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高三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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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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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读《妞妞》有感

  世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明知缘分既尽,却无可奈何,最痛苦的事不是你不知道我爱你,而是未来得及给你的爱。

  ——题记

  清风拂动着帘子,飘散而来的是缕缕芳草香,暖暖的阳光照耀在身上,蓦然回首,又是一年春来到,望着那温暖投射下的相片,每一张笑脸清晰可见,一股暖流在心间流淌,原来幸福很简单。

  心总在追寻着,哀怨着,却不知其实幸福就在一门之间,打开心房,闭上双眼细细聆听,有着一个健康的身体,一对疼爱你的父母,这不正是幸福吗?即使缘分再短,爱已深沉。

  当我读完妞妞这本书时,眼里不禁含着泪水,它让我见证了一个父亲对女儿最深沉的爱:一个仅拥有562天生命的小女孩——妞妞。因为妈妈在怀孕5个月时接受了大量X光照射,妞妞刚出生不到一个月就被确诊患有绝症。然而,妞妞的父母并没有因此而抛弃她,或是消极的等待亲生骨肉一点点死去,他们像养育健康小孩一样细心的呵护她,直到她停止呼吸的那一刻。周国平作为一位父亲,他对女儿宠爱有加,更为女儿的不幸痛苦自责,在那段短暂的日子里,他曾谴责医生的无良,控诉上天的不公,但最痛心的莫过于无法减轻女儿的痛苦,听着那一句句“磕着了,爸爸疼……”他只能看在眼里痛在心里,却无能为力,哽噎无语。当死神的脚步悄然接近,看着那嫩幼的身体变成冰冷的尸体,那一刻,他的世界似乎崩塌了,笼罩着层层的黑云浓雾,他只能痛呼:“为什么世界还在,我还在,但你却不在了”。

  是爱让一个从不信神的人坚信上帝的存在,只为让女儿能有一个天堂快乐的玩耍;是爱让人变得软弱甚至放弃机会微小的手术,只因不愿让女儿困于黑暗世界;不想她在未来的日子里承受着折磨,以至于当看着一天天长大的女儿一步步临近死亡,作为父亲的他开始为其决定后悔自责,然而却在也来不及了,只能一路疼一路爱。

  佛说前世500次的回眸才能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那么遇见你们再成为你们的子女,我又得回眸多少次呢?总以为人生漫漫,所以一度任性地挥霍,时常惹你烦心,偶尔让你气愤不已,有时令你担忧,又或者使你万愁莫展,当不懂事的我将你的关心拒于门外时,你却原地守候不曾真正远离……

  清风吹拂着柳絮,也吹散了我的思绪,时间宛如指间沙,越想抓紧流失的越快,拿着手中的全家福,遥头回想,我又错过了多少呢?在那匆匆溜走的十几个春秋里,是你们陪伴着我,指引着我,鼓舞着我,或许生命真的很短暂,如那绚丽的流星眨眼即逝,那么你我间的缘分该是多么的短,曾经一度以为回报不急于一时,因为一生很长,总以为只有长大才能给予你们最好的报酬,然而人生匆匆几十年,减去那些让你操劳的日子,又还剩余多少呢?与作者相比,我们是幸运的,有着足够的时间来实现我们的爱,可是我们身为子女又是否发觉父亲的黑发已夹杂着银丝,母亲的娇脸又增添了几道岁月的痕迹,作为子女我们似乎只会一味的索取,却不知“子欲孝而亲不待”的悲哀。你与我有着世上最亲密的联系,那血溶于水的牵绊在我们身上流淌着,那么即使缘分很短,又何妨?时间消逝,岁月流失,爱仍在,抹不去的是你我的回忆,我相信即使妞妞不在了,但却永远活在她的父母心中,正如这本“妞妞的书”仍感动着你我,拨动着每一个人的心弦。

  短短的缘,深深的爱,这么近又...

《百年孤独》读后感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一】

  一部拉丁美洲血泪史,一部魔幻主义开山之作,一部被博尔赫斯誉为比《堂吉诃德》更能体现西班牙浪漫主义色彩的鸿篇巨制。加西亚·马尔克斯,将他用想象力构建的名叫马孔多的奇特小镇鲜活地呈在人们面前,从一个家族传奇色彩的兴衰史映射出穿透了人类从洪荒到繁荣从愚昧到文明都永远无法抹去的烙印--孤独。

  家族中整整七代几十名成员,却循环往复只用五个名字命名,循环往复地做着相同的事情打发孤独,时间,永远在这个家族中转着圈,一切不过是重复的轮回。每天做两条金鱼的奥雷连诺上校,做满二十五条又放回坩锅中溶化从头开始做;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到死去的阿玛兰塔;躲在房间中足不出户研究吉卜赛预言家梅尔加德斯的手稿直到老死的霍·阿卡迪奥第二……他们内心中充满了无限的孤独感无法排遣以至于不得不离群索居,如果不选择死亡,便只能寻找排遣各种孤独的方法,然而从他们每个人的经历来看,带来的孤独感却不尽相同,我无法完全揣测他们内心所遭受的苦楚与冷遇,不甘与绝望,这既同我的年龄与经历有关,更与某种不忍有关,我不忍去细细品尝这一份份透骨穿心的孤独,任何一个能品尝完这些孤独的人,必定忧郁至极,相反地,任何一个没有挣扎于如此生活摧残中的人,是无法体会这种失落感的,这也是这部书不能被很多年轻人所能看懂的原因。

  爱情,于这个家族更是难以想象的奢侈品,他们或许有过短暂的冲动,或许有过倾心的告白,却皆被命运的铁腕扼死,他们的爱得不到自由,只能埋葬到苦闷的土壤中,等待情欲的慢慢枯萎、腐烂,最后全都变成心理极度变态的人。到最后一代侄子与姑姑的乱伦恋爱,终于得尝所愿幸福厮守,却产下了预示家族灭亡的符号--带有猪尾巴的孩子,这个孩子随即被蚂蚁群吞噬,最终随着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迪亚破译了梅尔加德斯对这个家族灭亡的预言--“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一阵平地而起的飓风到来,将整个马孔多镇从地球上刮走,家族也宣告了灭亡。至此阅毕,仿佛感觉时间在这一刻戛然而止,抱书凝神,心犹不甘,久久无法抽离,仿佛一切,皆是时间开的一个大大的玩笑。轮回、循环、宿命,你所能读到的,都是时间调皮的影子。

  一百年,一个家族的兴衰道路,铺陈着一颗颗流淌着苦痛泪水却坚强如一的心灵,若能读懂,轻轻拾起,摩挲,倾听它们柔软的诉说,那一刻你能感觉,人类历史天空中不灭的孤独光环,是无比的美丽,那是穷通天地、震烁古今的凄美,是在毁灭世界的大洪灾之后,诺亚方舟上的幸存者眼中所呈现的接天引地的绮丽彩虹。这便是永恒,如同胡亚罗斯诗中所述:

  “时间,是永恒

  所拥有的一种看守我们的方式。

  …………

  永恒的想象无边无际。

  因此,并不会令人惊讶的是,

  为了加倍照看好我们,

  永恒有时会呈现出它自己的形态。”

  孤独,便是永恒呈现的形态。

  【《百年孤独》读后感:篇二】

  《百年孤独》,作为为马尔克斯赢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成名作,它无异是一本不容错过的精彩小说。不少人分析这部作品,说它反映了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等等。我没有足够的知识供我写下如此深刻的评论。因此只能作为读者,去讲述这部小说中最令我记忆深刻的,两位迥然不同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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