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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鹰潭市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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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鹰潭市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2016年我市普高招生按《鹰潭市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区2005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鹰潭市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招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执行。即普高招生按计划的1:1.1以内投档,结合学业成绩、身体素质测试等级、优惠加分、综合素质评定等级、优先学科、综合性评语等择优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按考生志愿和学校统招计划根据考生中考成绩由市中招办统一划定各个学校的统招最低录取控制线,统一办理录取手续。部分薄弱学校和民办学校在统招计划完不成的情况下可自行组织生源。

  音、体、美特长生的录取由招生学校制定具体招生办法,经市中招办审批后,向社会公布。专业加试由各招生学校组织,鹰潭市中招办派员巡视。在普高录取之前各学校要将加试成绩报市中招办。按音、体、美特长生的录取办法择优录取。其学业等级和综合素质等级应达到相应学校的最低等级要求。不要求进行特长加试的学校,可依据学生成长记录档案、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特长证明材料的情况确定录取名单,报市中招办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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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福州中考招生办法

 

  2015福州中考中招招生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国务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精神,做好2015年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以下简称中考与中招)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报考对象

  1.具有本市中学学籍的应届初中生。

  2.持有本市常住户口回户籍地报考的应届初中生或社会青年(含同等学力考生和往届生,下同)。

  各类高中阶段学校的在校生或毕业生、上一年度因各种舞弊行为被取消报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受罚年限未满者不得报考。

  二、报名时间和费用

  1.报名时间:4月20日—24日;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可于 5月7日-8日补报名。

  2.报名费:每生每科13元,于中考报名时由报考点代收。

  三、报名地点及资格审查

  1.学生持本人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以及复印件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凡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读四年以上(含四年),应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有效休学审批证明材料并在考生类别栏中注明。

  2.回户口所在地报考的应届学生,应随带本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或居民身份证、就读学校的在学证明以及由就读学校提供的报考材料(小学报考初中登记表、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体检表等),到县(市)区中招办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中招办负责。

  3.社会青年持本人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初中毕业证书或学力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中招办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中招办负责。

  4.定向生的资格为户籍(截至2015年5月8日)在本地,七年级至九年级(具体时间为:2013年1月1日——2015年6月12日)三个学年学习和学籍均在本地同一所学校的初中应届毕业班学生。

  “本地”对福州市区的学生指五城区,对七县(市)的学生分别指福清、长乐、闽侯(含高新区)、闽清、连江、罗源、永泰七个不同区域,下同。

  5.普高提前自主招生:报名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及考试形式根据普高学校各自的自主招生方案实施(另文公布)。

  6.各中学应由校长负责主持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并组织专人负责对考生的年龄、户籍等情况进行审查核实,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凡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4〕1号)文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经审查无误后,省属和市属学校向福州市中招办、县(市)区属学校向本县(市)区中招办集体报名。

  四、报考学校

  户籍或学籍在本地的学生可报考面向本地招生的各级各类学校,但:

  1.社会青年报考普通高中年龄不超十八周岁(1997年9月1日后出生)且不能报考五年制高职院校。

  2. 学籍在五城区但户籍不在五城区的国内考生,报考福州一中、福州二中、福州三中、福州四...

2015年株洲中考招生办法

 

  出国留学网中考频道讯:近日,《2015年株洲中考招生实施办法》公布,为了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学生更加全面发展,促进义务教育更加均衡优质发展,促进普通高中更加多样化、协调性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招生办法

  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进一步完善学校办学自主权,2015年株洲市普通高中实施多样性、自主性、计划性、公正性的“阳光”招生录取工作。

  (一)指标生

  城区普通高中实施指标生分配办法招生。城区省示范及市示范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30%指标分配到城区初中学校。凡在城区各初中学校初一注册,并在注册学校就读三年的毕业生有资格填报指标生志愿。指标生实施网上填报志愿,设立指标生录取批次,实行网上录取。

  指标生录取后不再参加其他高中学校录取,未达到指标生录取要求的学生,则按志愿参加常规录取。

  城区普通高中指标生招生办法详见附件2。

  各县(市)教育局参照执行。

  (二)对口直升生

  实施初高中衔接协同发展教育实验项目,城区公办初高中学校在片区内根据双向原则自主选择一所学校开展衔接教育实验。实行自主申报、自主协作、协同发展。

  市教育局对株洲市四中与景弘中学进行初高中衔接教育实施项目给予招收30个对口直升生指标(占指标生计划)。支持北京师范大学株洲附属学校初高中衔接教育实施项目。

  对薄弱初中学校实施托管扶持办学的高中学校实行对口直升生招生。株洲市二中托管的云田中学、南方中学托管的淞南中学,在其招生计划中划出托管学校毕业人数的5%,作为托管学校的对口直升生指标。

  城区普通高中对口直升生具体招生办法见附件3。

  各县(市)教育局可根据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三)特招生、特长生

  1.特招生:在市教育局中招办认定的资格范围内,允许各高中学校招收一批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在组织专家委员会考核认定的基础上,在政策范围内按标准录取。城区市二中、南方中学特招生录取时学业成绩不能出现D(含 D)以下等第,其他高中学校特招生录取时学业成绩不能出现E(含 E)以下等第。

  特招生是按学生所报志愿和艺体科特长测试结果来录取,录取之后不再参与其他志愿录取,也不得改录民办学校。特招生比例不得超过当年学校招生总计划的10%。

  2.特长生:高中学校可认定一批艺体和科技特长生,特长生参与常规录取,其学业成绩最低等第中的一个学科可提升一个等次。特长生特招生总比例不得超过当年学校招生总计划的15%。

  3.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市级和省级特色教育(实验)学校,相应特长生比例可再上浮至当年学校招生总计划的10%以内。

  城区普通高中特招生、特长生具体招生办法见附件4。

  各县(市)教育局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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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鞍山中考招生办法

 

  鞍山市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要坚持全面发展与减轻负担相统一的原则,坚持方向性与科学性相一致的原则,坚持分数评价与等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基础要求和选拔功能相统一的原则。要有利于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有效推进和深化,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促进学生个性和潜能的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报名工作

  凡具有本市正式户口和长期居住在我市的外地户口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具备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初二年级考生在学校所在地的招生办报名。往届初中毕业生、回流生在户口所在地的招生办报名。

  三、毕业升学考试

  2014年我市毕业和升学考试两考合一,实行学业考试。

  1、命题原则

  以课程标准为依据,试题难易程度不超过课程标准的要求,难度适中,具有一定的区分度,易、中、难题的比例掌握在70%、20%、10%左右,兼顾不同学生的学习实际和不同学校对录取新生的要求。

  命题要切实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要符合学生的实际并贴近学生的生活,尽可能地以学生学习经历作为问题的背景,引导学生重视学习过程的积累,注重对学生运用所学的基础知识和所掌握的技能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要有利于学生创造性的发挥。

  减少对学生机械性记忆内容的考查。注重考查学生思维过程,不出偏题、怪题,不出人为编造的计算、证明过于繁琐的题目,不出似是而非的题目。

  为提高学生的汉字书写能力,在语文试卷中设置考查汉字书写能力的试题,分值为2-5分。

  2、考试的科目

  初三年级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体育健康,初二年级的地理、生物为毕业升学考试科目。

  英语听力口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信息技术为毕业升学考查科目。

  3、考试的组织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合堂)、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堂)、地理与生物(合堂)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实施。

  英语听力口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信息技术考查由县(市)区教育局(教育办)组织实施。

  市教育局印制了思想品德、历史、地理和生物学科的复习提纲,考试内容在复习提纲中抽取。根据三年过渡期原则,2016年毕业升学考试时将不再印发复习提纲。

  体育健康按照现行规定与办法执行。

  4、考试时间

  见附件1。

  5、成绩设定

  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物理与化学200分(物理120分、化学8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各100分(其成绩各按30%计入2014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地理与生物各100分(其成绩各按30%计入2015年初中毕...

2014年玉林中考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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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教育局公布了《玉林市2014年中考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中考方案》)。中考报名时间为4月20至30日,考试时间为6月24日至26日。《玉林市2014年中考方案》与2013年相比,总体保持稳定,中考成绩继续以A+、A、B+、B、C+、C、D、E八个等级呈现,仅对招生录取方式 进行了重大改革。

  一、全面推进普通高中网上招生录取改革

  为打造阳光学校、实现阳光招生,今年我市参照高等院校录取模式,全面推进普通高中网上招生录取改革,即通过新建玉林市招生考试网,全面规范高中 学校招生行为,全市各高中学校都必须通过玉林市招生考试网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新生(即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市教育局将通过玉林市招生考试网公布全 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方案、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学校简介、考生须知等信息,并根据中考工作进度分阶段提供中考等级成绩、中考等级成绩组合情况统计查询等服 务。在志愿填报规定的时段内,市教育局将通过该网实时发布各高中学校当前的志愿填报情况及考生本人的排位情况,考生本人可根据查询的实时信息进行志愿调 整,并查询录取结果。目前该网正在调试中,预计4月底可全面建成。

  二、改革志愿填报方式

  “知分后填志愿”。即把往年中考报名时、同步填报志愿的方式,改革为“知道中考分数后,才填报志愿”。也就是说,今年中考报名时,不需要填报志 愿,在公布考生中考成绩后,考生可通过互联网按照“分批次、分时段”自主选择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的方式主要有三种,考生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在规定 时段内自主选择:

  第一种:在原初中学校填报志愿。考生可回到原就读初中学校,在老师指导下通过计算机网络进入玉林市招生考试网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第二种:个人自助式填报志愿。考生可在任何一台能连接互联网的电脑上自行操作,通过互联网进入玉林市招生考试网实现网上填报志愿;

  第三种:考生到指定的临时报名点填报志愿。届时,市中招办在玉林市城区的玉林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内(玉林市人民东路玉林市高级技工学校傍边)设立1个临时志愿填报点;各县(市、区)也分别在各自的县城内设立1个临时志愿填报点。

  三、定向生指标由40%增加到42%

  将全市10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招生指标(正取生招生指标)的42%定向分配到示范性普通高中服务范围内的初中学校。去年的定向生指标为40%,今年提高了2个百分点,以利于推进本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鼓励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遏制择校和借读行为。

  四、继续扩大普通高中招生人数规模

  为提高普通高中毛入学率,努力满足广大群众送子女就读普通高中的愿望,今年我市普通高中继续扩大招生规模,计划招生人数为42230人,位居全区十四个地市之首。

  附件一:中考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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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金昌中考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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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区教育局,金川公司总校,市直各中学:

  现将《金昌市2014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金昌市教育局

  2014年3月10日

  金昌市2014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办法(2014修订)

  一、全市统一组织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教基[2008]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地中考工作秩序的通知》(教基[2008]3号)、《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中考改革的指导意见》(甘教厅〔2009〕51号)、《金昌市关于规范高中招生行为的有关规定》(金教发〔2009〕72号)等文件精神,2014年全市统一组织招生考试。考试工作切实加强组织和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健全监督机制,以《金昌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初中毕业及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中考)指导意见》文件为基础,在征求县、区、金川公司总校教育主管部门及部分学校意见后做了进一步修订,以加强考试、阅卷、成绩统计等过程管理,充分体现考试的信度和效度,为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各初中学校要加强中考宣传、咨询、服务和指导工作,要切实从学生实际出发,帮助和指导学生做好普高和中职教育升学选择,配合我市中职学校做好招生政策宣传等工作,确保顺利完成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促进我市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二、学业成绩组成及管理

  (一)文化课考试成绩由市教育局负责通知县、区、金川公司总校、市直学校。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分A、B、C、D四个等级,D等为不合格。A、B、C各等中,将其中约三分之一优先者标记为“+”。各等级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划分等级:学生总数的20%为A等(其中靠前的5%为A+),35%为B等(其中靠前的10%为B+),35%为C等(其中靠前的10%为C+),成绩达不到及格线且排序在最后10%的为D等(成绩及格者一律列入C等)。

  (二)体育与健康测试按照《关于印发金昌市初中学生体质健康检测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金教发2013〔120〕号)执行。

  (三)思想品德等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金昌市初中毕业考试及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及《补充通知》(金教发〔2006〕1号、15号)文件要求执行。

  (四)本市及省内外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招生录取以本次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

  (五)各学科及格线的确定:语文、数学、英语以90分为及格线(单科满分150分),物理、化学以60分为及格线(单科满分100分)。

  三、录取工作

  (一)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严格按照省市招生计划执行。永昌县区域内学校(含市二中)由县教育局组织录取,金川公司高中学校由金川公司总校组织录取,市一中、市四中普通高中由市教育局组织录取。市教育局按照各片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和招生入学综合素质评价条件予以审查注册。

  (二)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