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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完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监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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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发布完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监管规定

  日前,证监会正式发布《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子公司规定》)及《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风控规定》)。

  2012年10月29日,我会曾发布实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监管,近期我会对该规定进行了修订,并同步研究制定了《风控规定》。2016年8月12日,我会就两部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行业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各方积极反馈意见。整体看,各方对“回归本源、防控风险、规范发展”的立法思路基本认同,普遍认为其有利于提升基金子公司的内部治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基金行业长远健康发展。

  经认真梳理研究,对于适当延长《风控规定》过渡期、实施差异化风控指标监管、放宽特殊目的机构全资控股要求、进一步完善部分风险控制指标等建议,我会予以采纳。对于允许母子公司同业竞争、由子公司作为风控报表的独立报送主体等建议,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和监管实际,本次修改暂未采纳。

  两部法规文件的修订、起草,主要着眼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监管、防控风险。主体监管上,系统性规制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组织架构和利益冲突,强化“子”公司定位和母公司管控责任;风险防控上,构建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推动行业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增加风险抵御能力。二是扶优限劣、规范发展。分类处理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现有业务,引导行业回归资产管理业务本源,强化对风险突出领域的监管力度,支持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依法合规进行专业化、特色化、差异化经营,培育核心竞争力,促进业务有序规范发展。三是循序渐进、平稳过渡。立足相关市场环境和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实际特点,给予充分的法规适用过渡期,促进政策平稳落地。特别是《风控规定》采取了逐级达标的过渡期安排,总体给予18个月过渡期,但自规定颁布实施后12个月、18个月内,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应分别达到规定标准的50%和100%以上。

  今后,证监会将不断完善基金子公司监管规则,构建合理有效的风控指标体系。欢迎社会各界继续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会将在以后的制度修订过程中予以认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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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实施金融行业标准

 

  2016年11月证券从业考试即将来临,考生们也要从各个方面出发,保证自己正常发挥,牢记每个重要知识点。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证监会发布实施金融行业标准”,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证券从业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证监会发布实施金融行业标准

  近日,证监会发布实施《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审计指南》金融行业标准。

  信息系统审计是依据国家及行业信息系统相关规范和标准,对信息系统规划、建设、运维和应急等活动进行自我检查和评价,判断系统运行的安全性、系统建设的合规性和系统应用绩效,提出整改建议,并持续跟踪落实整改情况。鉴于信息系统审计是国内外通用和成熟的做法,我会证券期货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强调,要在全行业开展信息系统审计工作,每年要依据国家和行业发布的信息技术规则对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工作进行合规性审计,并相应进行建设整改。

  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行业机构积极开展了信息系统审计工作,从实践情况看,存在以下突出的问题:一是对审计要求掌握不全面;二是缺乏可操作性强的指南。为指导和规范行业开展信息系统审计工作,2013年,我会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起草行业标准《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审计规范》(以下简称《审计规范》),对近年来国家及行业信息技术规章、规范、指引和标准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从严”的原则,明确了信息系统规划、建设、运维和应急等活动的3000余个审计项。2014年12月26日,我会正式发布《审计规范》,从信息系统审计的组织、内容两个方面,对行业机构自主开展信息系统审计工作进行了规范。

  《审计规范》发布以来,行业各机构积极依照《审计规范》开展信息系统审计,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改进措施,提高了信息安全保障水平,但由于缺乏统一的审计步骤,仍然存在审计过程随意性较高、审计结论不客观等现象。为进一步确保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客观性,帮助审计人员按照《审计规范》的要求完成信息系统审计,我会制定行业系列标准《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审计指南》(以下简称《审计指南》)。《审计指南》标准分为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其他核心机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7个部分,给出了《审计规范》中每个审计项的参考性审计依据和审计步骤,以规范行业核心机构和经营机构的审计人员客观准确地实施信息系统审计。

  2016年,为了持续推进资本市场信息化建设工作,降低行业信息系统运行风险,提高行业运行效率,提升行业标准化水平,我会还将陆续组织制定多项金融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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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审计指南》

 

  2016年11月证券从业考试即将来临,考生们也要从各个方面出发,保证自己正常发挥,牢记每个重要知识点。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审计指南》”,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证券从业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审计指南》

  近日,证监会发布实施《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审计指南》金融行业标准。

  信息系统审计是依据国家及行业信息系统相关规范和标准,对信息系统规划、建设、运维和应急等活动进行自我检查和评价,判断系统运行的安全性、系统建设的合规性和系统应用绩效,提出整改建议,并持续跟踪落实整改情况。鉴于信息系统审计是国内外通用和成熟的做法,我会证券期货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强调,要在全行业开展信息系统审计工作,每年要依据国家和行业发布的信息技术规则对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工作进行合规性审计,并相应进行建设整改。

  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行业机构积极开展了信息系统审计工作,从实践情况看,存在以下突出的问题:一是对审计要求掌握不全面;二是缺乏可操作性强的指南。为指导和规范行业开展信息系统审计工作,2013年,我会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起草行业标准《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审计规范》(以下简称《审计规范》),对近年来国家及行业信息技术规章、规范、指引和标准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从严”的原则,明确了信息系统规划、建设、运维和应急等活动的3000余个审计项。2014年12月26日,我会正式发布《审计规范》,从信息系统审计的组织、内容两个方面,对行业机构自主开展信息系统审计工作进行了规范。

  《审计规范》发布以来,行业各机构积极依照《审计规范》开展信息系统审计,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改进措施,提高了信息安全保障水平,但由于缺乏统一的审计步骤,仍然存在审计过程随意性较高、审计结论不客观等现象。为进一步确保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和客观性,帮助审计人员按照《审计规范》的要求完成信息系统审计,我会制定行业系列标准《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审计指南》(以下简称《审计指南》)。《审计指南》标准分为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其他核心机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7个部分,给出了《审计规范》中每个审计项的参考性审计依据和审计步骤,以规范行业核心机构和经营机构的审计人员客观准确地实施信息系统审计。

  2016年,为了持续推进资本市场信息化建设工作,降低行业信息系统运行风险,提高行业运行效率,提升行业标准化水平,我会还将陆续组织制定多项金融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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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实施意见》

 

  2016年11月证券从业考试即将来临,考生们都准备好了吗?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证监会:发布《实施意见》”,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证券从业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证监会:《关于贯彻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近日,我会发布了《关于贯彻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坚持资本市场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依法、从严、全面监管,到2020年基本建成基础制度扎实、规则体系完善的证券期货监管法律制度,培养并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监管执法队伍,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高效,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实施意见》确立了建设法治化资本市场的七项工作任务。(一)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实施意见》提出,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方式,强化市场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高市场监管效能。(二)完善依法监管制度体系。《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优化立法体制,创新工作机制,坚持民主立法原则,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建立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三)推进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实施意见》提出,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的权限、内容和程序的合法性审查,加强法律顾问建设,加快资本市场智库建设。(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高效执法。《实施意见》提出,要积极推动有关法律的制定、修订工作,丰富执法手段,加大惩罚力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健全“制约型”查审分离机制,探索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的运用。(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实施意见》提出,要坚持制度管事管人,突出监督重点,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修改完善任职回避、公务回避制度。(六)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施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制度,推动证券期货民事诉讼制度机制的优化与完善,稳步推进行政和解工作,探索先行赔付制度的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七)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实施意见》提出,要健全完善证监会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壮大公职律师队伍。此外,《实施意见》还对组织保障与落实机制提出了要求。

  一直以来,我会高度重视资本市场法治建设。随着《实施意见》的出台,我会将继续采取有力举措,不断完善资本市场法律制度,提高执法能力水平,有力地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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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

 

  2016年10月证券从业考试即将来临,考生们都准备好了吗?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证券从业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

  证监会正式发布并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基金中基金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新闻发言人邓舸介绍,为拓展长期、稳定资金来源,壮大机构投资者队伍,我会研究制订了《指引》,并于2016年6月17日至7月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梳理,共收到各方反馈意见45件。从反馈意见情况看,社会各界对《指引》总体认同,普遍认为当前推出《指引》以及基金中基金正当其时,有利于壮大机构投资者力量,引导理性投资,对证券市场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同时,有关各方也提出了一些具体修改建议,经认真梳理研究,对于合理性意见建议在《指引》制定中均予以吸收采纳。

  为规范基金中基金的运作,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指引》主要做出如下安排:一是要求基金中基金应当将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其他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且需遵循组合投资原则;二是规定基金管理人、托管人不得对基金中基金的管理费、托管费以及销售费双重收费。三是明确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中基金所投资基金披露净值的次日,及时披露基金中基金份额净值。四是要求基金中基金在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中设立专门章节,披露所持有基金的相关情况,并揭示相关风险。五是规定基金中基金管理人应当设置独立部门、配备专门人员,且基金中基金的基金经理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基金的基金经理。六是明确基金中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相关职责,强化主体责任。

  发展基金中基金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借助基金管理人的专业化选基优势投资基金,拓宽基金业发展空间;有利于满足投资者多样化资产配置投资需求,有效分散投资风险,降低多样化投资的门槛;有利于进一步增强证券经营机构服务投资者的能力。下一步,我会将按照《指引》以及相关法律的要求支持行业推出基金中基金,同时将加强业务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基金中基金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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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资本市场交易结算系统核心技术指标》

 

  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了证券行业动态,需要了解更多的证券信息可以关注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考试栏目,我们会持续不断地更新证券资讯。

  近日,证监会发布并实施了《资本市场交易结算系统核心技术指标》金融行业标准。

  历经多年的发展,在坚持“自主可控、独立自主”的方针下,各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等市场核心机构均已建成各自系统,有效支持了现有业务,并有计划的以“科学、安全、高效、实用”为原则推进系统升级和新系统建设。但在发展各自技术系统的同时,问题也会随之而来。一是每个机构的技术系统都有独立的一套技术性能指标,对于技术系统性能指标描述的维度不统一,系统之间的性能不具可比性。二是在新系统建设时,没有统一的参考标准,对于系统性能在全行业中所处水平不能准确评估,影响了与其他系统对接和系统运行效果。三是在对外开放时,难以与国际同类机构的技术系统互联互通。

  在此背景下,我会制定《资本市场交易结算系统核心技术指标》行业标准,通过定义各项性能技术指标,一是有助于衡量市场核心机构信息系统建设水平,为交易结算系统适应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创新业务发展、跨市场交易等提供技术依据,促进信息系统不断完善发展。二是有助于统一行业对于相关指标的认知,实现对现有及新建核心交易系统处理能力评估标准化。三是有助于在技术层面上支撑金融资本市场开放及创新,提高相关国际交流的效率。

  2016年,为了持续推进资本市场信息化建设工作,降低行业信息系统运行风险,提高行业运行效率,提升行业标准化水平,我会还将陆续组织制定多项金融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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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2016年度资本市场法制课题研究计划

 

  中国证监会发布2016年度资本市场法制课题研究计划,想知道具体内容么?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栏目告诉大家详细内容,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本栏目。

  为了深入推进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夯实资本市场的法治基础,证监会专门设立了“资本市场法制课题研究计划”(以下简称“课题研究计划”),并于近日正式启动,面向全国公开申报。

  课题研究计划以资本市场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重点,以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为目标,积极研究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开放过程中与监管执法有关的重大法律问题,为资本市场发展与监管工作提供可供参考借鉴的法律政策建议。

  2016年是课题研究计划启动的第一年。课题研究计划从资本市场法制研究工作实际出发,紧扣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和完善市场基础制度等中心工作,确定了3个课题研究计划项目,分别是:“完善证券期货刑事犯罪法律制度研究”、“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的法律制度完善问题研究”和“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活动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对于经评审确定的课题承接人,证监会将提供相应的研究资助。对于通过最终评审的课题成果,证监会还将资助其编辑成书,并作为“中国证监会资本市场法制课题研究计划成果”的组成部分出版发行。

  课题研究计划的申报条件、申报方式、申报期限等具体事宜,将通过证监会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平台进行公告。欢迎有关国家机关、金融机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及其专家积极申报,参与课题研究,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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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2016年度证券期货监管立法工作计划

 

  证监会于近日印发了201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主要按照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证监会《证券期货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的要求,想知道具体详情吗?跟着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频道一起了解一下吧,更多证券行业相关信息与资讯请关注本频道。

证监会发布2016年度证券期货监管立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证券期货监管立法工作,发挥法制对于证券期货监管执法的支持、保障作用。按照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证监会《证券期货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的要求,证监会于近日印发了201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对2016年全年的立法工作作了总体部署。

  2016年,证监会拟制定、修订的规章类立法项目合计26件。其中,列入“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11件。具体包括:(一)修订《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加强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再融资监管;(二)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进一步简化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审核;(三)修订《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及制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强化证券期货业务监管和风险防范;(四)修订《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私募基金活动的监督管理;(五)制定《证券期货市场操纵行为行政违法认定规则》、《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规范并保障监管执法行为;(六)修订《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制定《证券期货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中小投资者保护力度。另外,《中国证监会2016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还根据监管执法工作实际需要,将其余15件规章类立法项目列为“需要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项目”。

  为进一步夯实资本市场法制基础,证监会在2016年内还将继续推动配合全国人大有关部门做好证券法、期货法的制定、修订工作,研究推动完善有关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制度等相关工作;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上市公司监管条例、私募基金管理条例的制定、修订工作,并研究推动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的修改完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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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进一步规范发行审核权力运行相关意见

 

  中国证监会制定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发行审核权力运行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强化自我约束,接受社会监督,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呢?跟着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频道来了解一下吧,更多证券行业内容请关注本频道。

  证监会进一步规范发行审核权力运行

  为在发行审核权力运行过程中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要求,更好地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国证监会制定并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发行审核权力运行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强化自我约束,接受社会监督。

  《意见》在健全现有制度基础上,直面市场关切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了“条件明确、标准清晰、程序规范、公开透明、集体决策、全程留痕、监督有效”的发行审核权力运行机制。

  《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贯彻简政放权和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工作要求,针对现行发行条件过多过宽问题,研究取消《证券法》明确规定之外的首发和再融资发行条件,调整为通过信息披露方式落实监管要求,压缩审核权力项目和内容,从源头上减少寻租空间。

  二是针对市场反映的审核标准不透明、不同审核人员把握的审核标准不一致问题,对过往的审核标准和典型案例及时归纳整理,成熟一批公布一批,成熟一项公布一项,以切实提高审核标准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防止出现“同事不同办”问题。

  三是针对市场反映的审核进度不透明问题,建立限时办理和督办制度,对各审核环节提出明确时限要求,在正常审核状态下(因政策原因停发或调整的除外),从受理到召开反馈会不超过45天,从发行人落实完毕反馈意见到召开初审会不超过20天,从发出发审会告知函到召开发审会不超过10天。

  四是对发行审核中遇到的复杂疑难和重大无先例问题,明确提请专题会议决策的程序要求,有效杜绝个人因素对问题定性和审核进程的影响。

  五是针对部分发行人反映的见面难、沟通难问题,建立预约接待制度,及时满足发行人正常业务沟通需求。对于当事人按规定提出接待预约的,原则上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安排见面。同时,严禁发行审核人员在发行审核期间与发行人及相关利害当事人进行任何正常工作沟通之外的私下接触。

  六是全面落实发行审核工作全程留痕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审核过程管理,形成对审核工作的硬约束。

  七是加强履职回避管理,在已有公务回避要求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发行审核工作应当回避的具体情形,明确回避事项的操作流程,建立相应的报告制度及监督问责机制,有效防止利益冲突。

  八是强化发审委工作监督,对发审委员是否遵守回避制度、是否利用委员身份开展商业活动、是否滥用表决权、表决理由是否正当合理、表决意见是否与工作底稿一致等进行监督检查。涉嫌违反工作纪律的,及时进行处理。

  九是严格执行违纪问责制度,对违反审核工作纪律的...

中国证监会:召开会管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

 

  证监会召开工作座谈会,详谈整改和从严执纪、从严问责等问题,下面我们来看看由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网整理而出的:中国证监会:召开会管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两个责任”,近日,中国证监会在京召开会管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肖钢同志集体约谈各证券期货交易所、各下属公司、各协会等19家会管单位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证监会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会民同志出席并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近期王岐山同志在中央纪委相关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集体约谈中,肖钢同志围绕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结合证监会党委上半年对6家会管单位的巡视工作情况和对9家经营性会管单位的“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工作情况,重点指出了各会管单位在“两个责任”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就下一步整改和从严执纪、从严问责提出了具体要求。

  肖钢同志指出,各会管单位承担着重要职能,任务艰巨繁重。随着证监会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加大,过去围绕会机关的公关围猎有可能转向会管单位。没有刚性的纪律,没有过硬的作风,就不能完成复杂环境下的各项工作任务。肖钢同志要求,一是要抓早抓小,全面从严抓班子带队伍。“严是爱、松是害”,对同志严管,才是对干部的真正的关爱,决不能把同志关系弄成只能听表扬、容不得批评这样的庸俗地步。要坚决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干事上敢担当,在管人上敢担当,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坚持业务、党风两手抓、两手硬,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要严格规范权力运行,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无论是组织市场运营,还是监管支持和自律服务,都要做到程序规范、经受得住检查。要明确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在自律监管、财务管理、人事工作以及大宗物资和设备服务采购等各方面,营造“不能腐”的制度氛围。三是要时刻牢记纪律要求,坚守底线,不碰红线,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常抓不懈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特别是各单位纪委书记,要紧紧围绕“三转”履行好监督责任,对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的顶风违纪行为,有一起查处一起。党委书记要旗帜鲜明的对纪委书记的监督工作给予支持。

  会上,各会管单位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围绕王岐山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和肖钢同志提出的要求进行了学习讨论,上交所、深交所、上期所、郑商所、大商所、中金所、中国结算、股转公司等会管单位党委书记分别发言。大家表示,此次集体约谈,充分体现出会党委、会纪委对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视,增强了大家对会管单位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紧迫感的认识,倍感压力,也是动力。上交所党委书记、理事长桂敏杰表示,交易所自律监管任务重、自有和管理的资金量多、相关工程资金量大、大额采购经常发生,员工对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压力认识还不到位,交易所“反围猎”经验也不是很丰富,下一步一定要以落实“两个责任”为切入点,全面提升交易所廉政风险防控能力。深交所党委书记、理事长吴利军表示,交易所在市场前端,重要岗位多,自由裁量权力大,机构也比较庞大,管理的链条长,管理的盲区也相应较多,下一步要在摸清廉政风险底数的基础上,领导亲自抓、亲自过问,全面完善相关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切实抓好制度落实。

  王会民同志最后要求,各单位要及时组织本单位党委、纪委认真学习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