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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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招生简章

06-19

标签: 招生简章

 



  一、办学性质: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是由国家教育部教发函[2004]21号文件批准成立的 独立学院,是按照教育部教发[2003]8号文件的要求,由公办高校-电子科技大学吸收社会资金举办的按新机制新模式运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百叶路1号(高新西区校区)

  四川省成都市九里堤西路8号(九里堤校区)

  三、办学主体: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和著名高新科技企业——成都国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四、办学层次:本科和高职(专科)。

  五、入学考核与考试

  1.报考我院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2.报考我院动画、影视动画、产品造型设计等艺术类(美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者方可报考我院。

  3.报考我院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合格者方可报考我院。

  六、录取

  1.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特殊专业除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

  2.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3.艺术类专业要求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规定的分数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招生计划在10名以上地区,文化成绩前三名予以优先录取)。

  4.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分数级差办法,即专业志愿间的分数级差依次为2分、1分、1分、0分。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5.实行非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省份,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6.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院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因我院专业以及双语教学的需要,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请慎重考虑。

  7.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另外,报考我院艺术(美术)类专业、数字媒体技术、航空机电设备维修等专业要求考生无色弱、色盲。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8.根据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就业实际,女生请慎重填报该专业。

  9.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七、颁发文凭

  根据《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相关规定,对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由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具印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毕业证书,对符合授位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学士学位,所有证书实行电子注册。

  八、其他

  1.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我院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为:本科专业13500-15000 元/生.年,专科专业13000 元/生.年;住宿费按不同的住宿规格收取:四人带卫生间1200元/生.年...

2022年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招生简章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是一所民办独立学院,是国家国际软件人才培训基地,现有计算机应用技术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招生简章

  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具体如下。

  一、 学校名称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

  二、 办学性质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是由国家教育部教发函[2004]21号文件批准成立的独立学院,是按照教育部教发[2003]8号文件的要求,由公办高校——电子科技大学吸收社会资金举办的按新机制新模式运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 办学地址

  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百叶路1号。

  什邡校区: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京什东路北段99号。

  四、 办学主体

  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和著名高新科技企业——成都国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五、 办学层次

  本科和专科。

  六、 招生对象

  参加今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学生。

  七、 学习年限

  本科四年,专科三年。

  八、招生计划

  1.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各类招生计划,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2.学校按照集体议事、集体决策的原则,在远程录取过程中,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根据生源情况,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调减生源不足省的招生计划,增投到生源好的省份。同时,根据教育部规定预留本科计划的1%用于均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质量。因生源不足而调减回来的已投放到各省市的招生计划,按照预留计划处理。

  3.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以及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确定提档比例,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特殊专业除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九、录取原则

  1.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2.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办法。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

  3.实行非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录取未满额时,参加征集志愿。

  4.我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因我校专业以及双语教学的需要,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请慎重考虑。

  5.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6.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

08-07

标签: 高考分数线

 


  感谢您对出国留学网的关注和支持,以下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录取分数线:

  北京市三本理科录取线为390分,文科录取线是409分。

  福建省三本理科录取线为452分,最高分为485分;文科录取线为473分,最高分为493分。

  重庆市三本理科录取线为455分,最高分为505分。文科录取线为476分,最高分为505分。

  山东省艺术本科录取30名考生,艺术(文)录取分数线文化和专业分别为308分和190.33分,艺术(理)录取分数线文化和专业分别为301分和189.66分。

  河南省艺术本科录取15名考生,艺术(文)录取分数线文化和专业分别是317分和197分,艺术(理)文化和专业分别是341分和199分。

  四川省艺术专科录取256名考生,影视动画专业录取分数线文化和专业分别为161分和211分,产品造型设计专业录取分数线文化和专业分别为188分和220分。

  重庆市艺术专科录取30名考生,影视动画专业录取分数线文化和专业分别为245分和197分,产品造型设计专业录取分数线文化和专业分别为245分和204分。

  四川艺术本科录取考生70名,录取分数线文化和专业分别为320分和210分,最高分分别为396分和246分。

  浙江艺术本科录取考生30名,艺术(文)录取分数线为479.975分,艺术(理)录取分数线为460.979分。

  重庆艺术本科录取考生13名,录取分数线文化和专业分别为327分和213分。

  江苏艺术本科录取考生10名,录取分数线为394分。

  广西艺术本科录取考生8名,艺术(文)录取分数线为232分(专业),艺术(理)录取分数线为233分(专业)。

  更多省市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录取分数线,考生可登陆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网站进行查询,详细地址:http://www1.cduestc.cn/newgt/index.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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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招生章程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2016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具体如下:

一、学校名称: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

二、办学性质: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是由国家教育部教发函[2004]21号文件批准成立的独立学院,是按照教育部教发[2003]8号文件的要求,由公办高校——电子科技大学吸收社会资金举办的按新机制新模式运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百叶路1号。

四、办学主体: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和著名高新科技企业——成都国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五、办学层次:本科和专科。

六、学习年限:本科四年,专科三年。

七、招生计划: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进一步优化招生专业结构和区域结构,科学、合理编制学院招生计划。

八、入学考核与考试

1.报考我院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今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2.报考我院动画、影视动画、产品艺术设计等艺术类(美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者方可报考我院。

3.报考我院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我院或者所在省(市、区)招办组织的面试和体检,合格者方可报考我院。

九、录取

1.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特殊专业除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

2.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

3.江苏省科目等级要求:普通类专业要求必测科目等级为4C,选测科目等级为CC;艺类专业要求必测科目等级为4C。对于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4.艺术类专业要求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规定的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之和排序录取(招生计划在10名及以上地区,专业成绩前三名予以优先录取)。

5.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分数级差办法,即专业志愿间的分数级差依次为2分、1分、1分、0分。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6.实行非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省份,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7.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院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因我院专业以及双语教学的需要,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请慎重考虑。

8.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

电子科技大学2016自主招生简章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电子科技大学2016自主招生简章,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电子科技大学2016自主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推进素质教育实施,以及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关于做好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修订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6﹞8号)文件精神,电子科技大学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本着选拔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的优秀学生的目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拔对象

  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由“学科特长生计划”、“直通格拉斯哥计划”、“立人计划”组成,旨在选拔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并且视野宽阔、思想独立、勇于创新,尤其对电子信息及相关学科领域有浓厚兴趣和突出特长的理科高中毕业生。

  报名条件: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等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或两个以上不同学科省级赛区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

  (2)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三等奖;

  (3)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

  (4)具有突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创新方面有优异成绩(要求附详细材料说明);

  (5)在某一学科领域有突出才能或极大潜力(要求附详细材料说明);

  (6)获得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奖、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

  (7)有其他英语特长(要求附详细材料说明);

  (8)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竞赛,获得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

  备注:考生须已经获得获奖证书,凡在报名期间未获得获奖证书者,视为无效。

  二、招生计划

计划名称 报名条件 招生名称 可选专业 招生计划 优惠政策

2012年电子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06-19

标签: 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电子科技大学。英文译名:University of Electron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

  第三条 电子科技大学2012年采用“电子科技大学”和“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名称招生,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

  第四条 电子科技大学是公办、全日制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以电子信息科学技术为核心,以工为主,理工渗透,理、工、管、文协调发展,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和博士后的完整教育体系。

  第五条 颁发电子科技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 学校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别有: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含自主选拔录取学生、国防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及保送生。

  第二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七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报名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学校来源计划。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九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10%。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条 实行非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省份,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学校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按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成电英才计划”实验班除外)。

  第十二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分数级差办法,专业志愿间的分数级差依次为2分,1分,1分,0分。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对内蒙古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志愿清办法。

  第十三条 根据我校专业特点,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考虑。

  第十四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国防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的有关规定。国防生新生入校后须参加复审、复查,复审、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软件工程(下设7个方向:信息工程、软件技术、大型主机、嵌入式系统、网络安全工程、信息获取与控制、工业产品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工程)专业以“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名称在部分省份招生。

  第十六条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光电信息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按学院大类招生,学生完成大类培养阶段后,根据相关政策进入专业培养阶段。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七条 以培养电子信息拔尖人才为培养目标的“成电英才计划”实验班,将在四川省、重...

2012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录取情况

08-02

标签: 高考资讯

 
    感谢您对出国留学网的支持和关注,以下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录取投档线为:

  北京市三本理科录取线为390分,文科录取线是409分。

  福建省三本理科录取线为452分,最高分为485分;文科录取线为473分,最高分为493分。

  重庆市三本理科录取线为455分,最高分为505分。文科录取线为476分,最高分为505分。

  山东省艺术本科录取30名考生,艺术(文)录取分数线文化和专业分别为308分和190.33分,艺术(理)录取分数线文化和专业分别为301分和189.66分。

  河南省艺术本科录取15名考生,艺术(文)录取分数线文化和专业分别是317分和197分,艺术(理)文化和专业分别是341分和199分。

  四川省艺术专科录取256名考生,影视动画专业录取分数线文化和专业分别为161分和211分,产品造型设计专业录取分数线文化和专业分别为188分和220分。

  重庆市艺术专科录取30名考生,影视动画专业录取分数线文化和专业分别为245分和197分,产品造型设计专业录取分数线文化和专业分别为245分和204分。

  四川艺术本科录取考生70名,录取分数线文化和专业分别为320分和210分,最高分分别为396分和246分。

  浙江艺术本科录取考生30名,艺术(文)录取分数线为479.975分,艺术(理)录取分数线为460.979分。

  重庆艺术本科录取考生13名,录取分数线文化和专业分别为327分和213分。

  江苏艺术本科录取考生10名,录取分数线为394分。

  广西艺术本科录取考生8名,艺术(文)录取分数线为232分(专业),艺术(理)录取分数线为233分(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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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电子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电子科技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现有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等国家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电子科技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电子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电子科技大学,英文名称为University of Electron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英文缩写为UESTC。学校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电子科技大学是一所以电子信息科学技术为核心,以工为主,理工渗透,理、工、管、文、医协调发展的多科性研究型大学。

  第三条 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采用“电子科技大学”(国标码10614)、“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国标码19614)两个名称,分别有独立的招生院校代码,招生时分别录取,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分别填报。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授位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本科办学地点分为清水河校区、沙河校区、海南校区:清水河校区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源大道2006号;沙河校区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建设北路二段四号;海南校区位于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各招生专业对应的教学地点详见附件《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专业目录》。

  第四条 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五条 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电子科技大学设立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电子科技大学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是本科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

  第七条 电子科技大学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为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咨询,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和咨询作用。

  第八条 电子科技大学设立本科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拟定本科招生政策、招生章程、各类招生简章及相关实施方案,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相关事项。

  第九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电子科技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条 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电子科技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学校分省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备案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电子科技大学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