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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司法考试《卷二》试题及解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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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甲国与乙国为邻国,向来交好,彼此间缔结了若干双边条约,涉及边界的划定、共同防御等方面。后来,甲国由于民族纷争,一分为三,即丙国、丁国、戊国。丙国、丁国、戊国三国与乙国之间未曾缔结过任何条约。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 既然甲国分立为丙丁戊国,乙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其与甲国曾经缔结的一切双边条约

  B. 丙国有权依据乙国与甲国曾经签订的双边条约主张其与乙国之间的边界划定标准

  C. 在民族纷争中,丁国将戊国境内某一博物馆长期存在的一件珍贵文物拿走,放在丁国新建的博物馆中,据为已有。根据国际法的继承原则,丁国的做法是受国际法保护的

  D. 戊国无权拒绝继承甲国曾经进攻乙国所负担之债务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与国际法主体人格有关的所谓“人身性条约”、“政治性条约”,如国家间缔结的和平友好、军事同盟、共同防御等条约,一般不予继承。而“非人身性条约”,如有关道路交通、河流航行、水利、领土边界等条约,则属于继承的范围。故甲乙之间缔结的划界协定仍由丙丁戊三国继承,故A项错误,B项正确。

  动产的国际法继承,奉行与所涉领土的实际生存原则。凡是与所涉领土生存或活动有关的国家动产,不论其所处地理位置,都应转属继承国。故C项中所述的文物应由戊国继承,故C项错误。

  恶债,如战争债务、征服债务,即违反国际法基本原则或继承国根本利益的债务,原则上不继承。故D项说法错误。

  2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司法机关始终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司法审判活动,特别是近年来,各级司法机关自觉服务于“保增长、保民筮、保稳定”的工作大局,成效显著。关于法治服务于大局,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A. 服务大局是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中得出的结论

  B. 服务大局是法治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和大政方针

  C. 服务大局是把法律作为解决转型时期社会矛盾的唯一手段

  D. 服务大局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属性及重要使命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服务大局是对法治运行实际状况和客观规律的深刻认知和正确把握,是从实践中得出真知,故A项说法正确。服务大局要求坚持在法治实践中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既是大局的直接体现,也是识别大局的主要依据。故B项说法正确。我国要克服过度依赖司法、过多依靠裁判的偏向,把有限的司法资源运用于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构建多元化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故法律只是手段之一而非“唯一”手段,故C项说法错误。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它揭示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科学性和实践性。故D项说法正确。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C。

  3 关于司法职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检察官不得兼任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行政机关、审判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务,不得兼任律师

  B. 担任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3年

  C. 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

2017司法考试卷二选择题及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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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司法考试卷二选择题及答案解析

  一、单选题

  1.赵某是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由区人民法院进行第一审。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就聘请了律师。对于赵某,他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时间应是( )。

  A 公安机关立案之日起

  B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时

  C 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

  D 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审判之日起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时间。《刑事诉讼法》第40条第1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2.某刑事被告人陈某以双方有矛盾为由,当庭对出庭的检察人员孙某提出回避申请,区人民法院对此应当如何处理( )

  A 由合议庭裁定李某回避

  B 由审判长当庭驳回

  C 通知该区检察院,由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

  D 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是否应回避

  【答案】:C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4项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他们回避。至于回避的决定权可参见《刑事诉讼法》第30条、《刑诉解释》第30条的有关规定。

  3.王某是某公安机关的法医,在一起刑事案件的法庭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聘请王某担任该案鉴定人。本案的被告人提出王某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申请回避。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谁有权对王某是否回避作出决定?

  A 王某所在公安机关的负责人

  B 该人民法院院长

  C 本案的合议庭

  D 本案合议庭的审判长

  【答案】:B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30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该法第31条规定:"本法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规定也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由此两条确定了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范围。 至于对不同人员的回避决定权,有关司法解释作出了具体规定。《六机关刑诉规则》第8条明文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员的回避,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根据这一规定,上述人员的回避不能由审判长决定。"最高院《刑诉解释》第32条规定:"上述有关回避的规定,适用于法庭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其回避问题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 本题中诉讼处于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是聘请王某的司法机关,依据上述法条以及司法解释可知,有权决定王某回避的是法院院长。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B。

  4.下列各...

2017司法考试卷二练习题及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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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司法考试卷二练习题及答案解析

  一、单选题

  1.在对突发“非典”应急处理期间,2003年5月中旬,在开往西部的一辆列车上,一位乘客发高烧,出现了疑似“非典”的症状。有关这方面的下列哪个处理是不当的?( )

  A 该列车的列车长应当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前方车站和列车所属铁路分局

  B 前方车站和列车所属的铁路分局应立即向铁道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C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采取相应的医疗处置措施

  D 对该列火车上的乘客应当依法采取控制措施

  【答案】:B

  【解析】:参见《突发事件应急条例》第38条。

  2.李某与甲公司签订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后某区房地产管理局对该预售契约作出预售预购备案登记。后李某了解到甲公司向其销售的房屋系超出规划面积和预售面积的超层部分,李某遂以区房地产管理局违法办理备案登记,造成自己购买的房屋为违法建筑为由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说法不正确?( )

  A 区房地产管理局的备案登记行为不是对预售合同效力的确认行为

  B 区房地产管理局在备案登记时没有尽到审查职责,应当对李某的损失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C 甲与本案的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D 备案登记行为没有对李某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答案】:B

  【解析】:本题涉及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根据《合同法解释 (一)》第9条规定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并没有规定预售合同登记后生效,登记不是对预售合同效力的确认行为,因此对李某和甲公司的权利义务并没有产生实际影响,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由于甲与本案的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而区房地产管理局在备案登记时没有尽到审查职责,其本身并不违法,不符合国家赔偿的构成要件。

  3.G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体罚、虐待被监管人案件时,被害人申请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王某、刑一庭庭长刘某、参加本案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陈某及辩护方提出传唤的证人锁某回避。请问,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应当回避的人员有:( )。

  A 审判委员会委员王某

  B 刑一庭庭长刘某

  C 人民陪审员陈某

  D 证人锁某

  【答案】:D

  【解析】:本题涉及回避制度。证人不在回避之列。

  4.甲与走私钢材的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货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 )论处。

  A 伪造发票共犯

  B 伪证罪共犯

  C 走私普通货物罪共犯

  D 破坏通信罪共犯

  【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走私罪。甲与走私钢材的罪犯在主观上有共同故意,在客观上实施了共同的犯罪行为,帮助他人走私,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共犯。见《刑法》第2...

司法考试卷二选择题及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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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考试卷二选择题及答案解析

  一、单选题

  1.以下不属于《刑法》规定的挪用公款罪中“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是( )。

  A 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B 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C 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D 以个人名义将公款捐献给社会福利事业

  【答案】:D

  【解析】:本题涉及挪用公款罪的认定。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司法解释。

  2.吴某(广东人)1998年在广西因抢劫被判刑,在浙江服刑。服刑期间广西公安机关发现与前罪有牵连的另一犯罪,即吴某曾经伙同他人在江西盗窃财物巨大。对此应如何处理?( )

  A 应由服刑地浙江省的相应法院审理

  B 应由广东省的相应法院审理

  C 应由犯罪地江西省的相应法院审理

  D 应由前罪审判地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相应法院审理

  【答案】:D

  【解析】:本题涉及刑事诉讼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发现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犯罪没有受到审判的,由原审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罪犯服刑地或者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服刑地或者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正在服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由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正在服刑的罪犯在脱逃期间的犯罪,如果是在犯罪地捕获并发现的,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被缉捕押解回监狱后发现的,由罪犯服刑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某市人民政府制定一规章,授权市政府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治理乱设摊点问题,并明确市综合治理委员会直接主管该办公室工作。高某因私自设照相点被市场管理办公室罚款500元,高某不服,欲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本案复议机关是谁?( )

  A 市人民政府

  B 市综合治理委员会

  C 市政府市场管理办公室

  D 省综合治理委员会

  【答案】:B

  【解析】:本题涉及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因为本案中市政府市场管理办公室的直接上一级为市综合治理委员会。参见《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1款。

  4.下列刑罚方法中,哪项是主刑?( )

  A 罚金

  B 拘役

  C 驱逐出境

  D 没收财产

  【答案】:B

  【解析】:本题涉及刑罚的种类。其他三项均为附加刑。

  5.下列哪些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

  A 甲在实施抢劫之后,为了灭口,将被害人杀死

  B 乙强奸某女,引起某女自杀

  C 丙与丁通奸多年,某日,丙要丁杀死其夫,丁不同意。丙毒打丁,并砸毁其家中物品,扬言如果丁2日内不能杀死其夫,就要丁自杀,丁因不忍心杀夫而自杀身亡

  D 某男与某女...

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选择题及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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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选择题及答案解析

  一、单选题

  1.下列有关犯罪预备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犯罪预备既可以是为了自己实行犯罪而预备,也可以是为了他人犯罪而预备

  B 实施预备行为后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着手实行的,属于犯罪预备

  C 犯罪预备阶段的行为既可能成立犯罪中止,也可能成立犯罪预备

  D 对于预备阶段的中止犯,除了适用中止犯的规定减免刑罚之外,还应同时适用预备犯的减免规定

  【答案】:D

  【解析】:本题涉及犯罪预备。预备阶段的中止犯只适用于中止犯的规定,对预备犯规定要轻。

  2.甲委托乙购书,并将一本存在1.3万元人民币的全国通兑活期存折交给乙用于买书。乙在途中取出该存折的3000元用于购买毒品,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审讯中,乙供述存折中余下的1万元仍打算用于购买毒品。县法院对乙判处有期徒刑15年。随后,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关于当场查获的3000元和存折内的余款,正确的处理方法是:( )。

  A 没收用于购买毒品的3000元,将存折内余款返还乙

  B 没收用于购买毒品的3000元和准备用于购买毒品的存折内余款

  C 将乙用于购买毒品的3000元和存折内余款返还甲

  D 没收用于购买毒品的3000元,将存折内余款返还甲

  【答案】:D

  【解析】:本题涉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产、特定物与种类物的区分。存折的 13000元具有不可替代性,属于特定物,而取出后的3000元具有可替代性,属于种类物。根据《刑法》第64条规定,乙取出的3000元称为种类物,属于“供犯罪用的本人财产”,应该予以没收。而10000元的存折本身为甲的合法财产,应该予以返还。

  3.金沙区法院在开庭审判徐某交通肇事案的过程中,徐某的辩护人请求通知新的证人到庭并请求重新勘验。依照法律规定,法庭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

  A 应当决定延期审

  B 应当决定中止审理

  C 可以决定延期审理

  D 可以决定中止审理

  【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刑事审判程序。《刑事诉讼法》第165条: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4.下列不属于犯盗窃罪、诈骗、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条件有( )。

  A 行为人有盗窃、诈骗、抢夺行为

  B 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

  C 当场以将对追拦的群众实行报复相威胁

  D 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

  【答案】:C

  【解析】:本题涉及转化型抢劫罪。见《刑法》第269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专项练习及答案:多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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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专项练习及答案:多选题

  多选题:

  1.根据《刑法》第63条第2款的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应当如何处理?( )。

  A 上诉或者抗诉无理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并按照规定的程序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B 上诉或者抗诉有理的,应当依法改判

  C 被告人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提出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复核。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意原判的,应当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上一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原判的,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或者改变管辖,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理

  D 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

  【正确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的处理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8条:“根据刑法第63条第2款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被告人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提出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三日内报上一级人民法院复核。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意原判的,应当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上一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原判的,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或者改变管辖,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理。原判是由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中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理;(二)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上诉或者抗诉无理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并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程序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上诉或者抗诉有理的,应当依法改判。改判后仍判决在法定刑以下处以刑罚的,按照本条第 (一)项规定的程序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

  2.下列哪些情形成立共同犯罪?( )

  A 甲与乙共谋杀丙,但乙因为生病而没有前往犯罪地点,由甲一人杀死丙

  B 甲在境外购买了毒品,乙在境外购买了大量淫秽物品,然后,二人共谋共雇一条走私船回到内地,后被海关查获

  C 甲发现某商店失火后,就立即叫乙;“现在是趁火打劫的好时机,我们一起去吧!”乙便和甲一起跑到失火地点,窃取了商品后各自回到自己家中

  D 医生甲故意将药量加大10倍,护士乙发现后请医生改正,医生说:“那个家伙(指患者)太坏了,他死了由我负责。”乙没有吭声,便按甲开的处方给患者用药,导致患者死亡

  【正确答案】:A,C,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共同犯罪要求两个以上的行为人之间存在着共同的犯罪故意,有着共同的犯罪行为。A选项中甲、乙之间的共谋就表明二人之间有了共同的故意与行为,因为在共同犯罪中共同的预谋行为就是一种犯罪预备行为,而犯罪行为不仅仅指实行行为而且还包括预备行为;而B选项中甲、乙的犯罪行为虽然有一定的联系但却各不相同,一个为走私毒品的犯罪行为,另一个是走私淫秽物品的犯罪行为,二者构成不同的犯罪,...

2017司法考试卷二多选题专项练习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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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司法考试卷二多选题专项练习及答案

  多选题:

  1.张某从甲省拐骗17岁少女1人,欲卖至乙省,在拐卖途中,张某几次强行奸淫该女,并强迫其卖淫两次,则张某的行为不应当认定为( )。

  A 构成拐卖妇女罪、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B 构成拐卖妇女罪与强迫卖淫罪,此两罪应实行数罪并罚,其强奸行为不宜单独定罪,而应作为强迫卖淫罪中“强奸后迫使卖淫的”这一加重处罚的条件

  C 只构成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因为其拐卖行为尚未完全实现

  D 只构成拐卖妇女罪,其强奸行为、强迫卖淫的行为只作为法定的加重处罚条件,不宜单独定罪

  【正确答案】:A,B,C

  【解析】:根据《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故张某构成一罪,其他属加重情节。

  2.下列行为不属于《刑法》第263条第(二)项规定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有( )。

  A 多次乘坐小出租车,乘机抢劫司机钱财的

  B 在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火车,船只,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机动公共交通工具上对旅客、司售务人员实施的抢劫

  C 对运行途中的机动公共交通工具加以拦截后,对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人员实施的抢劫

  D 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

  【正确答案】:A,D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既包括在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火车,,船只,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机动公共交通工具上对旅客、司售、乘务人员实施的抢劫,也包括对运行途中的机动公共交通工具加以拦截后,对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人员实施的抢劫。这种抢劫一般是针对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人员及所载财物实施的,不应包括抢劫公共交通工具本身。抢劫公共交通工具的,如果达到了数额巨大,应当适用本条第4项情形的规定。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视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3.下列关于《行政许可法》中“设定行政许可”这一规定的理解正确的是( )。

  A “设定”意为创设性的规定或者首次规定

  B “设定”也包括行政法规对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具体规定

  C 本规定表明设定行政许可的特别法不能超出该规定所列举的事项

  D 本规定所列举的事项不具有直接的执行性

  【正确答案】:A,C,D

2017司法考试卷二专项练习及答案: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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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司法考试卷二专项练习及答案:选择题

  多选题:

  1.陈某(15周岁)因喜好计算机,于某日深夜潜入一公司内盗窃价值3万余元的计算机元器件 (事发后均被追回)。现问,对陈某应当如何处理? ( )

  A 追究刑事责任

  B 不追究刑事责任

  C 从轻、减轻处罚

  D 责令他的家长加以管教

  【正确答案】:B,D

  【解析】:本题考刑事责任年龄,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管教。

  2.张某被判处无期徒刑,王某被判处拘役,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赵某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即使符合法定其他条件的情况下,谁仍然不能被暂予监外执行?( )

  A 张某和王某

  B 王某和李某

  C 李某和赵某

  D 张某和李某

  【正确答案】:A,C,D

  【解析】: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4条第5、6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机关应当对其严格管理监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无期徒刑以上的不能监外执行。

  3.邢某用3000元买了一个被人贩子拐卖的妇女洪某为妻,但洪某拒绝与他结婚。邢某在他人的帮助下,强行与洪发生了性关系。几天后,乡政府干部来解救洪某,邢某威胁说:“洪某是我花钱买来的,你们要带走,必须拿钱来,否则就别想走出我家。”然后手持铁锹挡在院子门口。直到公安人员赶来后才把洪某解救出来。邢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

  A 收买被拐卖妇女罪

  B 强奸罪

  C 阻碍解救被收买妇女罪

  D 妨害公务罪

  【正确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有关的规定,依据《刑法》第241条第1款之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强奸罪论处。而依第二百四十二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应以妨害公务罪,故此题应选ABD。

  4.被告人张某被一审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死刑,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死刑,对于本案的核准,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

  A 本案强奸罪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B 全案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C 全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D 在核准该案时,必须提审被告人

  【正确答案】:A,B,D

  【解析】:《刑诉解释》第279条规定:“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数罪中,如果有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部分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罪中有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必须将全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282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或者核准死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必须提审被告人...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行政法练习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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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行政法练习题及答案

  1[单选题]行政主体对到期不履行义务的行政相对人加收滞纳金的行为属于( A )

  A.对财产的行政强制执行

  B.对人身的行政强制执行

  C.代执行

  D.行政调查

  2[单选题]张某因组织聚众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5日。张某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限应自获得人身自由之日起的( D )

  A.15日内

  B.一个月内

  C.两个月内

  D.三个月内

  3[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行政监察机关职权的是( D )

  A.调查权

  B.建议权

  C.决定权

  D.起诉权

  4[单选题]刘某经某市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后修建了一座高楼并严重影响了李某的通风条件。李某属于该行政许可行为的( D )

  A.第三人

  B.行政相对人

  C.鉴证人

  D.利害关系人

  5[单选题]某企业向税务局缴纳3万元税款。税务局的行为属于( A )

  A.行政征收

  B.行政征用

  C.行政处罚

  D.行政处分

  6[单选题]张某对A省B市国税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复议机关是( D )

  A.B市人民政府

  B.B市国税局

  C.A省人民政府

  D.A省国税局

  7[单选题]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 A )

  A.行政关系

  B.行政国

  C.公行政

  D.行政权

  8[单选题]齐某因重大科技发明获得某省人民政府50万元奖励。该行为属于(C)

  A.行政确认

  B.行政命令

  C.行政奖励

  D.行政给付

  9[单选题]二审判决的形式包括维持判决和( D )

  A.变更判决

  B.强制履行判决

  C.确认判决

  D.改判

  10[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行政合同的是( B )

  A.政府采购合同

  B.专利转让合同

  C.公共工程合同

  D.工业企业承包合同

  11[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当事人质证证据标准的是( B )

  A.关联性

  B.有效性

  C.合法性

  D.真实性

  12[单选题]以监督是否具有直接法律效力为标准,行政法制监督分为国家机关的监督和(D )

  A.舆论监督

  B.公民监督

  C.公务员...

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练习题及答案

 

  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练习题及答案”,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练习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孙某以张某构成诽谤罪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县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决定对本案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在张某未被羁押的情况下,该法院立案后应在下列哪个时间内宣判?( )

  A.一个月

  B.一个半月

  C.三个月

  D.六个月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自诉案件的审理期限依据《刑诉解释》第109条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应当在被告人被羁押后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应当在期满7日以前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而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应当在立案后6个月内宣判有特珠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因此,本题答案为D项注意:对于公诉案件,无论被告人是否被羁押,法院均应当在受理后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本法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但是,对于自诉案件,则根据被告人是否被羁押有所不同

  2.南门县公安局在对陈某的盗窃案侦查终结时发现陈某另有杀人嫌疑;但此时对陈某的侦查羁押期限已届满。鉴于需对该杀人案进行侦查,公安局决定对陈某继续羁押,并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此时公安局应如何履行法律手续?( )

  A.报经人民检察院批准

  B.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C.不必告知人民检察院

  D.报上级公安机关批准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考查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六机关规定》第32条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规定,不再经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人民检察院可以进行监督"四个选项中,只有B符合该规定

  3.根据《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办案期限是不能重新计算的?( )

  A.补充侦查完毕后的审查起诉期限

  B.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后的侦查羁押期限

  C.处理当事人回避申请后的法庭审理期限

  D.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法院继续审理的审理期限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办案期限的董新计算,必须以明确规定为前提《高检规则》第268条第3款规定:"补充侦查完毕移送审查起诉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不过本题的A选项不太严谨因为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分为退回补充侦查和自行补充侦查,只有在退回补充侦查完毕后审查起诉期恨才是重新计算的,如果是检察院自行补充侦查,那么根本不存在检察院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