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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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学院获评中国建筑业协会“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先进单位”,现有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等校级特色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1. 学校全称: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CHONGQING JIANZHU COLLEGE)

  2. 国标代码:14183

  3. 学校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梨花大道857号,邮编:400072

  4.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6. 主管部门: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7. 学校概况: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是公办全日制建设类高等院校,于2007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双高”立项建设单位、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G+智慧教育”应用试点项目单位,拥有博士后工作站。学校位于重庆市主城南岸区茶园,占地35万平方米,建有体系完整的综合实训基地,拥有先进的装配式建筑技术技能中心、BIM中心、VR中心、轨道交通综合实训中心,以及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场所90余个。学校现有在校学生11000余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监督

  第三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我校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四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监督电话:023-61752255(仅限投诉举报),邮箱:CQ61968185@126.COM。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批次等详细信息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面向本地区考生公布的数据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1. 严格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招生政策、录取批次进行录取。报考我校的艺术(美术类)类考生,我校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2.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

  (1)专业平行志愿模式:按照投档专业确定录取专业。

  (2)院校平行志愿模式、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模式:按照投档分数优先、结合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

  (3)有特殊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

2012年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06-20

标签: 招生简章

 

  第一条 总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部的要求,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政策与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2012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

  2.学院全称: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4183)

  3.学院地址:重庆市石桥铺白马凼8号,邮政编码:400039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类型:国有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6.学院概况: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独立设置的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隶属于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受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业务指导,是重庆市唯一一所公办建筑类高职院校。学院1956年建校,办学历史悠久,秉承“厚德、笃学、求实、创新”的校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行业为依托,以特色为抓手,以能力为本位,具有鲜明的行业特色和优势,向社会输送了大批高素质技能型行业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

  7.专业设置:学院现设五系一部,分别是建筑工程系、工程管理系、建筑经济系、装饰工程系、城市轨道交通系和公共课教育部。开设有建筑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工程监理、土木工程检测技术、工程造价、房地产经营与估价、社区管理与服务、园林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中国古建筑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等17个高职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学制三年。

  8.师资队伍: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责任心强、实践经验丰富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注重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践工作,培育专业教学团队社会资源整合能力。现有教职工300余人,中高级以上职称170余人,专任教师近200人,其中多名专任教师具有海外知名高校及“985”、“211”院校博士学位,中高级以上职称170余人,“双师型”教师100余人。市级教学团队2个,院级教学团队7个。

  9.教学成果:学院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深化教学改革,积极推动质量工程建设。主持研究的《“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教学改革、创新与实践》荣获“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基于监测数据的边坡稳定性先兆分析与安全保障关键技术研究》等5项科研项目被评为2011年重庆市建设科技成果。《园林植物》、《建筑计算机辅助设计》、《桥涵施工技术》、《建筑施工技术》、《房地产评估》等近20门课程被评为市级、院级精品课程。多年来,学院教师、学生参加各项赛事获奖为学院赢得许多荣誉。

  10.双证模式:学院注重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提供各种机会、创造必要条件鼓励在校学生考取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形成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同步的“双证制”培养模式,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同步获得,实现了校内学习与企业工作任职资格零对接。现我院是重庆市城乡建委指定的建设行业专业技术管理岗位定点培训单位,经授权的重庆市造价员考试试点院校,全国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重庆市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定点培训单位。

  11.校企合作:学院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拓展对外合作,与重庆市轨道交通总公司、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重庆新龙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市金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开展了“订单式”人才培养。校企之间的深度合作,为打造招生、教学、实践、就业四位一体教育服务体系提供了重要保障...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简章2020

 

  高校招生简章已经出现,还不知道的考生看过来,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简章2020”,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高考资讯!

重庆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简章2020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重庆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于2009年2月26日由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并于2009年4月2日在教育部备案,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院。

  学院全称:重庆商务职业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4246

  主管部门: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第三条 学校占地面积58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约24.5万平方米,在校学生11000余名,教学仪器设备价值8000余万元,图书馆藏书60余万册,专兼职教师近600人。其中具有教授、副教授的专任教师占30%,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教师占75%,“双师素质”教师占85%,聘请100余名行业高技能人才担任实训教师。海外留学经历教师占10%,省(部)级以上劳模、教学名师、行业领军人物等30余名。

  第四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办学层次为专科。

  第五条 学校所有招生专业对学生身体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六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第七条 学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总数、分专业招生人数,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八条 调档比例根据各地生源情况不超过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第九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无加试要求。各专业录取时均不限制外语语种,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以英语授课。各专业均不限制年龄。

  第十条 学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局和重庆市教委有关文件及规定执行,学费每年6000-75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000-1200元(详见各省招办公布的招考信息)。

  第十一条 退费管理规定: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贫困生生源地贷款等政策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300元/年、二等助学金3300元/年、三等助学金2300元/年。此外还设立了校级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500元/年(3%),二等奖学金1000元/年(8%),三等奖学金500元/年(15%),单项奖学金若干。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和全日制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日制专科招生工作;设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专科招生工作。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新生。

2022年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是重庆市骨干高职院校。校园建筑恢弘大气,绿树成荫,现有装配化建筑工程技术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为更好地贯彻实施阳光工程,实现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全称: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

  英文译名:Chongqing College Of Architecture And Technology

  第二条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明德路3号(重庆大学城)

  第四条 学院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 学校教育部代码:12820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学校概况

  学校成立于1984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设立、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全日制高等职业专科学校。最初由重庆市高等教育老年工作者协会举办,是重庆市首批高职院校之一。2005年6月,转由重庆鸥鹏实业有限公司举办,2008年11月更名为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2020年5月更名为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

  学校位于西部(重庆)科学城、重庆高新区、重庆大学城,占地903亩,校舍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80余万册。校园廊亭水榭,绿树成荫,建筑恢弘大气,形成“一环、二路、三广场、四亭、五廊”的景观特色。

  学校设有建筑城规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工程学院、数字工程学院、房地产营销学院、建筑管理学院、环境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0个二级院(部),教职工总数600余人,有全日制在校生10800余人。学校特聘中国工程院江欢成院士(上海东方明珠设计者)、魏敦山院士(国家大剧院主要设计者)、董石麟院士等专家,建成了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第九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2年我校在全国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秋季高考学生,分别为:河北、山西、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详细分省专业招生计划数、填报志愿时的学校代码、专业代号,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机构颁发的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计划信息。

  第十条 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根据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渝价[2009]112号、[2010]214号、[2011]175号、[2012]139号、[2013]138号文及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民办学校学费审核表规定执行,所有专业最高收费标准不超过12000元,最终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核为准。校企合作项目在学生入学后自愿报名参加,招生章程中不表述有关收费标准事宜。

  2.住宿费标准:普通公寓六人间1300元/年.生,四人间(仅女生)1600元/年.生,新宿舍高层电梯双卫公寓6人间(仅女生)2000元/...

江苏建筑职业学院2019提前招生简章

 

  江苏建筑职业学院提前招生报名时间为2019年2月22日-24日,小编为大家提供江苏建筑职业学院2019提前招生简章,一起来看看吧!

  江苏建筑职业学院2019提前招生简章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是经教育部评估验收的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是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五十强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竞争力示范校,江苏省大学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学校共有全日制在校生13000人。

  我校是江苏省最早开展提前招生的4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2019年是我校第9年开展提前招生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江苏省内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届和往届高中毕业生。

  报考文理类专业的考生,录取前(4月20日前)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须有5门科目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录取前(4月20日前)须取得7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须有4门科目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

  2.江苏省内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的退役士兵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做要求)。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业类别

序号

二级学院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

计划数

2022年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是新工科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现有人工智能技术服务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于2022年全国统招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校名称

  重庆智能工程职业学院(教育部代码:14726)。

  第三条 办学类型:

  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四条 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第五条 主管部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六条 学校简介

  学院位于重庆市永川区陈食办事处莲花路666号,邮政编码:402160,地处永川凤凰湖景区,位于轨道交通重要节点,毗邻在建的渝昆高铁永川南站,环境秀美,交通便利。学院依托华为技术优势,面向科技前沿办学,定位定位人工智能、智能制造、通信工程、智慧医疗、数智传媒、数智经济等新技术人才培养。学院立足打造“大学校园+科研机构+产业园区”融合发展共同体,华为(永川)联合创新中心建在校内。华为指派专家协同推进学院师资建设、专业建设、实习实训、创新创业、专业认证、就业服务、产业发展。在华为的先进设备和技术支持下,建设了国内一流的5G新型智慧校园、智慧教室和智慧教学管理平台;建成了计算机、电子电工、语音等公共实训室和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工业机器人、数字媒体等专业实习实训室。学院是华为ICT人才培养基地、华为ICT师资培训基地、华为ICT技能大赛赛场、华为“1+X”证书培训认证中心、华为人工智能联合技术创新中心。现与企业合作共建了23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为学校师生实施智慧教学、智慧生活、智慧服务以及培养学生实践技能提供了坚强的保障。学生在校期间即可获得产、学、研全方位能力培养和个人发展。

  丰富的管理团队、知名专家、专职教师、华为等企业工程师,并引进了一批国家精品课程、华为认证课程等优质教学资源,现有专任教师108人,其中高级职称24人、硕士及以上学位26人,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协同,智能引领、学以致用”的教育理念,为智能化等新兴产业培养急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三章 招生对象、专业及招生区域

  第七条 招生对象及条件

  1、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

  2、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3、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4、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录取体检标准:我校除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并结合行业对专业的用工需求,我校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考生要求无色盲、无色弱。

  第八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2...

2022年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荣获2015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的称号。现有电子产品营销与服务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制定依据:为深入贯彻依法办学、依法招生的要求,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保证2022年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2条 学校全称: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Chongqing College of Electronic Engineering)。

  第3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东路76号,邮政编码:401331。

  第4条 办学类型与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第5条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6条 全国高等学校代码:12609。

  第7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8条 办学性质:公办。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政府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市教委与市经信委共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始建于1965年,地处内陆开放高地、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的重庆,占地2606.8亩,固定资产19.62亿元,校舍77.6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55亿元,全日制在校生25016人,馆藏图书331.42万册。现有专升教师1441人,其中高级职称409人、硕士及以上学位987人。

  学校建有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电子与物联网学院、通信工程学院、智能制造与汽车学院、财经管理学院、数字媒体学院、建筑与材料学院、智慧健康学院8个(专业)实体性学院以及通识教育与国际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与国防教学部3个(育人)功能性学院。学校主持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3个,主编国家规划教材65部,建成国家级重点(骨干)专业16个、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资源共享)课程13门、国家级实训基地13个。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9条 学校成立由书记、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制度。

  第10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称为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挂靠学校招生就业处),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教育部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和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章 纪检监督

  第11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进行全程监督。

  第12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校外人员从事招生工作。

  第五章 专业计划及收费

  第13条 招生专业及收费:

  1.2022年学校计划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招生;2022年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总计有35个专业(含大类)计划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可在学校官网查询(最终以各省级招办公布计划为准)。

  2.收费:①学费收费标准按照《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费收费的批复》文件执行...

2022年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学院在2011年获得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现有古建筑工程技术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院校国标码为14367。

  第三条 办学地点:重庆市铜梁区学府大道267号。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六条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七条 批准成立时间及单位:学院2010年3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11年5月在教育部备案。

  第二章 报考条件

  第八条 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

  第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学前教育专业属于师范类专业,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应慎重考虑是否报考该专业。

  第十条 外语语种要求:学院除中英合作项目建筑设计专业(440101H)为英语外,其余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第十一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其中对于艺术类考生还需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或参加经生源地省级考试院(招生办公室)认可的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并取得专业合格证。我院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在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除联考成绩外,我院也认可其他学院的校考成绩。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学院2022年面向重庆、四川、贵州、广西、甘肃、新疆、云南、青海、宁夏、山西、山东、江西、河北、河南、湖北、广东、安徽、福建、湖南、浙江、海南等二十一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依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我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二十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院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填报为依据,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十四条 学院根据在二十一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在当地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 以内,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五条 顺序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进档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志愿顺序优先原则择优录取后续志愿考生;平行志愿、调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