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南方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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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科技大学2023年招生简章

 

  各位考生注意了!根据广西招生考试院发布的南方科技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4月30日前报名并参加该校6月11日在南宁组织的测试才能入读该校,请各位考生做好准备。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收集整理的 “南方科技大学2023年招生简章” ,本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南方科技大学2023年招生简章

  一、报名对象

  身心健康、志存高远、勇于担当、独立思考、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参加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理科毕业生(新高考省份须选考物理)。

  二、招生区域

  计划在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包括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

  三、报名时间

  注册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0日—2023年4月30日(上海5月20日截止)

  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8日(上海5月20日截止)

  四、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步骤如下:

  (一)网上注册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登录我校招生网站(https://zs.sustech.edu.cn/)的网上报名系统(https://register.sustech.edu.cn/),按有关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二)上传报名材料

  完成网上注册后,学生还需按照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家长基本信息、中学经历、高中成绩、个人获奖信息(非必需),准备以下材料,扫描或拍照后通过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提交,并确保上传文件清晰可读。

  1.由本人撰写的自述信一份(讲述自己的简历、兴趣爱好、理想等),可手写或打印后由考生本人签名,字数约800字。

  2.高中成绩记录(需加盖公章),包括高一、高二年级历次期末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三年级最近2-3次模拟考试成绩(校级以上模考、联考),写明各科得分、总分及年级排名,注明各科满分。

  3.获得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信息学、生物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三等奖(含)以上的证书(非必需)。

  4.其他获奖证书和证明自己特点、特长的材料。

  五、选拔程序

  我校2023年本科招生继续采用基于高考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建立以学生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成绩和高校自主测试成绩为根据的综合评价录取体系。具体选拔程序如下:

  (一)初评

  我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2023年5月中下旬完成审核,并公示通过初评的考生名单。

  (二)能力测试(机试)

2022年南方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南方科技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现有金融数学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南方科技大学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南方科技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南方科技大学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325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88号;邮政编码:518055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南方科技大学毕(结)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方科技大学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学校根据需要组建各省(区、市)招生组,在招生办公室的统筹下,负责开展各省(区、市)的招生宣传咨询和志愿填报指导等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部分省(区、市)招生,全部为提前批次(或综合评价批次)录取。综合评价相关招生办法详见《南方科技大学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另在部分省份试点提前批次普通高考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及学校办学情况,统筹考虑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