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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同学,在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时候,还是需要清楚申请的条件,对此你有了解吗?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对象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现象,未受过学校违纪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坚持锻炼身体,达到国家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5、学习成绩优秀,在上学年无课程考试不及格现象,上一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15%;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金额和资助要求

  1、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额度为每人每年5000元;

  2、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但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或学校其它奖助学金。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程序

  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向所在学院申报→学院审核、公示→推荐至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预选、提出预选名单→上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全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上报中央主管部门。

  四、奖学金的发放、监督及检查

  1.国家奖学金由上级主管部门下发到学校后,学校召开颁奖大会,由主管校领导给获奖学生颁发获奖证书,奖学金由学校财务处发放。奖励情况将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2.国家奖学金实行公示制,各学院及学生工作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评审程序操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防止不正之风。

  3.管理部门及各学院要站在维护国家稳定的高度,严格执行国家奖学金资金专款专用的规定,及时将奖学金发给获资助的学生,不准截留、挪用和挤占,同时要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五、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取消

  在评审期间及评定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者荣誉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及奖金:

  1、有超过一般学生的高消费现象,生活奢侈浪费;

  2、弄虚作假,谎报家庭经济情况;

  3、违反学校相关政策规定,受校纪校规处分。

  六、附则

  1、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书范文【一】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叫xx,20xx年我很荣幸成为我院的一名大学生,怀着自信与希望我开始了崭新的大学生活,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时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着自己,同时妥善处理好学习与工作两者之间的关系,努力做到全面发展。在学习和班级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学校开展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经过和自身条件的比较,在做好心理与思想上的准备的情况下向学校提出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现将在过去的一年里取得的成绩回报如下,请学院领...

2017年国家奖学金申请标准和申请条件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按年一次发放,旨在奖励和鼓励品学兼优的大学生,下面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欢迎阅读。

  2017年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记录);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2015——2016学年必修课程和规定选修课程无重修、补考或缺考情况;

  4、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2015——2016学年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必须位于院系或年级的前10%,且学业成绩达到校内一等奖学金(或以上)评选标准;

  5、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院系或年级的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2017年国家奖学金 上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1、各院系务必在2016年10月21日上午11时前,将《2015—2016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二)和推荐学生的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一)、盖有院系公章和教学秘书亲笔签名确认的学业成绩单及各种获奖证书的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到学生处综合科冯华老师处。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

  (1)表格为一页,正反面印制并填写,不得随意增加页数,不得更改表格内容或使用自制表格。

  (2)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或出现空白项;如需涂改,需在涂改处签名并盖章,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

  (3)表格标题中学年的填写应为评审工作开展学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