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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税务师考试复习建议

 

  文本“2017年税务师考试复习建议”留学网税务师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新年伊始,学习先行。走进2017年,我们都有新的计划和新的目标,税务师考生们的新年愿望应该都是顺利通过2017年的考试吧?先别急着埋头复习,和出国留学网小编一起听听过来人的建议,能够让你的学习效率事半功倍哦!

  为心中的梦想坚持

  参加税务师考试的考生,心中都有梦想,或是出人头地,或是升职加薪。只要你下定决心,就一定要坚持下去。不管前路有多坎坷,只要心中时刻记得那个梦想,就没有人能改变你的计划,坚持下去,就一定会有最好的结果。

  锻炼身体,劳逸结合

  我们每天都坐在书桌前学习、工作,常常忽略锻炼身体,在长时间的学习过后会感觉很疲劳,这个时候我们可以走到户外,进行一些低强度的运动项目。每天的学习按计划执行,如果一开始就加班加点的拼命学,过一段时间后会进入疲劳期,学习效率下降,总体的学习效果也会受到影响。

  明确重点,有的放矢

  每个人对不同科目、不同知识点的掌握情况也各不相同,这就要求我们在复习中要明确重点,比较陌生的科目,一定耐心的对照书本,听老师讲过一遍之后再做题,这样有利于考生加深对这个科目整体认识。比较熟悉的科目,根据自身情况,可以快速的将基础班的课程学习一遍。

  多加练习,开阔眼界

  复习最忌讳眼高手低,有人说做题不一定要做的多,只要做的精就足够。其实不然,因为现在的水平,不可能本本书上都有比较精的题型,只有多做,才会进步。多做题可以加强对知识的理解与运用,发现你的不足,也可以熟悉各种出题思路,开阔眼界。

  适时总结融会贯通

  总结是必要的,不但方便记忆,而且有助于考生熟悉整个知识框架。比如税法中各个税种之前的区别联系很重要,适时的整理总结,可以避免混淆。同一课程的不同章节之间也需要联系起来看,这样才能方便构建起来整体框架,分散的变成整体才方便理解记忆。

  预祝考生们2017年税务师考试轻松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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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2017辅导:行政许可法原则

 

  大家做好准备迎接考试了吗?出国留学网税务师考试栏目诚意整理“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2017辅导:行政许可法原则”考生前来学习。

  知识点: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

  1.法定原则:包括许可设定法定、主体及权限法定、实施程序法定等。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1)规范公开:未经公开的法律规范不得作为许可的法律依据。这里主要是指内部的法律文件不得作为法律依据;

  (2)行政许可的过程要公开,但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除外。

  3.便民和效率原则:公示制度、一次申请制度、当场更正制度、一次告知补正制度、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期限时效制度等具体制度体现。

  4.救济原则

  (1)许可前:陈述权、申辩权 (2)许可后:行政复议权、行政诉讼权、赔偿权

  5.信赖保护原则

  (1)撤销赔偿:行政机关做错了某行政行为,需要撤销,给公民造成损害的应予赔偿。

  (2)废止补偿: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不能随意撤回、改变,如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变更或撤回这个行为,但给公民造成损失的,应予补偿。

  6.行政许可不得转让原则: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

  7.监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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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财务与会计》2017难点:资本资产定价模型

 

  本文“税务师《财务与会计》2017难点: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由出国留学网税务师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一)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基本原理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中,所谓资本资产主要指的是股票资产,而定价则试图解释资本市场如何决定股票收益率,进而决定股票价格。

  根据风险与收益的一般关系,某资产的必要收益率是由无风险收益率和资产的风险收益率决定的。即:

  必要收益率=无风险收益率+风险收益率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一个主要贡献就是解释了风险收益率的决定因素和度量方法,并且给出了下面的一个简单易用的表达形式:

  R=Rf+β×(Rm-Rf)

  这是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核心关系式。式中,R表示某资产的必要收益率;β表示该资产的系统风险系数;Rf表示无风险收益率,通常以短期国债的利率来近似替代;Rm表示市场组合收益率,通常用股票价格指数收益率的平均值或所有股票的平均收益率来代替。

  公式中(Rm-Rf)称为市场风险溢酬。它是附加在无风险收益率之上的,由于承担了市场平均风险所要求获得的补偿,它反映的是市场作为整体对风险的平均“容忍”程度,也就是市场整体对风险的厌恶程度,对风险越是厌恶和回避,要求的补偿就越高,因此,市场风险溢酬的数值就越大。反之,如果市场的抗风险能力强,则对风险的厌恶和回避就不是很强烈,因此,要求的补偿就越低,所以市场风险溢酬的数值就越小。不难看出:某项资产的风险收益率是该资产系统风险系数与市场风险溢酬的乘积,即:

  风险收益率=β×(Rm-Rf)

  (二)证券市场线(SML)

  如果把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公式中的β看作自变量(横坐标),必要收益率R作为因变量(纵坐标),无风险利率(Rf)和市场风险溢酬(Rm-Rf)作为已知系数,那么这个关系式在数学上就是一个直线方程,叫作证券市场线,简称SML,即以下关系式所代表的直线:

  R=Rf+β×(Rm-Rf)

  证券市场线对任何公司、任何资产都是适合的。只要将该公司或资产的β系数代入到上述直线方程中,就能得到该公司或资产的必要收益率。

  证券市场线上每个点的横、纵坐标值分别代表每一项资产(或证券资产组合)的系统风险系数和必要收益率。因此,证券市场上任意一项资产或证券资产组合的系统风险系数和必要收益率都可以在证券市场线上找到相对应的一点。

  在证券市场线关系式的右侧,唯一与单项资产相关的就是β系数,而β系数正是对该资产所有的系统风险的度量,因此,证券市场线一个重要的暗示就是“只有系统风险才有资格要求补偿”。该公式中并没有引入非系统风险即公司风险,也就是说,投资者要求补偿只是因为他们“忍受”了市场风险的缘故,而不包括公司风险,因为公司风险可以通过证券资产组合被消除掉。

  (三)证券资产組合的必要收益率

  证券资产组合的必要收益率也可以通过证券市场线来描述:

  证券资产组合的必要收益率=Rf+β×(Rm-Rf)

  此公式与前面的资产资本定价模型公式非常相似,它们的右侧唯一不同的是β系数的主体,前面的&...

2017年税务师《财务与会计》知识点:货币时间价值

 

  本文“2017年税务师《财务与会计》知识点:货币时间价值”由出国留学网税务师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对考生有所帮助。

  货币时间价值,是指一定量货币资本在不同时点上的价值量差额。货币的时间价值来源于货币进入社会再生产过程后的价值增值。通常情况下,它是指没有风险也没有通货膨胀情况下的社会平均利润率,是利润平均化规律发生作用的结果。根据货币具有时间价值的理论,可以将某一时点的货币价值金额折算为其他时点的价值金额。

  终值又称将来值,是现在一定量的货币折算到未来某一时点所对应的金额,通常记作F。现值,是指未来某一时点上一定量的货币折算到现在所对应的金额,通常记作P。现值和终值是一定量货币在前后两个不同时点上对应的价值,其差额即为货币的时间价值。现实生活中计算利息时所称本金、本利和的概念相当于货币时间价值理论中的现值和终值,利率(用i表示)可视为货币时间价值的一种具体表现;现值和终值对应的时点之间可以划分为n期(n≥1),相当于计息期。为计算方便,假定有关字母符号的含义如下:I为利息;F为终值;P为现值A为年金值;i为利率(折现率);n为计算利息的期数。

  单利和复利是计息的两种不同方式。单利是指按照固定的本金计算利息的一种方式。按照单利计算的方法,只有本金在贷款期限中获得利息,不管时间多长,所生利息均不加入本金重复计算利息。复利是指不仅对本金计算利息,还对利息计算利息的一种计息方式。

  根据经济人假设,人们都是理性的,会用赚取的收益进行再投资,企业的资金使用也是如此。因此,财务估值中一般都按照复利方式计算货币的时间价值。

  (一)复利的终值和现值

  复利计算方法是指每经过一个计息期,要将该期所派生的利息加入本金再计算利息,逐期滚动计算,俗称“利滚利”。这里所说的计息期,是指相邻两次计息的间隔,如年、月、曰等。除非特别说明,计息期一般为一年。

  1.复利终值

  复利终值指一定量的货币,按复利计算的若干期后的本利总和。复利终值的计算公式为:

  FA=P(1+i)n

  式中,(1+i)n为复利终值系数,记作(F/P,i,n);n为计息期。

  2.复利现值

  复利现值是指未来某期的一定量的货币,按复利计算的现在价值。复利现值的计算公式为:

  P=F/(l+i)n

  式中,1/(l+i)n为复利现值系数,记作(P/F,i,n);n为计息期。

  (二)年金终值和年金现值

  年金是指间隔期相等的系列等额收付款。年金包括普通年金(后付年金)、预付年金(先付年金)、递延年金、永续年金等形式。普通年金是年金的最基本形式,它是指从第一期起,在一定时期内每期期末等额收付的系列款项,又称为后付年金。预付年金是指从第一期起,在一定时期内每期期初等额收付的系列款项,又称先付年金或即付年金。预付年金与普通年金的区别仅在于收付款时间的不同,普通年金发生在期末,而预付年金发生在期初。递延年金是指隔若干期后才开始发生的系列等额收付款项。永续年金是指无限期收付的年金,即一系列没有到期日的现金流。在年金中,系列等额收付的间隔期间只需要满足“相等”的条件即可,间隔期间可以不是1年,例如每季末等额支付的债务利息也是年金。

  1.年金终值

  (1)普通年金终值。普通年金终...

2017税务师《财务与会计》辅导讲义:筹资管理

 

  出国留学网税务师考试栏目小编们精心为广大考生准备了“2017税务师《财务与会计》辅导讲义:筹资管理”,各位同学赶快学起来吧,做好万全准备,祝各位同学考试顺利通过。

  筹资管理

  4.5 资金结构

  资金结构也称资本结构,是指企业筹集的各类资金的构成及比重。

  广义的资金结构包括长期资金和短期资金的结构、权益资金和负债资金的结构、长期资金内部的结构等;

  狭义的资金结构是指长期资金中,负债与所有者权益的结构。

  一、影响资金结构的因素

  在决定采用哪种资金结构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1.资金成本:负债资金的资金成本较低,所有者权益资金的资金成本较高。

  2.财务风险:负债筹资会增加财务风险。

  3.资产结构:流动资产与长期资产的比例结构。

  4.筹资策略:筹资策略有积极型、保守型和中庸型筹资策略,积极型筹资策略是尽量利用短期资金用于长期资产投资,负债比重会高一些;保守型筹资策略是将长期资金投资流动资产,所有者权益资金会多一些;中庸型筹资策略介于二者之间。

  经典例题-25【单选题】影响企业资金结构的因素不包括( )。

  A.企业的资产结构

  B.财务风险

  C.企业现金持有量

  D.资金成本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影响资金结构的因素有:资金成本、财务风险、企业的资产结构、企业的筹资策略,所以应选C。

  二、资金结构的选择方法

  在影响资金结构的因 素中,重要的是综合资金成本和财务风险。本章介绍比较资金成本法和每股收益无差别点法。

  (一)比较资金成本法

  比较资金成本法,是通过计算各方案综合的资金成本,并根据综合资金成本的高低来确定资金结构的方法。

  (二)每股收益无差别点法

  该方法是通过计算各备选筹资方案的每股收益无差别点并进行比较来选择最佳资金结构融资方案的方法。每股收益无差别点是指每股收益不受融资方式影响的销售水平。

  对每股收益无差别点有两种解释:即每股收益不受融资方式影响的销售额,或每股收益不受融资方式影响的息税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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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税法二》2017辅导讲义:征收管理

 

  出国留学网税务师考试栏目小编们精心为广大考生准备了“税务师《税法二》2017辅导讲义:征收管理”,各位同学赶快学起来吧,做好万全准备,祝各位同学考试顺利通过。

  一、源泉扣缴

  1.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时,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包括10项,只有个体工商户的所得不包括在内)

  2.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时,不论纳税人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均应代扣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3.法律责任: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机关检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4.代扣代缴税款的手续费(2%)

  二、自行申报纳税

  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必须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所得并缴纳税款: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如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况。

  2.申报纳税地点:一般为收入来源地的税务机关。但是,纳税人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可选择并固定在一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从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向境内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在中国境内几地工作的临时来华人员,应以税法规定的申报纳税日期为准,在某一地区达到申报纳税日期的,即在该地申报纳税

  纳税人要求变更申报纳税地点的,须经原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3.申报纳税期限:除特殊情况外,纳税人应在取得应纳税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所得并缴纳税款。

  对账册健全的个体工商户,其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人在次月15日内申报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账册不健全的,由税务机关按规定自行确定征收方式。

  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自取得收入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其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在境外以纳税年度计算缴纳所得税的,应在所得来源国的纳税年度终了、结清税款后的30日内申报;在取得境外所得时结清税款的,或者在境外按所得来源国税法规定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在次年1月1日起30日内申报。

  4.申报纳税方式: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纳税方式主要有3种,即由本人直接申报纳税,委托他人代为申报纳税,以及采用邮寄方式在规定的申报期内申报纳税。

  三、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架构

  四、医疗机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税目确定

  五、提高了个人缴纳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管理:

  1.未达到增值税税、营业税起征点的纳税人,除规定...

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2017考点:债的转移和消灭

 

  税务师考试就要开始咯,赶快复习起来吧,出国留学网税务师考试栏目为各位同学准备了“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2017考点:债的转移和消灭”,希望对各位考生有帮助。

  (一)债的转移

  1.债权让与

  (1)债权让与是债权人处分债权的一种形式,只要第三人和债权人达成一致意思即可(无须取得债务人的同意)。

  (2)债权让与的条件

  ①第三人和债权人达成一致意思表示;

  ②存在有效的债权;

  ③被让与的债权具有可让与性。

  2.债务承担的条件

  (1)存在有效的债务;

  (2)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的特点;

  (3)第三人必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形成合意;

  (4)债务的承担必须得到债权人的“同意”。

  3.债的概括承受

  (1)债的概括承受是指债的主体一方将自己的债权和债务一并移转给第三人。

  (2)债的概括承受可以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产生,也可以因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产生。

  (二)债的消灭

  1.抵销

  在法律上抵销应具备的条件是:

  (1)双方互存债权和债务;

  (2)双方的债务内容属于同一种类,品质相同;

  (3)双方的债务都已届满履行期;

  (4)双方的给付义务能够抵销。

  2.提存

  (1)适用于提存的情形

  ①债权人迟延受领;

  ②债权人下落不明;

  ③债权人残废或丧失行为能力又没有继承人或监护人;

  ④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提存的效力

  ①自提存之日起,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

  ②提存物在提存期间所产生的孳息归提存受领人所有。

  (3)提存的费用负担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提存费用由提存受领人承担。

  (4)必须在“履行地”有关机关提存。

  3.混同

  造成混同的原因主要是:

  (1)所有权与他物权归属于一人;

  (2)债权与债务归属于一人;

  (3)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归属于一人。

  行政主体在作出某项行政行为之前就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理由、享有的权利以及其他有关事项,有义务告知相对人并加以指导。

  5.催告制度

  催告是强制执行行政决定的前置程序,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核心程序。《行政强制法》中的催告制度主要体现在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的催告、代履行的催告、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催告三个方面。

  6.听证制度

  《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等均规定了听证制度。

  7.行政案卷制度

  (1)行政机关作出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行政决定所根据的证据,原则上必须是该行政决定“作出前”行政案卷中已经记载的并经当事人申辩和质证的材料。

  (2)...

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考点:行政程序法

 

  税务师考试就要开始咯,赶快复习起来吧,出国留学网税务师考试栏目为各位同学准备了“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考点:行政程序法”,希望对各位考生有帮助。

  【内容导航】:

  (一)基本原则

  (二)基本制度

  (三)政府信息公开

  【所属章节】:

  本考点属于《税收相关法律》第1篇第一章行政法基本理论第三节行政行为的内容。

  【基础考点】:行政程序法

  (一)基本原则

  1.公开原则——“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必须将行政行为在事前、事中、事后公开于行政相对人和有关利害关系人。

  2.公正原则

  3.参与原则——听证制度

  4.效率原则

  在既不损害相对人利益,又不违背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可以使用简易程序和紧急处置程序。

  (二)基本制度

  1.信息公开制度

  2.回避制度

  3.行政调查制度

  (1)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2)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如果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证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4.告知制度

  行政主体在作出某项行政行为之前就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理由、享有的权利以及其他有关事项,有义务告知相对人并加以指导。

  5.催告制度

  催告是强制执行行政决定的前置程序,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核心程序。《行政强制法》中的催告制度主要体现在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的催告、代履行的催告、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催告三个方面。

  6.听证制度

  《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等均规定了听证制度。

  7.行政案卷制度

  (1)行政机关作出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行政决定所根据的证据,原则上必须是该行政决定“作出前”行政案卷中已经记载的并经当事人申辩和质证的材料。

  (2)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应当以行政案卷为根据,行政机关不能在行政案卷以外,以当事人所未知悉的或者未由当事人申辩、质证的事实作为根据来作出行政决定。

  8.说明理由制度

  9.教示制度——告知救济途径

  10.时效制度

  (三)政府信息公开

  1.信息公开的范围

  凡是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信息资料,除法律规定应予保密的以外,行政主体及有关机构均应依法向社会公开,任何公民或组织均可依法查阅、复制。这里的信息范围应包括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行政决定以及行政机关据以作出相应决定的有关材料、行政统计资料、行政机关的有关工作制度、工作规则等。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信息权利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行政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有权要求该行政机关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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