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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新职业移民类别EB6/EB7解读

 

  美国是一个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其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创新等实力领衔全球。作为世界第一军事大国,其高等教育水平和科研技术水平以及民用航天技术方面也是当之无愧的世界第一。中国这些年移民美国的人非常多。出国留学网获悉,美国两位众议院民主党参议员Zoe Lofgren和Luis V. Gutiérrez提出了新的EB就业法案。该法案不仅提出了对现有EB-5法案的修改,还提议新设立两种类型职业移民类型签证,EB6和EB7。

  EB6

  a. 适用于风险投资的初创企业

  最低投资额为50万美金(或者:对合格的潜在的种子基金的投资,最低额度为10万美金)

  创造5个长久性的全职就业(35小时/周)

  募集至少200万美金的资金投资

  创造100万美元收入

  所创造的5个全职就业就会中,至少3个就业机会的年收入不少于10万美金。

  b. 适用于自创型的初创企业

  移民签证发放前已经为美国公民或美国合法居民创造了3个长期的全职就业机会

  在投资期,在美国当地创造10个全职就业机会,或者7个年收入不少于10万美金的就业机会

  EB-7签证类别是为与美国有条约协议的投资人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型,对于中国大陆的投资人并不适用。

  此提案发表以后,大家都开始纷纷讨论是否EB6提案会最终取代现有的EB5法案,对于这个问题小编认为这个几率微乎其微,为什么呢?今天小编就给大家细细的作一个分析!首先,提案只是议院对于法案提出的改革建议,并不具有任何实质性的法律效益。EB6的提案于2011年3月14日第一次被美国众议院提入提案,可是在过去的四年内,此提案从未被正式通过实行,为什么呢?小编认为原因之一是这一提案无法有效地刺激美国的经济发展,有悖了职业移民类法案的初衷目的。对于EB6类型的投资,主要的项目资金并非来源于投资者本人,而是来源于向外募集的资金,而提案中并未对此募集资金的来源作出明确的规定。也就是说,这一资金可以向美国公民或美国合法居民募集,这样的投资方式,和美国人自己在美国创立企业并创造就业并无太大本质上的区别,而且并没有实际意义上的吸引大数额的外国投资以刺激美国经济。因此,从此角度上看,这个提案是并不完善,甚至可以说是不可行的。其次,数据显示EB-5外国直接投资(FDI)自2008年金融危机起短短6年内已增加698%(从3.21亿美金增长到25.6亿美金),并且继续保持,有望在本财政年接近40亿美金。并且,EB5项目每年向美国各类经济活动注入数十亿美金的外国直接投资(FDI),相当于贡献数十亿美金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并且为美国各个领域创造了数万个就业和十亿美金以上的联邦/州/当地税收。由于EB5项目对于美国经济的良性促进作用一直以来都尤为显著,此项目一直受到美国政府的支持。据统计,在2015财政年第一季度EB5项目吸引的外国直接投资总计为8.26亿美金,第二季度总计9.89亿美金。IIUSA执行董事Peter D. Joseph对此巨额的投资数额表示:“一个季度吸引了将近10亿美金的外国直接投资,这是EB5行业的惊人成就。这表明EB5已经成为了发展金融资本市场的必要部分。”EB5法案在过去15年内不断修订,完善,如今已成为促进美国经济发张,解决美国就业问题的重要工具。小编认为,这样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