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货物运输保险

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货物运输保险栏目,提供与货物运输保险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货物运输保险是以运输过程中各种货物作为保险标的保险。类型分为: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水路货物运输保险、航空货物运输保险以及公路货物运输保险。在CIF情形下保险单上的被保险人应是发货人(特别是在L/C下,应为L/C受益人)。但有时进口商要求以他们为被保险人(多见于L/C或装运前汇付T/T情形下),到时直接由进口商向保险公司索赔(如发生意外)。但对于此种情形应须保证我方的收汇保障,因价格条款不同,投保方可能是卖方,也可能是买方。由于投保险别不同,其保险费率各异,赔偿的范围也有区别。所以外贸公司应根据出口商品的性质、不同的运输工具、路程的远近、季节性天气的变化,以及运抵国当时的具体情况等有关因素决定投保哪一种险别较合理。

2018年司法考试国际法精选考点:海洋货物运输保险

 

  出国留学网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国际法精选考点”,希望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小编的及时更新哦。

  2018年司法考试国际法精选考点:海洋货物运输保险

  第一部分 国际贸易法——买卖、运输、保险、支付

  【考点】海洋货物运输保险

  (一)基本概念——海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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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

  “单独海损”:船舶或货物纯粹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而造成的部分损失,无需分摊。

  ★共同海损的判断实例。

  (二)海运保险的主要险别及附加险、除外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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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平安险的承保范围

险别

承保范围

平安险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或转运时因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对在承保范围内的受损货物进行施救的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8)运输合同中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2.水渍险的承保范围

  水渍险=平安险+自然灾害造成货物的部分损失。

  3.一切险的承保范围

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范本

 

  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格式是怎么样的?对此,出国留学网小编为您提供“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范本”,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本文章仅供参考,更多精彩内容尽在出国留学网。

  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范本

  发 票 号 码 保险单号次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标记 包装及量 保险货物项目 保险金额(表格呈现)

  总 保 险 金 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费________________费率____________ 装 载 工 具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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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主要区别

 

  小伙伴们想参加2017年司法考试吗?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频道为您整理“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主要区别”,希望考友们都能顺利通过司法资格考试!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人承保的险别分为主要险和附加险两大类。主要险包括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三种基本险别。附加险包括一般附加险、特别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

  1.主要险(基础险)。

  (1)平安险。平安险的英文意思为“单独海损不赔”。主要特点是对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不赔。其责任范围主要包括:

  ①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②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③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④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⑤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⑥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⑦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⑧运输合同中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2)水渍险。除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3)一切险。除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赔偿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一切险是最高险,责任范围最广。所谓外来原因系指一般附加险所承保的责任。所以,一切险实际上是平安险、水渍险和一般附加险的总和。

  [特别提示]一切险中包含了一般附加险,但不包含特别和特殊附加险。

  2.附加险别。

  附加险别是投保人在投保主要险别时,为补偿因主要险别范围以外可能发生的某些危险造成的损失所附加的保险。

  (1)一般附加险。一般附加险承保各种外来原因造成的货物全损或部分损失。外来原因指不必与海水的因素或运输工具联系起来的原因。附加险别不能单独承 保,它必须附于主要险项下。一般附加险有11种:偷窃、提货不着险;短量险;混杂、玷污险;渗漏险;碰损、破碎险;串味异味险;受潮受热险;钩损险;包装 破裂险;锈损险。

  (2)特别附加险。指必须附属于主要险别项下,对因特殊风险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负赔偿责任的附加险。特别附加险与一般 附加险的区别在于:一般附加险属于一切险的范围,保了一切险,就不必再附加任何一般附加险,而特别附加险所承保的责任已超出了一切险的范围。特别附加险有 6种:交货不着险;进口关税险;舱面险;拒收险;黄曲霉毒素险;出口货物到香港或澳门存仓火险。

  (3)特殊附加险。包括战争险和货物运输罢工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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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保险人:
  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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