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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福建高考体育类专业统考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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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福建高考体育类专业统考工作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福建师范大学:

  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省级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体育省统考”)将于2016年11月组织开展。根据教育部、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17年体育省统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凡报考2017年普通高考的文科体育类、理科体育类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育省统考(拟报考高水平运动队或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除外)。

  二、考试项目及评分办法

  2017年体育省统考设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800米跑等四个科目。每个科目成绩满分为25分,总分满分100分。评分办法按《福建省普通高校体育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2017年体育省统考考点统一设在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各地考生考试安排详见《2017年福建省体育省统考时间安排表》(附件1)。

  1.考生须于2016年11月15日-16日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普通高考报名确认点所在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签领《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并在准考证正面考生签名栏处签上本人姓名,同时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考试前一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到考点报到,办理相关手续,缴交体育省统考费用170元/生(根据闽价费〔2015〕267号规定),并按考点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育省统考,逾期不予补考。

  3.考生成绩、位次等信息将于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上发布,届时考生可凭本人账号及密码,登录网站查询。

  四、工作要求

  2017年体育省统考考务管理总体要求按照《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考务管理规则》(闽考院普〔2012〕4号文件附件)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体育省统考是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试成绩是全国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福建师范大学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体育省统考各项工作,确保考试公平、规范、安全、有序。福建师范大学要成立体育省统考领导小组(一般由分管校领导或校纪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考试、考务、后勤保卫、纪检监察等若干职能小组),组织实施好体育省统考工作,协调、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严格规范管理。福建师范大学要按照教育部和省里关于体育省统考的有关规定,认真研究制定我省2017年体育省统考实施细则和考试应急预案,合理设计考试流程,编印考试工作手册,并于开考前1周报送至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加大考点标准化建设力度,配备视频录像及监控设备,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监督与管理。严格选聘考试工作人员,做好上岗前业务...

2014年福建高考体育类专业统考通知

 

  以下2014年福建体育高考信息由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为您搜集整理,希望对您2014年高考有所帮助!

  有关高校,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为了做好2014年我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体育统考”)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凡报考2014年普通高考的文科体育类、理科体育类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育统考。

  (二)考生须于2013年11月14-15日到本人普通高考报名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签领本人《体育类专业准考证》。签领时,考生必须在《体育专业准考证》正面考生签名栏处签上本人的姓名。

  考生凭本人《体育类专业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到考点报到,办理相关手续,缴纳体育统考费用,并按考点有关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育统考。报到和考试时间、地点详见附件1。

  二、考试

  2014年体育统考设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800米跑等四个项目。每个项目成绩满分为25分,总分满分100分。计分办法按《福建省普通高校体育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及有关补充规定进行。

  考生成绩、位次等信息将于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发布,考生可通过网站查询本人相关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体育统考工作是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我省体育统考工作在省招委会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福建师范大学设点承办。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要加强领导,周密布置、精心安排,切实落实体育统考工作责任制,认真做好体育统考各项工作,确保公平、规范、安全、有序。

  (二)福建师范大学作为我省体育统考承办考点,要合理设计考试流程,制定考试应急预案,防范意外事件发生;要积极创造条件,建设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考点考场;要配备视频录像及监控设备,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监督与管理,为考生营造和谐、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要严格选聘考试工作人员,做好上岗前业务培训工作;要加大对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和对考试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要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和《福建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体育统一考试考务管理规则》(闽考院普〔2012〕4号),制订2014年体育统考实施细则,并于考前5天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要在体育统考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报送全部报名考生体育统考成绩,同时附上数据库光盘(DBF格式含:考生号、姓名、各项目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三)要严肃考试纪律,确保公平公正。对在考试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对在体育统考中违纪舞弊的,提供虚假身份证明冒名顶替的,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违规参加体育统考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取消单项目成绩或总分、取消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纪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中;已被录取进入高校学习的,将由相关高校取消其学籍。对在组织体育统考中出现违反规定或因重大疏漏造成恶劣影响的设点高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作为体育统考考点的资格,并严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