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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半年重庆石柱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简章(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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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柱县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改善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名,其中公开招聘68名,考核招聘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职数及条件要求等详见《石柱县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附件1”)、《石柱县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附件2”)。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 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招聘岗位工作,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及以上。

  3. 年满18周岁,且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1”、“附件2”)。

  4. 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2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8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三)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报名前一日,且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若无连...

重庆石柱县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18应届生招聘公告(6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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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面向2018届全日制统招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快教育改革发展步伐,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区县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66号)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18届全日制统招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66名,岗位等级为专技12级。具体学科岗位及招聘名额见《石柱县面向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附件”)。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执行。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 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招聘岗位工作,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及以上。

  3. 年满18周岁,且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

  4. 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 年龄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前一日。

  7.大学期间专业必修课程成绩无不及格(即≥60分)。

  8.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相同或密切相近(其中,除报考小学各岗位外,其余各招聘岗位所学专业均不含小教本科)。

  9.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学科及层次与报考岗位一致(高一级的教师资格适用于低一级学科相同岗位)。

  10.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须取得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

  11.报考语文教师岗位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其以上证书,其他岗位为普通话二级乙等及其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本县内机关事业...

2022年​重庆石柱县事业单位四季度公开招聘32人公告

 

重庆市石柱县事业单位发布公告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名,招聘报名自2022年12月23日9:00起,截止至2022年12月27日18:00止,详细的招聘公告如下,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重庆市石柱县事业单位2022年四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供重庆考生参考阅读。

重庆市石柱县事业单位2022年四季度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重庆市石柱县事业单位2022年四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12月2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其中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年龄可放宽3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17年重庆奉节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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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奉节县2017年第三季度面向社会(含贫困大学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批准,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含贫困大学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平等、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5名,其中: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50名(含贫困大学生6名,详见附件1)、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含贫困大学生2名,详见附件2)。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简章发布之日);


  2.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体检标准;


  3.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


  4.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5. 自愿在我县事业单位工作5年以上,同时须在首次聘用岗位服务满3年方可申请交流转聘;


  6. 仅限贫困大学生报考的岗位,应为2015年及以后毕业,要求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截止2017年7月24日仍属于零就业家庭或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或城乡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7. 本简章中限定的户籍指的是招聘对象的户口所在地(包含就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前的户口所在地)。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现役军人;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读的非2017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

重庆云阳县2016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重庆云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开始了,本文“重庆云阳县2016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跟着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云阳县2016年第四季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进高素质急需紧缺人才,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大政方针;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犯罪行为。

  (二)具有较高知识水平和较好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云阳县2016年第四季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中招聘岗位的要求条件,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其中举重教练岗位要求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1日。

  (六)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七)自愿在云阳县服务5年及以上,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由聘用人员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云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1年,或服务1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6年应届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考生对照本《简章》及《一览表》的条件要求,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

  报名时考生本人填写《云阳县2016年第四季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在“诚信承诺”上签字,实行诚信报考;若考生以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方式骗取报考资格,以及具有其他经认定为违规违纪报考...

2016年重庆巫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本文“2016年重庆巫山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跟着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巫山县2016年第四季度(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 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县编委人事会研究,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名额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巫山县2016年第四季度(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6年上半年修订)》。

  三、招聘条件、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5.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县机关事 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2016年经公开招聘程序已确定为我县事业单位拟聘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 单位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要求:

  1.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6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2.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12月26日-12月27日9:00—12:00,14:00—16:00。具体地点见《一览表》。

  2.报名所需材料

  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打印填写好的《巫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仔细阅读报考诚信承诺内容后,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和确认承诺 内容,并在“贴相片处”贴上近期1...

2017年重庆巫山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重庆巫山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巫山县2017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县编委人事会研究,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名额共51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巫山县2017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5.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6.巫山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


  9.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要求


  1.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7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2.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一个岗位报名,按各...

广东惠来县2015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广东揭阳市2015年事业单位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了,你一定想知道惠来县此次招聘需要些什么条件,报名考试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吧,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为你带来“广东揭阳县2015年事业单位招生简章”。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招聘公告公布如下。

  2015广东惠来县事业单位招聘14人公告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经市人社局和县委、县政府同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2015年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县教育局、县气象局和县安监局等属下3个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14名,具体招聘单位及人数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即1980年11月13日至1997年11月13日期间出生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或具有大学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即1970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的)。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1日至13日(9:00—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先登录惠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