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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注册会计师税法难点:应纳税额的计算

 

  想报考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朋友们,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整理“2017注册会计师税法难点:应纳税额的计算”,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第九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知识点12: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般有两种方法:

  1、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弥补亏损

  2、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教材[例12-2]

  根据上述例题进行直接法练习:

  变化:营业外支出50万元中去掉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30万这句话。

  直接法:广告费允许扣除的金额=4000×15%=600(万元)

  业务招待费允许扣除的金额=15(万元)

  工会经费允许扣除的金额=4(万元)

  职工福利费允许扣除的金额=28(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允许扣除的金额=5(万元)

  税收滞纳金6万元不允许扣除。

  应纳税所得额=4000-2600-[(770-650)+600]-[(480-25)+15]-60-40+80-(50-6)+(5+31+7)-(4+28+5)=152(万元)

  教材[例12-3]

  知识点13: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

  二、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

  某国(地区)所得税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应纳税总额的税率,除有规定外,应为25%。

  简化公式:某国(地区)所得税抵免限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25%

  当期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小于零的,应以零计算当期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其当期境外所得税的抵免限额也为零。

  [典型例题]某企业2008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50万,来源于境外某国分支机构的税后所得为20万,在该国已纳所得税6万元。请计算该企业在我国汇总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的抵免限额。

  2008年境内外所得合计=150+20+6=176(万元)

  应纳税额=176×25%=44(万元)

  抵免限额=44×26÷176=6.5(万元),国外已纳6万。可以全额扣除。

  注意:

  (一)注意以下几点:

  1.居民企业在境外投资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以境外收入总额扣除与取得境外收入有关的各项合理支出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居民企业在境外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取得的各项境外所得,无论是否汇回中国境内,均应计入该企业所属纳税年度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注册会计师2017年税法难点:房产税法

 

  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注册会计师2017年税法难点:房产税法”,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第九章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法

  [考情分析] 非重点章,每个税种的分值在2分左右,合计该章分值在6分左右。

  知识点1:房产税

  第一节 房产税法

  一、房产税基本原理

  (一)概念: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依据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特点:

  1、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

  2、征税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

  二、纳税义务人及征税对象

  (一)纳税义务人:凡在我国境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都是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具体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屋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包括外商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

  ①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属于集体或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②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③产权所有人、承典人均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④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二)征税对象:征税对象是房屋。但独立如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不属于房屋,不交纳房产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三、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不包括农村房屋。

  四、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征(1.2%):计税依据是按房产原值一次性减除10%-30%后的余值。

  (1)房产原值:纳税人按会计制度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包括应当缴纳房产税,但未在该账户中记载的房产);原价根据有关会计制度规定核算,未按规定核算并记载的,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2)应包括与房屋不能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如暖气、照明、通风等设备;电力、电讯、给排水、电梯等。无论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并入原值,计税。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地增加房屋原值,易损件、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原值中。

  (3)投资联营的房产参与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以房产余值计税;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的按租金收入计税。 融资租赁按房产余值计税。

  [典型例题1]某企业有一处房产原值100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的扣除比例为20%。该企业2009年应缴纳房产税?答案:应缴纳房产税=1000×(1-20%)×1.2%=9.6(万元)

  注意:从价计税方式下税率具有年的含义在里面, 在计算中注意和时...

2016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考点:应纳税额计算

 

  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对于许多考生来说,是一道难以跨越的坎,所以考生们一定要掌握好税法各个考点知识哦,来看看本文“2016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考点:应纳税额计算”由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网整理而出,祝考友们顺利通过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

  税额计算的基本规定

  (1)以收入全额为营业额

  应纳营业税=营业额×税率

  (2)以收入差额为营业额

  应纳营业税=(收入全额-允许扣除金额)×税率

  (3)按组成计税价格为营业额

  应纳营业税=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营业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按组成计税价格为营业额举例。

  营业税税额抵免

  1.纳税人的营业额计算缴纳营业税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的,应当退还已缴纳营业税税款或者从纳税人以后的应缴纳营业税税额中减除。

  2.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凭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免当期应纳营业税税额,或者按照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依下列公式计算可抵免的税额:

  可抵免的税额=价款÷(1+17%)×17%

  当期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在下期继续抵免。

  建筑业营业税的计算规定

  计算注意问题:

  (1)总包与分包

  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他人的,以全部承包额减除付给分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2)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3)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

  (4)自建行为的营业额根据同类工程的价格确定,无同类工程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计税价格=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的计算规定

  (1)贷款业务指金融机构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贷款业务以利息收入全额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

  (2)金融商品买卖业务:

  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

  (3)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中间业务)

  营业额为手续费(佣金)类全部收入。

  金融企业从事受托收款业务,如代收电话费、水电煤气费、信息费、学杂费、寻呼费、社保统筹费、交通违章罚款、税款等,以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委托方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4)保险业

  初保业务以全部保费收入为营业额

  保险公司办理储金业务的营业额,以纳税人在纳税期内的储金平均余额乘以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