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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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2018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现有数学与应用数学等广东省级特色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278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海珠校区: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51号;邮政编码:510303

  花都校区: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西30号;邮政编码:5108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结)业要求者,颁发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退学学生,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开具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和有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详见生源省(区、市)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在广东省,我校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教师专项计划)各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其它各专业安排在本科批次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十六条 通过广东省本科提前录取批次招收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层次公费定...

2022年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荣获“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现有材料科学与工程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4099),办学类型为国家公办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三条 学校位于湖北省武汉市,地址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129号(邮编:430205)。学校网址:http://www.hue.edu.cn/

  第四条 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型是:普通类(含优师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对口援疆计划、中外合作项目等)、艺术类、体育类,本科学制四年。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领导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对学校招生工作重大事宜进行审议,报请学校党委常委会批准。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职能部门,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招生就业处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全校教师和干部中挑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办学情况、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学校向社会发布。

  第十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招生计划编制有关规定,适当预留招生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质量优先、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章 入学考试

  第十一条 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且身心健康。

  第十二条 报考学校艺术类的考生另须参加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联)考,其专业成绩须达到相应省份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确定的统考本科合格控制分数线。

  第十三条 报考学校体育类的考生另须参加各省组织的体育专业素质测试,其专业成绩须达到相应省份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确定的统考本科合格控制分数线。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和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五条 学校...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招生章程2016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4278。

第五条 学校地址:海珠校区: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51号,邮政编码:510303;花都校区: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西30号,邮政编码:5108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设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 学校录取批次详见生源省 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在广东省内,我校各专业安排在第二批本科批次录取。2016年我校本科预留计划数为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根据各省(区)上线生源和分数线以上考生投档情况,适当使用本科预留计划录取已投档并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

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与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在翻译专业联合开展四年制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项目。学生按照“3+1”培养模式,分别在我校及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就读。联合培养试点专业学生在广东工贸...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6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016年艺术高考招生简章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6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更多高考招生简章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一、美术系简介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是一所教育部批准成立、由重庆市教委主管的公办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校始建于1954年,有南山、学府大道两个校区。美术系位于学府大道校区,轨道交通、公交干道汇集于此,航空、水路、公运、铁路等多种交通出行方式可供选择。美术系现有教师45人,其中高级职称25人、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24人,有重庆市名师1人、市优秀女园丁1人、市优秀教育管理工作者1人;同时,在四川美术学院、美国马里兰州大学以及法国、韩国等聘有客座教授。现开设有美术学、美术学(中国画与数字艺术)、美术学(插画与三维动画)、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空间艺术)、视觉传达设计(时尚艺术)、美术学(应用美术)、艺术设计等专业及方向,现有在校学生1472人(其中,先后赴韩国交换学习学生22人,赴中国台湾交换学习学生4人)。

  美术系专业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充裕,师资力量雄厚。有专业教学场地面积15400平方米、实验实训室近2000平方米;有专业图书、画册、期刊、光盘和软件共计4000余册(件);有校外实训、实习、就业基地30余个;现有市(校)级教学团队共5个、精品课程共6门,承担了教改项目共25项,获教学成果奖共11项;有学术研究、科研创新团队共2个,承担了市(校)级科研项目共近50项;教师的作品和论文参加市级以上展览和公开发表近700幅(篇),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近100项,教学论文等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20余项;教师申请国家专利10余项,主编(著)教材、作品专著60本(部),其中《高等院校艺术设计专业丛书》被全国20余所高校选用,共出版10万余册。

  美术系学生作品在众多省(部)级及以上专业竞赛活动中屡获佳绩。学生参加教育部“全国大学生艺术作品展演”、“优秀毕业设计作品展”、“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节”、“中国环境艺术设计学年奖”、“中国美协‘未来之星’大奖赛”、“重庆•长江杯国际工业设计大赛”、“重庆•中国西部工业设计明日之星作品大赛”等赛事,获国家级奖共近60项、省(部)级奖200余项;同时,美术系每年都要举办“学生作品年度展”、“毕业作品展”、“学生社团作品展”等专业赛事,并组织学生参加重庆市高校服装专业优秀毕业作品联合展演活动,中央二台、人民网、中国教育网、搜狐网、新浪网、凤凰网、重庆电视台、《重庆日报》等几十家主流媒体先后进行了报道。

  美术系学生工作以“抓常规、浓学风、重规范、强素质、促就业、创品牌”为主线开展工作。一方面,积极围绕专业教学,着力培养学生专业思想和艺术素养,提升学生专业水平,夯实学生就业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正确引导学生争做有孝道、有理想、有理论、有理念、有理智的美术学...

2022年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荣获2019年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的称号。现有艺术教育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一)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是一所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始建于1954年,1984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重庆教育学院,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二)学校拥有图书资源总量207.20万册以及支撑学校教学科研的各种数字资源,如EBSCO、CNKI、读秀、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人大复印报刊资料、万方、维普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24亿元;有宽敞的教室、标准的运动场、先进的实验设备和舒适的生活条件。

  (三)办学地址:

  1.学府大道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9号,邮政编码:400067。

  2.南山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教路1号,邮政编码:400065。

  第三条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第四条 本科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及学分要求,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达到合作学校授位要求的,还可以获得合作学校授予的学士学位。

  第二章 招生计划、专业

  第五条 2022年学校面向全国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3950名。学校统筹考虑国家政策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经济与社会发展等因素,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就业状况、历年招生计划安排等实际情况,确定招生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学校将经教育部备案的招生来源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在高考改革省份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以重庆市教委审核、教育部分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六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预留不超过总计划1%的本科招生计划,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的问题。使用预留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七条 学校现有39个本科专业,涉及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其中,有10个专业按照学科大类实施招生,在学生入学一年后,按专业类分流方案进行分流。专业类及所包含专业名称如下:

  (一)新闻传播学类(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时尚传播)

  (二)外国语言文学类(翻译、商务英语)

  (三)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四)旅游管理类(旅...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5年美术类招生简章

 

  以下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5年美术类招生简章由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为您精心提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美术系简介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原重庆教育学院)位于重庆市主城南岸区,是一所由教育部备案、重庆市主管的公办普通本科大学。学校始建于1954年,有南山、学府大道两个校区。美术系位于学府大道校区,轨道交通、公交干道汇集于此,航空、水路、公运、铁路等多种交通出行方式可供选择。美术系现有教师45人,其中高级职称24人、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24人,有重庆市名师1人、市优秀女园丁1人、市优秀教育管理工作者1人;同时,在四川美术学院、美国马里兰州大学以及法国、韩国等聘有客座教授。现开设有美术学、美术学(中国画与数字艺术)、美术学(插画与三维动画)、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空间艺术)、视觉传达设计(时尚艺术)、美术学(应用美术)、艺术设计等专业及方向,现有在校学生1246人(其中,赴韩国交换学习学生11人)。

  美术系专业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充裕,师资力量雄厚。有专业教学场地面积15400平方米、实验实训室近2000平方米;有专业图书、画册、期刊、光盘和软件共计4000余册(件);有校外实训、实习、就业基地30余个;现有市(校)级教学团队共5个、精品课程共6门,承担了教改项目共25项,获教学成果奖共11项;有学术研究、科研创新团队共2个,承担了市(校)级科研项目共近50项;教师的作品和论文参加市级以上展览和公开发表近700幅(篇),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近100项,教学论文等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20余项;教师申请国家专利10余项,主编(著)教材、作品专著60本...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5年艺术高考招生简章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美术类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层次
学制
招生类别
各省拟招生计划数
学费(元/年)
广
西
山西
甘肃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公布】

 

  为了帮助考生能够更顺利的走进高考的殿堂,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江苏第二师范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公布】”,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高考资讯!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所向的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各类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类型涵盖:普通类专业招生、体艺类专业招生。

  第三条学校全称: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4436,学校在江苏省招生院校代码为1131,1623(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艺术类专业),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石湫校区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石湫街道新河西路6号。

  草场门校区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7号。

  第四条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坐落于人文荟萃的古都南京,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培养小学和学前师资为重点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是国家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承担高校、国家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和骨干校长培训基地、教育部中小学校长领航班培训基地和江苏省唯一的教师教育改革实验基地。

  第五条学校面向江苏、山东、安徽、河南、河北、福建、江西、湖南、四川、吉林、重庆、贵州、云南、广西、山西、陕西、青海、新疆等共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普通本科生。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办公室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九条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0.5%,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