技术、烹饪、电子商务、物流、现代农业、机械制造、焊接、汽车维修、化工类等市场需求量大、社会认可度高的专业。

  (三)改革考试形式,积极组织报考。

  2019年高职扩招报名分两个时段进行(面向全体扩招对象),第一次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1日-7月1日,考试时间原则上在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8月31日前完成。第二次报名时间为10月8日-11月7日,考试时间原则上11月30日前完成。对两次扩招仍未完成任务的高职院校,可再组织一次报名工作。扩招有关具体事宜由省教育考试院另文部署。所有参加本次扩招专项考试的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学校组织相关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技能测试。相近专业单测成绩,全省高职院校可以通用,参与招生院校不再组织测试。具体要求各招生院校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前期已在分类考试中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

  (四)严格录取流程,加强学籍管理。

  加强考试招生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规定。针对不同群体考生特点,严格人才选拔标准,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各高职院校综合考虑计划安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分类确定录取标准,确保有升学意愿且达到基本培养要求的考生能被录取,实现有质量的扩招。根据考试招生时间安排确定新生入学时间,10月份以前录取的新生,可在2019年秋季入学,10月份以后录取的新生,可在2020年春季入学。

  (五)创新培养模式,确保培养质量。

  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针对生源多样化特点,各高职院校根据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结合不同受教育群体实际,推行学分制改革,单独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弹性学制和弹性学期制,分类教学、分类管理,创新教...

湖南2024年艺术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问答

 

  湖南的考生注意了,湖南教育考试院发布了湖南2024年艺术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考试信息。下面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准备的“湖南2024年艺术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问答”,有需要的考生提前收藏本篇文章。

湖南2024年艺术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问答

  1.本方案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及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22〕5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本方案。

  2. 哪些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采用何种方式录取?

  答:从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根据招生高校意愿,安排到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或者本科批,分首选科目(历史、物理)依据高考文化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录取。

  3.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分哪几类?如何报考?

  答:(1)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分为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7个科类。其中,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学与设计类、书法类6个科类的省级统考由我省统一组织实施(简称全省统考,下同),各科类考试科目及考试命题依据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考试说明》(湘教考命字〔2023〕2号)。戏曲类考试内容及考试形式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2)考生根据本人专业特长,参照艺术类专业与统考科类对应关系及相关高校要求,从全省统考的6个科类中选择1个相应的科类报考,不能报考多个科类。其中,报考音乐类的考生可以在音乐类中兼报音乐表演方向和音乐教育方向的对应考试科目;报考表(导)演类的考生,可以在表(导)演类中兼报戏剧表演方向、服装表演方向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的对应考试科目。报考了全省统考的考生可以兼报戏曲类考试。

  4.我省组织的各类别统考涵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范围是哪些?

  答:(1)音乐类分音乐表演和音乐教育两个方向,其中音乐表演方向涵盖音乐表演、流行音乐专业,音乐教育方向涵盖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治疗、音乐教育、录音艺术专业。音乐学专业由高校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自主选择对应到音乐表演方向或音乐教育方向。

  (2)舞蹈类涵盖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流行舞蹈专业。

  (3)表(导)演类分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其中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涵盖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戏剧教育、曲艺、音乐剧专业,服装表演方向涵盖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戏剧影视导演方向涵盖戏剧影视导演专业。

  (4)播音与主持类涵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5)美术与设计类涵盖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

湖南2024年艺术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湖南的考生注意了,湖南教育考试院发布了湖南2024年的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有要参加2024年的艺术专业考试的考生可提前关注考试信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湖南2024年艺术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可供各位考生参考。

湖南2024年艺术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及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22〕5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专业

  (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和教育部 2021 年、2022 年公布的《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中“艺术学”门类下设各专业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中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下设各专业和 “民族文化艺术类”“广播影视类”等部分专业为艺术类专业。

  (二)艺术类专业分为“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和“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两部分。

  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专科专业参照执行),分首选科目(历史、物理)依据高考文化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其中,本科专业根据招生高校意愿,安排到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或者本科批,专科专业安排到普通类高职专科批。

  除上述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之外,其他艺术类专业按照本方案中的有关办法组织专业考试,并依据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

  二、报名考试

  (一)省级统考。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分为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7个科类。其中,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学与设计类、书法类6个科类的省级统考由我省统一组织实施(简称全省统考,下同),各科类考试科目及考试命题依据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考试说明》(湘教考命字〔2023〕2号)。戏曲类考试内容及考试形式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根据本人专业特长,参照艺术类专业目录与统考科类对应关系以及相关高校要求,从全省统考的6个科类中选择1个相应的科类报考(《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与全省统考科类对应关系一览表(试行)》见附件)。报考音乐类的考生可以在音乐类中兼报音乐表演方向和音乐教育方向的对应考试科目,报考表(导)演类的考生,可以在表(导)演类中兼报戏剧表演方向、服装表演方向和戏剧影视导演方向的对应考试科目。报考了全省统考的考生可以兼报戏曲类考试。全省统考的有关操作办法另行制定。

  省级统考结束后,按上一年度各招生专业类别本科录取人数的一定倍数分科类划定省级统考合格线。

  (二)校考。对于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

娄底2018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小编为考生们整理了“娄底2018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出国留学网的及时更新哦!

  娄底2018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继续推进我市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制度改革,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市2018年中考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和质量。坚持推进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构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坚持初中毕业生的合理分流,促进高中阶段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坚持促进我市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着力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坚持全市高中阶段学校的资源整合,促进高中阶段学校的合理布局。坚持规范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和办学行为,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高中教育。

  二、招生计划

  (一)计划原则

  市教育局根据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完成情况和2018年全市初中毕业生人数,按照教育均衡发展和普职分流大体相当的要求,负责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的统筹管理,确定年度招生规模,并分解到县市区和市本级。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控制数,具体编制本区域内各高中学校招生的建议计划,对民办学校应根据其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予以适度倾斜。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含省市级示范性学校的指标生计划、特长生计划和一般计划。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实行指导性计划,只下达到各县市区。市教育局对各县市区和高中招生学校的建议计划进行审定后,下达正式招生计划。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直接下到各招生学校,为指令性招生计划。本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计划均面向全市招生,由市、县市区中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特长生计划

  普通高中根据学校条件,可以招收少量体育、音乐(含播音主持,下同)、美术特长生。特长生招生计划数不得超过该招生学校总计划的5%。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生的招生无主次之分,各招生学校要合理分配招生计划数。特长生的报名信息必须有相关的特长标志并参加2018年全市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和县市区组织的专业测试。

  (三)指标生计划

  1.将双峰一中、新化一中、冷水江一中、涟源一中不低于招生计划的50%作为指标生计划分配到所属县市区的初中学校。

  2.指标生计划分配办法为:(某中学初中毕业生总数/高中学校指标生招生范围的初中毕业生总数)×该高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总数,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的原则确定。

  (四)定向培养计划

  农村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定向培养招生专项计划由各县市区申报,省教育厅审批下达。招生对象为计划所在县市区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定向培养计划的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具有正式学籍的初三学生;

  2.具有正式学籍的初二学生。

  (二)报名程序

  1.所有考生报名基本信息通过全国学籍管理系统采集,考生图像信息今年以身份证为准,各县市区和各初中学校务必提醒所有考生...

浙江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了关于浙江省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的工作实施办法,详细的实施办法内容已整理如下,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浙江省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供浙江考生参考阅读。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有关高等学校:

  现将《浙江省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免试专升本”)事关退役大学生士兵切身利益,对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教育行政部门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责任分工,并加强沟通协作,统筹推进免试专升本各项工作。各招生院校要成立学校免试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免试录取各项工作。

  二、规范招生管理。各招生院校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工作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科学制定免试专升本实施办法和招生简章。要统筹做好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的组织实施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校测内容科学、流程规范、公平公正。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发布招生简章,公开报名、考试、录取、咨询投诉电话等工作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加强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审核、军功证书情况审核,确保考生报考资格符合免试专升本相关规定。

  自2024年1月1日起将停止执行荣立集体三等功(含)以上的考生在招生高校录取中的优惠办法。

  三、优化招生服务。各地各高校要树立以生为本的理念,优化服务举措,提升服务水平。加大免试专升本政策宣传咨询力度,确保考生知悉相关政策和考试招生工作安排。全面准确解读免试专升本实施办法和政策内容,及时回应考生关切,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做好涉考防疫综合保障工作,确保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健康。

  四、严肃考试招生纪律。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严肃考风考纪,及时查处考试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考试招生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办公室

  2023年1月11日

浙江省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

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浙江省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

2023年浙江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浙江的考生注意了,浙江2023年度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已经发布了,考试报名时间定于3月18日到20日,请各位考生做好考试报名的准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浙江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可供参考。

2023年浙江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浙江省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免试专升本),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提出申请:

  (一)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浙江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身体健康。

  二、招考类别

  免试专升本分文史、理工、经管、法学、教育、农学、医学、艺术八个类别,按专业对口原则实施招生,具体见《浙江省专升本各类别所含专业对照表(2023版)》(附件1)。

  三、招生计划

  招生高校为浙江省当年开展专升本招生的普通本科高校。各高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下达的专升本计划总规模单独编制免试专升本分类分专业计划,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后统一公布。

  四、报名与志愿填报

  (一)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2023年3月18日9时至20日17时内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zjzs.net)报名系统,按《考生报名信息填报说明》(附件2)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身份证、退役证和高职(专科)毕业证明扫描件(应届生上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荣立个人和集体三等功(含)以上者,同时上传相关证书(证明)扫描件,其中集体三等功(含)以上者须提供营以上部队单位书面证明(加盖公章),考生需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二)志愿填报

  以院校为单位填报,实行志愿优先。考生最多可填报3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不超过3个专业志愿。

  考生只能选择1个招考类别,具体类别根据考生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按《对照表》确定,跨类别填报的志愿无效。填报前,考生须认真查看拟报考高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要求,确保本人志愿填报符合要求、入学后能正常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医学、护理类等专业的具体报考要求和学制年限,由招生高校根据行业要求设定,在招生计划中予以明确。

  (三)资格审核

  2023年3月22日前,相关高职(专科)院校负责对完成网上信息输入的本校学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负责对完成网上信息输入的非应届毕业生进行网上资格审核。

  2023年3月30日前,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完成退役军人身份、个人立功和集体立功情况审核。

  五、招生简章

  (一)招生高校须根据教育部要求制订招生简章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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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2018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布

 

  出国留学网为您整理“湘西2018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布”,欢迎阅读参考,更多精彩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相关栏目发布的信息。

  湘西2018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布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湘政发〔2016〕5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8〕4号)和湘西自治州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州教发〔201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州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1.各县市应根据初中毕业生生源状况、高中教育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师资状况、高考改革要求等合理编制、严格审核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积极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确保普高、职高招生人数大体相当。

  2.各县市编制、审核的招生计划,应按规定时间呈报州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经审核同意后统一下达发布。各县市、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计划。

  3.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包括普通生、自主招生、定向生和特长生计划。

  4.省、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应分别将招生计划的50%、30%定向分配到招生区域内初中学校。州民族中学、州第二民族中学定向招生计划由州教育和体育局统一分配,县市属省、州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计划由各县市按本文件精神确定,并报州教育和体育局审定后公布。

  二、招生对象

  1.具有我州学籍,并参加我州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三应届毕业生。

  2.在我州接受完成义务教育,并持有我州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子女,享有与常住人口子女平等的升入普通高中的权利。

  三、招生原则

  1.坚持统筹管理。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由州教育和体育局统筹管理。各县市应在州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管理下,切实做好辖区内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按期顺利进行。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由州、县市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普通高中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生工作,逾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作废。

  2.坚持择优录取。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含州民族体育学校)在招生录取时应严格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加分等情况,择优录取。初三年级七科文化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笔试成绩低于420分的,普通高中不得录取。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考试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两考合一”,各县市、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另行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经州教育和体育局同意的由各县市基础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的特长生专业考试除外)。

  3.坚持规范操作。全州普通高中招生必须使用“湘西自治州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系统”进行录取操作。凡招生学校未使用“湘西自治州普通高中招生管理系统”自行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州民族中学“宏志班”招生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州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宏志班”学生应从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