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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2023年卫生资格考试时间及地点

 

  牡丹江市的考生注意了!根据牡丹江市考试中心发布的通知公告,牡丹江市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4月15日、16日、22日、23日进行考试,请各位考生做好准备。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收集整理的 “牡丹江市2023年卫生资格考试时间及地点” ,本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牡丹江市2023年卫生资格考试时间及地点

  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即将举行。请报名考生于4月6日至4月23日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时间:2023年4月15日、16日、22日、23日

  科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

  二、考点及地址

  考点一: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求知楼(人机对话考试),育贤楼(纸笔考试)。

  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天晴街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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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点二:牡丹江医学院现代教育中心(人机对话考试)。

  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通乡街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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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考生须知

  各位考生须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确认考试开始时间、地点,提前了解前往考点学校的线路及入口位置,知晓相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

  特别提示:考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1.进场要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纸质版准考证经核验后进入考场。

  2.考场纪律。除相关证件、必要的文具外,禁止考生将任何通讯工具(手机须关机后放到指定位置)、电子产品及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带至座位;考试全程设有高清监控,考试过程中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使用手机拍照试卷,严禁冒名替考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四、违纪处理

  考生须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所有违纪行为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如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行为,将移交司法机关...

贵州2023年高级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贵州省的考生注意了!根据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通知公告,贵州省2023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7月1日、2日进行,请各位考生做好准备。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收集整理的 “贵州2023年高级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本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贵州2023年高级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组织机构

  考试考务管理组织机构按照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形式进行,由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组成考点负责本辖区内申报人员的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具体考试考务工作由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全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组织工作由省卫生健康人才中心具体负责,同时作为省直考点受理在筑有关单位申报人员考试组织管理工作。

  二、参加考试人员范围及有关倾斜政策

  (一)凡申报2023年度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均须参加全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成绩三年有效。

  省直考点负责受理在筑的中央驻黔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省直属单位及驻黔部队医疗机构的考生报名和组织考试。非在筑的中央驻黔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和省直属单位的考生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在所在市、自治州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二)疫情防控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于参加我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直接申报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

  (三)享受提前(直接)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免于参加我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三、申报评审类别

  申报评审类别为:社会化评审、副高级基层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审认定(简称“基层认定”)、民营医疗机构卫生系列职称专项评审(简称“民营专项评审”)。

  四、报名资格条件

  (一)社会化评审和民营专项评审资格报名条件

  申报人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健康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副高级职称申报条件的可申请报名参加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副高级基层评审认定资格报名条件

  申报人符合《关于规范基层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53号)中有关规定条件的可申请报名参加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三)高层次人才参评资格报名条件

  对到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博士,凭学历学位证明和企事业单位聘用材料申请报名参加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其他规定

  1.2012至2015年期间取得省内合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在相应省内线范围内单位工作,受聘担任中级技术职务达到规定年限的,符合申报社会化或民营专项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可申请报名参加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从2016年起取得省内合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继续在相应省内线范围内单位工作,受聘担任中级技术职务后,需申报副高...

山东2023年卫生资格考试时间及地点

 

  山东省的考生注意了!根据山东省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2023年山东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4月15日至16日和22至23日举行,请各位考生做好准备。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收集整理的 “山东2023年卫生资格考试时间及地点” ,本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山东2023年卫生资格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年4月6日—23日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中心网站(www.21wecan.com),在“考试评价”栏目内选择相应的考试,进入考试专区,点击“准考证打印”,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每天考4场,每场9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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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纸笔考试各科目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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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考场设置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考场: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8号楼、综合实训楼)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实训中心)

  济宁市技师学院(3号实训楼)

  2、卫生纸笔考试考场: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1号教学楼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2号教学楼

  四、考试相关提醒

  1、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仔细阅读《考生须知》。

  2、考生在考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试室;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试室。纸笔考试全程封闭。

  3、考试当天考场无法提供停车服务,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方式。建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免因交通拥堵及停车等问题耽误考试。

  五、考试纪律要求

  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试纪律,如有违纪、违规现象,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作出相应处理,严重及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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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杭州2023年卫生资格考试的通知

 

  浙江杭州的考生注意了!根据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通知公告,2023年度浙江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杭州考点将于4月20日至5月10日进行报名,请各位考生做好准备。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收集整理的 “关于浙江杭州2023年卫生资格考试的通知” ,本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关于浙江杭州2023年卫生资格考试的通知

  一、考试对象及要求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 号)文件,符合规定的学历、资历等要求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考试时间和方式

  考试时间为7月1-2日,各专业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小时。

  三、考试组织

  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杭州考点共设31个现场确认点,分别为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市属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具体详见附件1。

  四、考试报名及相关事项

  (一)考试报名

  1.网上预报名。4月20日至5月10日期间,报考人员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原中国卫生人才网)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栏进行网上预报名,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23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2),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报考人员应严格按卫生技术人员的准入要求、所从事专业工作及下一级专业技术资格,选择相应专业报名,不得随意选择、更改申报专业。医、护类专业应符合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及相应注册规定。

  2.现场确认。县级及以下单位(含非市管的社会办医疗机构)考生,经本单位审核后,由单位统一到当地卫生健康局现场确认;已设置为现场确认点的市属单位的考生到本单位现场确认;其他市属单位(含市管社会办医疗机构)考生,经本单位审核后,由单位统一到杭州市卫生健康委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21日至5月12日期间(具体时间由各现场确认点确定)。现场确认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如下:

  (1)《2023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23年卫生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

 

  各位考生注意了!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布的通知公告,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将于4月6至23日进行打印,请各位考生做好准备。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收集整理的 “2023年卫生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 ,本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2023年卫生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

  2023年全国卫生专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4月6-23日,考生登录管理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

  点击下图进入2023年全国卫生专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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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考试安排

  1.药学初级(士)等118个专业人机对话考试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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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护理学初级(师)专业纸笔考试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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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成绩发布

  1.考试成绩将于考后2个月公布,考生可登录我中心官网、或通过小程序(百度、微信、支付宝)查询考试成绩;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成绩单并妥善保管,逾期无法补打和补办。

  2.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

  3.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计算机统一评分,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

  三、疫情防控

  请考生及时了解并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主动配合并自觉服从考试管理机构的相关安排,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四、温馨提示

  1.注册考生管理平台用户时,考生身份证件和学历信息会与国家有关部门的信息系统进行核验,部分信息需要核验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为确保顺...

关于青海2023年高级卫生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位青海省的考生注意了!根据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发布的通知,2023年度青海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将于4月20日至5月20日进行报名,请各位考生做好准备。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收集整理的 “关于青海2023年高级卫生资格考试的通知” ,本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关于青海2023年高级卫生资格考试的通知

  一、考试人员

  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副高级、正高级职称周期内,可自愿报名参加本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2023年7月1日至2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关注网上报名审核进度,6月26日起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https://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我委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专业及形式

  (一)考试专业

  正、副高级各117个专业,详见《青海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报考者所报专业应与拟申报评审专业一致,如报考专业无对应的,选择与评审专业相近的专业参加考试。

  (二)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人机对话方式,其中藏医、藏药、蒙医、蒙药专业考试采取纸笔作答方式。

  四、报考材料及要求

  (一)报考材料

  1.经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后的《2023年度青海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报名表》(以下均简称“报名表”)1份,从网上填报提交后打印、盖章。申报藏蒙医药专业的人员请填写蒙藏医药专业报名表(附件4),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一寸证件照电子版(按中国卫生人才网照片要求规范报送)。

  2.《2023年度青海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2)1份。

  3.学历(学位)证书(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任现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聘任文件)、护士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本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为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每页需单位审核盖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裁剪后粘贴在报名表左下角,注明此件只用于报名考试)。

  (二)报考要求

  1.报考医师、护士专业的,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准入要求,执业注册单位应为现工作单位。

  2.报名表中的单位名称按照 工作单位公章全称填写。

  3.执业类别按照执业证书上执业类别信息填写,毕业学校及专业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信息填写,考生姓名须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

  4.请考生按照网上报名照片的具体要求,认真处理上传照片,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行确认,或影响考生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5.考生在打印报名表前要仔细核对填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在报名表签署姓名,上交单位人事...

河北省2023年卫生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位考生注意了!2023年河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将于4月20日至5月6日进行,请各位考生熟知。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河北省2023年卫生资格考试的通知”,供考生参考阅读。

河北省2023年卫生资格考试的通知

  一、报考条件及相关规定

  凡是符合《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通知》(冀人社〔2016〕30号)及补充通知中规定的拟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此项考试。报考人员的职称任职年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防疫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62号)执行。

  (一)专业选择。实践技能考试共设置105个专业,报考人员根据所从事的专业和执业类别,在《河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相应的专业报考,考试级别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考生拟申报评审的专业、级别应与报考专业、级别相一致,拟申报评审专业对应的报考专业未开考的,可选择相近专业参加考试。个人不按要求报考,影响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的责任自负。

  (二)考试设置。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采取“人机对话”(计算机上答题)方式进行,题型均为客观选择题,标准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全省实行统一合格标准,合格成绩分数为60分。考生可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查询下载考试成绩单。有效期三年(从考试当年算起)。

  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下载“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考生模拟练习版”进行练习。

  二、报名申报事项

  考试报名全国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经过网上预报名、现场资格确认、资格审核、网上缴费四个阶段方能完成全部报名流程。报名信息管理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1.网上预报名。2023年4月20日至5月6日期间,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考生需网上填报个人信息、上传报名数码照片(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小二寸)及学历信息。考生报名信息每修改保存一次即生成新的验证码,保存提交后打印带有最终验证码的《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按照属地原则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沧州的考生持单位人事部门审核通过、加盖单位公章并由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的报名材料到各报名点(考生单位所属区、县人社局职改办)进行资格初审,市直部门报单位人事科。各报名点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具体时间接收个人和单位报名材料,汇总后携带考生报名材料和《考生信息汇总表》于2023年5月6日到沧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到各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持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考还需提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报考确认表》。

  对弄虚作假骗...

关于福建省2023年卫生及护士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位考生注意了!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信息,2023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4月6日至4月23日进行考试,护士资格考试将于3月30日至4月9日进行考试,请各位考生做好准备。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收集整理的 “关于福建省2023年卫生及护士资格考试的通知” ,本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关于福建省2023年卫生及护士资格考试的通知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

  1.护士执业资格考试:2023年3月30日-4月9日

  2.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2023年4月6日-4月23日。具体打印方法查看以下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cJZjs1NMRRo90xcqVfJfg)

  二、考试时间

  (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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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

  1.纸笔考试:护理学(师)专业,试卷形式为卷卡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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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省2023年卫生资格考试的通知

 

  河北省的考生注意了!根据河北省人社厅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通知,2023年河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将于4月20日至5月6日进行,请各位考生做好准备。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收集整理的 “关于河北省2023年卫生资格考试的通知” ,本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关于河北省2023年卫生资格考试的通知

  一、报考条件及相关规定

  凡是符合《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通知》(冀人社〔2016〕30号)及补充通知中规定的拟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此项考试(见附件1)。报考人员的职称任职年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防疫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62号)执行。

  (一)专业选择。实践技能考试共设置105个专业,报考人员根据所从事的专业和执业类别,在《河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专业目录》(见附件2)中选择相应的专业报考,考试级别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考生拟申报评审的专业、级别应与报考专业、级别相一致,拟申报评审专业对应的报考专业未开考的,可选择相近专业参加考试。个人不按要求报考,影响高级职称申报评审的责任自负。

  (二)考试设置。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技能考试采取“人机对话”(计算机上答题)方式进行,题型均为客观选择题,标准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全省实行统一合格标准,合格成绩分数为60分。考生可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查询下载考试成绩单。有效期三年(从考试当年算起)。

  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下载“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考生模拟练习版”进行练习。

  二、报名申报事项

  考试报名全国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经过网上预报名、现场资格确认、资格审核、网上缴费四个阶段方能完成全部报名流程。报名信息管理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1.网上预报名。2023年4月20日至5月6日期间,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预报名。考生需网上填报个人信息、上传报名数码照片(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小二寸)及学历信息。考生报名信息每修改保存一次即生成新的验证码,保存提交后打印带有最终验证码的《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3)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核。按照属地原则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沧州的考生持单位人事部门审核通过、加盖单位...

关于黑龙江省2023年卫生资格考试的通知

 

  黑龙江省的考生注意了!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布的通知,黑龙江省2023年省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4月20日至5月20日进行报名,请各位考生做好准备。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收集整理的 “关于黑龙江省2023年卫生资格考试的通知” ,各位考生做好准备,本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关于黑龙江省2023年卫生资格考试的通知

  一、考试对象

  (一)凡符合《黑龙江省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黑人社规〔2022〕4号)规定条件,拟于2023年申请参加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中省直各单位、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总公司、委直属各

  单位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对事业单位职称实行“评聘结合”的要求,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考评结合系列高级职称专业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函〔2020〕121号)有关规定,根据单位岗位空额合理确定推荐参加考试人数,避免出现考试通过后因申报名额受限不能参评情况,造成人力和考试资源浪费。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1.网上报名2023年4月20日-5月20日

  2.现场确认2023年5月30-31日

  3.考试时间2023年7月1-2日

  地点: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209号)。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1.考试内容为申报专业及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为闭卷、人机对话形式,总分100分;

  2.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可提供用于本次考试模拟练习软件。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

  考生打印《报名表》并签名后连同相关材料报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并公示。合格者由审查人员及单位负责人在《报名表》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报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由主管部门于2023年5月30日-31日送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进行审查确认,地址:省卫生健康委国际交流中心(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36号)。

  《报名表》所填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将作为专业技术考试、评审及资格证书制作等依据,如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准考证》领取

  时间:2023年6月28-29日9:00-17:00

  地址: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911房间(哈尔滨市赣水路

  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