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黑龙江招生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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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黑龙江招生工作规定

 

还有不久的时间就要高考了,见证各位同学辛苦汗水的时刻就要到来,成与败在此刻见分晓,辛苦耕耘三载,收获累累硕果,黑龙江为此次新生的到来也是做足了准备,疫情当下,在结合实际情况下,制定了招生规定,下面是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整理的,欢迎阅读。

  黑龙江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一、报名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籍和学籍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规定》(黑教规〔2019〕 10号)文件相关规定。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不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规定》(黑教规〔2019〕 10号)有关要求的人员;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3.报名办法

  报名的时间、地点、程序及信息采集办法、报名资格审查等按《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执行。

  二、考生档案

  4.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表(卡)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5.考生纸质档案由县(市、区)招考机构负责组建,内容包括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高考成绩单、应届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报告单、高中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籍档案、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符合照顾录取条件的证书复印件或证明原件、照顾录取对象审查表。各地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加强考生档案建立与管理,并对毕业生纸质档案(或人事档案)客观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各市(地)招生委员会可...

黑龙江2019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提供黑龙江2019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大家及时做好各项准备,考出好成绩!

  黑龙江2019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为做好我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报名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籍、学籍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生户籍、学籍审查的规定〉的通知》(黑招委联字〔2006〕1号)有关要求。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不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生户籍、学籍审查的规定〉的通知》(黑招委联字〔2006〕1号)有关要求的人员。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报名后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判刑的,应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办法

  报名的时间、地点、程序及信息采集办法、报名资格审查等按黑龙江省《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黑招考院普招〔2018〕81号)文件执行。

  二、考生档案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4.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会考)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5.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县(市、区)招考办负责组建,内容包括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高考成绩单、应届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报告单、高中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籍档案、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符合照顾录取条件的证书复印件或证明原件、照顾录取对象审查表。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7.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

黑龙江省2018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黑龙江高考招生规定已公布!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黑龙江省2018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黑龙江省2018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为做好我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报名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籍、学籍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生户籍、学籍审查的规定〉的通知》(黑招委联字〔2006〕1号)有关要求。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不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生户籍、学籍审查的规定〉的通知》(黑招委联字〔2006〕1号)有关要求的人员。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报名后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判刑的,应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办法:

  报名的时间、地点、程序及信息采集办法、报名资格审查等按黑龙江省《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黑招考院普招〔2017〕70号)文件执行。

  二、考生档案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4.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会考)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5.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县(市、区)招考办负责组建,内容包括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高考成绩单、应届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报告单、高中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籍档案、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符合照顾录取条件的证书复印件或证明原件、照顾录取对象审查表。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7.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

黑龙江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黑龙江省切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一系列相关法案,对2022年招生工作做出了以下规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带大家了解一下“黑龙江: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黑龙江: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各市(地)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各普通高等学校:

  2022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考试招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等工作。要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关键环节,严肃考风考纪,从严从实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严查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细化防疫工作方案,确保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实施和公平公正。

  现将《黑龙江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

  黑龙江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为做好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教学(2022) 1号)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报名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籍和学籍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规定》(黑教规〔2019〕 10号)文件相关规定。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不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规定》(黑教规〔2019〕 10号)有关要求的人员;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3.报名办法

  报名的时间、地点、程序及信息采集办法、报名资格审查等按《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执行。

  二、考生档案

  4.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

黑龙江2019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已公布

 

  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提供黑龙江2019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已公布,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大家及时了解好各项招生政策!

  黑龙江2019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已公布

  为做好我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1报名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籍、学籍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生户籍、学籍审查的规定〉的通知》(黑招委联字〔2006〕1号)有关要求。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不符合《〈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生户籍、学籍审查的规定〉的通知》(黑招委联字〔2006〕1号)有关要求的人员。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报名后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判刑的,应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办法

  报名的时间、地点、程序及信息采集办法、报名资格审查等按黑龙江省《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黑招考院普招〔2018〕81号)文件执行。

  2 考生档案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4.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会考)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及考生各科考试成绩等纸介质材料的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考生电子档案库一经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5.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由县(市、区)招考办负责组建,内容包括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高考成绩单、应届普通高中学生综合评价报告单、高中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籍档案、考生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录、符合照顾录取条件的证书复印件或证明原件、照顾录取对象审查表。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7.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

2020黑龙江高职单招招生工作安排通知

 

  为了帮助考生能够了解高考报名,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黑龙江高职单招招生工作安排通知”,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高考资讯!

2020黑龙江高职单招招生工作安排通知

  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深化我省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黑龙江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黑政发〔2016〕1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全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和体检

  考生报名参加2020年高职单招考试,报名条件、报名方法、身体检查、思想品德考核等工作,按照2020年全省普通高考有关规定执行。已参加高考补报名且已缴纳报考费、受疫情影响未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可以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现场确认工作由各市地招考机构另行通知。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填报志愿

  1.填报时间:2020年5月8日9:00开始,2020年5月11日16:00截止。

  2.填报办法: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进入“网报中心”,选择“202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入口”进行志愿填报。

  3.填报要求:每名考生可填报1个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并填选“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二)网络远程面试(面谈)

  2020年5月17日,招生院校组织网络远程面试(面谈)。考生报名人数多于核定招生计划数的院校,须组织网络远程面试,面试时间可以适当延长。考生报名人数少于核定计划数的院校,可以组织网络远程面试或面谈。具体工作安排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并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三)考生录取

  1.时间安排。2020年全省高职单招分两个阶段录取。

  第一阶段:2020年5月17日至24日。考生参加第一志愿院校组织的网络远程面试(面谈)。5月24日前,各高校须在学校官网上公布第一阶段录取结果。5月25日,龙招港公布高校征集志愿计划和报名联系方式。

  第二阶段:2020年5月25日至29日。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向征集志愿高校报名参加网络远程面试(面谈)。5月29日前,各高校须在学校官网上公布第二阶段录取结果。

  2020年6月3日前,各高校须到省招考院办理高职单招录取手续。

  2.录取办法。招生院校根据网络远程面试或面谈情况,可参考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录取考生。其中,对普通高中学生,可依据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择优录取;对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等高中阶段同等学力学生,可依据学业成绩和职业技能证书,进行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学生自行上网打印,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由学校提供;职业高中、中专学生成绩单由学校提供;技工学校学生由本人提供职业技能证书,学校提供成绩证明。

  3.特别说明。考生参加高职单招,只能被一所院校录取。被院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20年全国统一高考。

  (四)考生报到

黑龙江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安排2022年

 

黑龙江教育考试院为做好今年招生工作,特对黑龙江省2022年各大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还在寻找相关咨询的考生来小编这看看了解一下吧!下面是出国留学网小编整理的2022年黑龙江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安排,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黑龙江: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考生必读: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及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招生计划

  (一)本书所列各院校招生计划均属于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国家计划招生。

  (二)目录中,在普通批次招生的院校,学校名称前标明的“理”,表示招理工考生,“文”表示招文史考生;在体育批次招生的院校,学校名称前标明的“理”表示招理体考生,“文”表示招文体考生;在艺术批次招生的院校,学校名称前标明的“理”表示招理艺考生,“文”表示招文艺考生。

  (三)院校名称前面的数字为院校代号,后面括号内的地址为学校办学所在地(如个别专业办学所在地发生变化,在专业名称后面或院校备注中另有标注,仅供考生参考,具体以该校招生章程公布为准)。专业名称前面的数字为专业代号,后面的数字分别为招生计划数、学制和每年学费标准。

  (四)本科院校的学制为四年及以上,高职(专科)院校的学制为三年或二年,“5+3”一体化专业标注的学制为本科阶段的学制。

  (五)各院校及相关专业凡具有共性的说明或要求均在院校备注中予以注明。因受版面限制,本计划不能涵盖院校《招生章程》中全部事项。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登录招生院校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https://gaokao.chsi.com.cn)或“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https://www.lzk.hl.cn),详细查询院校《招生章程》,全面了解所报院校在我省招生的详细信息(如体检、成绩等特殊要求),以防错报志愿。

  二、体检结论

  填报志愿时,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详见目录“二”)和院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有关体检要求。体检结论为“专业受限”和 “不宜就读专业”的考生一定要避开受限专业和不宜就读专业,以免因体检原因造成退档。选报军队、公安、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司法院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在高职(专科)提前批招生的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军检、公安体检、消防体检、司法体检和政审、面试(具体要求以当年专项文件为准),并根据自己的体检结论及医师建议填报志愿。

  三、投档办法

  (一)我省在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本科专项计划(国家专项)、普通本科第一批 A段、普通本科第二批 A段、普通高职(专科)批 A段、艺术类本科批 A段、艺术类高职(专科)批 A段、体育类本科批和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其他批次和类型仍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录取。

  (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报考普通文史类和理工类的考生,以考生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作为排序成绩,按排序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如排序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以专...

黑龙江2019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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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2019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在我省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具有我省户籍,符合我省高考基本报名条件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往届毕业生,以及具有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均可以报考。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高等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已经参加2019年全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

  二、报名工作程序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身体检查等工作环节。考生如不按时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现场确认等环节步骤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生报名时免交报名费。已经报名参加2019年全省普通高考、中职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不用再重新报名,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志愿填报”相关要求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一)网上报名

  1.考生网上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9年5月27日至5月31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9:00至20:00。6月1日至6月10日整理数据。

  第二阶段:2019年6月11日至7月5日(含节假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9:00至20:00。

  2.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后,进入网报中心,点击“2019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计划考生报名入口”,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设置网上报名密码,并妥善保管密码。考生网上报名时须认真阅读考生网上报名必读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确认同意后方能进行网上报名。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修改及查询本人信息。考生本人参照《黑龙江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样式)(见附件2),清晰、准确地在网上填写考生自然信息和报考信息,并严格按照信息格式和操作提示进行填报。考生要认真核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考生信息填报后须下载《黑龙江省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

  (二)现场确认

  考生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从2019年7月15日9:00开始,到2019年7月19日下午17:00截止。现场确认包括:资格审查、现场信息采集、信息确认等基本步骤。

  1.资格审查。具体审核考生户籍、身份、学籍、学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情况。其中,当地教育部门、招考机构会同公安部门负责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