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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贵州选调生考试招录计划取消和减少公告

 

  出国留学网为您整理了《2018年贵州选调生考试招录计划取消和减少公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这里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

关于贵州省2018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未达开考比例职位减少或取消选调计划事宜的公告

  根据《贵州省2018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截止2018年3月20日18:00,部分职位报名缴费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达不到3:1比例,根据简章规定,需减少、取消职位计划。选调计划减少、取消情况详见《贵州省2018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计划减少、取消情况表》(附件1)。

  二、职位选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进行调整。

  三、职位选调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选调生职位或办理退费手续,但不能改报其他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需要改报职位或退费的考生,请于2018年3月26、27日(上班时间)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提交书面申请。也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代办人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改报或退费申请(须委托人亲笔签名)。

  改报职位的考生,须对照拟改报职位的要求,写清楚是否符合该职位所要求的各项条件以及本人姓名、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原报考单位、职位,到拟改报单位所在的市(州)党委组织部办理。报考基层法院的考生,请到省法院办理改报或退费手续。

  办理改报或退费的地点详见《贵州省2018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改报或退费地点表》(附件2)。

  附件:1、贵州省2018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计划减少、取消情况表

  2、贵州省2018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改报或退费地点表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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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贵州选调生考试公告公布

 

  出国留学网为您整理了《2018年贵州选调生考试公告公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这里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

贵州省2018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0〕3号),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缓解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法官、检察官短缺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06〕8号),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17〕41号)有关精神,2018年我省继续开展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调计划

  1、基层党政机关666人。

  2、基层法院91人。

  二、选调对象和选调条件

  (一)选调对象

  1、2017年、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不含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

  2、2018年贵州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贵州生源的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非贵州生源的省外“985”或“211”工程大学,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不含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

  非贵州生源报考基层法院不受“985”和“211”工程大学条件的限制。

  3、2018年毕业且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不含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

  4、由省级及以上机关从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中,统一选派到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贵州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上述人员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二)选调条件

  符合选调对象的人员,还须具备以下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志愿到基层服务,服从组织分配。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年龄18周岁以上(2000年3月1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3日及以后出生)。

  4、截止2018年12月31日,考生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和学位认证书。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录用条件。

  7、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毕业生,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中共党员(含中共...

贵州选调生考试公告(2016年)

 

  2016年贵州选调生考试快开始了,考生们在考试之前先来看看具体公告吧,详情请查看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整理“贵州选调生考试公告(2016年)”,希望大家喜欢!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0〕3号),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缓解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法官、检察官短缺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06〕8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的通知》(黔党发〔2009〕6号),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黔党办发〔2013〕8号)有关精神,实行选聘大学毕业生到村任职与选调生到基层任职并轨,2016年我省继续开展从全日制普通高校选调部分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调计划

  1、基层党政机关850人。

  2、基层法院90人。

  3、基层检察院60人。

  二、选调对象和选调条件

  (一)选调对象

  1、2015年、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不含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

  2、2016年贵州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贵州生源的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非贵州生源的省外“985”或“211工程”大学,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不含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

  非贵州生源报考基层法院、检察院不受“985”和“211工程”大学条件的限制。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从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中,统一选派到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下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到2016年12月31日前须在贵州服务2年及以上,且服务期内考核均合格(具有两个及以上基层服务项目经历的,各服务项目时间可合并计算)。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本次选调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未离开项目岗位且一直在基层服务项目岗位工作。

  (二)选调条件

  符合选调对象的人员,还须具备以下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志愿到基层服务,服从组织分配。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年龄18周岁以上(19...

2015年贵州选调生考试公告

 

  出国留学网公务员招生简章频道讯:2015年贵州选调生考试公告已发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贵州省2015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

  到基层工作简章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0〕3号),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缓解西部及贫困地区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法官、检察官短缺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06〕8号)和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意见〉的通知》(黔党发〔2009〕6号),中共贵州省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黔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黔党发〔2012〕31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的意见》(黔党办发〔2013〕8号)有关精神,实行选聘大学毕业生到村任职与选调生到基层任职并轨,2015年我省继续开展从全日制普通高校选调部分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选调计划

  1、基层党政机关800人。

  2、基层法院100人。

  3、基层检察院100人。

  二、选调对象和选调条件

  (一)选调对象

  1、2014年、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不含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

  2、2015年贵州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贵州生源的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非贵州生源的省外“985”或“211工程”大学,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不含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

  非贵州生源报考基层法院、检察院不受“985”和“211工程”大学条件的限制。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从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中,统一选派到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下简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到2015年12月31日前须在贵州服务2年及以上,且服务期内考核均合格(具有两个及以上基层服务项目经历的,各服务项目时间可合并计算)。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本次选调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未离开项目岗位且一直在基层服务项目岗位工作。

  (二)选调条件

  符合选调对象的人员,还须具备以下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志愿到基层服务,服从组织分配。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012贵州选调生考试头名被查出拟梅毒 本人发帖讨公道

08-05

标签: 贵州选调生

 

贵州选调生头名被查出梅毒 另换3家医院检测为阴性

唐海情在铜仁华夏医院的梅毒检测结果为阴性。

东南大学毕业生唐海情在网上发帖称,在贵州省选调生的招考工作中,报考碧江区检察院成绩第一名的她却被拒绝录用,原因是她体检中梅毒血清特异抗体测定呈阳性。而她先后到铜仁华夏医院、铜仁地区人民医院和贵州省人民医院做了检查。3张检验报告单中都显示,她梅毒相关检测指标均呈阴性。

总成绩第一名被查出梅毒

25岁的唐海情刚刚在东南大学法学院毕业,她对记者称这是她唯一找的工作。6月15日是外省考生体检的时间,地点是在贵州省组织部指定的武警贵州总队医院。

记者在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的《贵州省2012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上看到,此次贵州省计划选调925人。唐海情的选调生成绩单上显示,她在报考碧江区人民检察院的选调生考试中,排名第一。

体检结果出来后,唐海情的名字出现在了复检名单中,她没有通过第一轮检查。

由于没看到详细的体检报告单,唐海情说为弄清自己在哪一项指标中不合格,在复检前一天的6月27日,她在武警贵州总队医院做了“公务员预检”报告。29日,她拿到了预检结果。根据唐海情提供的报告单照片,报告单上显示“梅毒血清特异抗体测定,阳性”。唐海情表示,复检的结果和她自己的“预检”一样,“得了梅毒,不能录用”。

另外三所医院检测为阴性

唐海情称,6月30日她在铜仁华夏医院做了进一步的梅毒检查,相关结果显示呈现阴性。7月9日她到铜仁地区人民医院进行了检测,7月12日她到贵州省人民医院做了检测,检测结果也是阴性。

随后她把这几次检测结果发到了网上。当天下午,她接到了省委组织部的电话,表示要给她一次延伸检查的机会,体检定在贵州省人民医院。

唐海情说,7月20日,她和母亲一起到贵州省委组织部,“领导首先对我在网上发帖的冲动行为进行了批评和指正,并教育我是党员应该相信党组织。”这次延伸的检测结果T P抗体仍呈阳性。唐海情提出自己也在贵州省人民医院做过检查,“结果与本次检查完全不一致”。但工作人员告诉她,组织部门只能根据指定医院的体检结果来决定是否录用,至于其他的体检结果都不会予以采信。

另一名选调生也有相同遭遇

在本轮贵州省的选调生招考中,梁鲲也称与唐海情遭遇的情况类似,报考安顺市基层党政的梁鲲总成绩第一名,但他也因体检“梅毒”呈阳性未被录用。梁鲲对记者称,他自己的几次检测,全都呈阴性。

武警贵州总队医院体检中心一名医生对记者表示,查出有梅毒抗体不代表患有梅毒,要经进一步检查才能确定。其表示医院是省委组织部指定的单位,“我们只做检查,不会进一步检查”。该名医生表示体检报告单“对公不对私”,只能向组织部公布,不能给私人看。针对唐海情前后检查结果不一致,“采集方式不一样”,该名医生表示,查梅毒抗体是有“上限下限的,情景不一样,可能就不在这个范围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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