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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18年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

 

  小编为考生们整理了“上海2018年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考试资讯,请关注出国留学网的及时更新哦。

  关于上海市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办法(试行)》(沪人〔2005〕187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就本市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市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组织机构为“上海市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会计高评委”),下设“上海市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会计高评办”)。市会计高评办设在上海市财政局会计处(地址:肇嘉浜路800号1711室;邮编:200030;联系电话:54679568转17116分机)。

  二、申报方法

  2018年度上海市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的主要流程包括:网上申报、资格审核、网上缴费和提交纸质材料等环节。

  (一)网上申报

  1.登录路径。申报人员登录21世纪人才网—职称专家—职称服务系统,可在首页查询当年度相关评审通知,在“登录页”下载《申报人操作手册》。

  2.申报时间。网上申报自2018年6月20日开始,至7月5日截止

  3.申报要求。进入职称服务系统后,申报人员应根据操作提示及帮助,点击所要申报的“上海市2018年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如实注册用户信息,并按照要求填写基本资料、上传规定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填写及有关证明资料上传完成后,应确认无误再提交。申报人员应确保上传附件不含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

  4.主送论文要求。申报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注册并上传申报材料后,还应于6月20日至7月5日期间登录上海财政网“2018年上海市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申报系统”上传主送论文(主送论文必须与21世纪人才网上传的论文一致,且须是Word文档并与所提交的纸质文档完全相同)。市会计高评办将委托相关专业机构统一检测论文,并在2018年7月9日至14日期间通过手机短信向申报人员反馈论文检测结果。对未按要求上传论文或者论文检测未通过的,将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核和缴费

  1.资格审核。市会计高评办工作人员将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的申报人员分配受理号,并通知申报人员支付评审费用。由于需要逐一审核、陆续分配受理号,...

安徽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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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条件

  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名称:正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价采取评审、答辩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明其具备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评审工作遵循科学规范、客观全面、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过程既要重视业务能力,又要重视政治素质;既要重视理论水平,又要重视工作业绩;既要坚持基本条件,又要体现行业差别。

  对在会计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评审会计专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一、适用范围

  第七条 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单位中从事会计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八条 已取得与会计相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符合本标准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可申报评审会计专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二、基本条件

  第九条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坚守会计诚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创新开拓,努力进取;为本单位和会计行业发展做出贡献。

  第十条 近五年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达到合格(或称职)以上等次并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书。

  第十一条 持有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还须持有有效期内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第十二条 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按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238号)规定执行;职称计算机...

安徽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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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条件

  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名称:正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价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凡申报参加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须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考试并合格后,在成绩有效期内申报。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明其具备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评审工作遵循科学规范、客观全面、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过程既要重视业务能力,又要重视政治素质;既要重视理论水平,又要重视工作业绩;既要坚持基本条件,又要体现行业差别。

  对在会计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评审会计专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一、适用范围

  第七条 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单位中从事会计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八条 已取得与会计相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符合本标准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可申报评审会计专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二、基本条件

  第九条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坚守会计诚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创新开拓,努力进取;为本单位和会计行业发展做出贡献。

  第十条 近五年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达到合格(或称职)以上等次并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书。

  第十一条 持有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报评审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还须持有有效期内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第十二条 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按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238号)规定执行;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岗位实际自行规定。

  第十三条 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三、学历、资历条件

  第十五条 申报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学历资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4.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会计工作满10年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满5年;或具有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15年,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满5年。

  四、能力业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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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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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条件有哪些?

  全省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注重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和创造性,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绩效、创新成果,将科研成果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以同等质量的财务分析报告、调研报告或会计案例替代1篇论文。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不再作为职称申报和评审的前置性必备条件。已经取得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政府组织或社会认可的各类证书,可在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

  除此之外,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标准执行《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辽人社职〔2016〕46号)及国家、省现行有关职称政策规定。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以会计诚信为本,遵章守纪,恪守会计职业道德;

  2.勤奋钻研业务,勇于创新实践,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担负起一个地区、行业或企事业单位财务会计的主要管理工作;

  3.具备规定的学历、资历、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工作业绩、论文或著作等要求。

二、学历、资历要求

  1.取得大专学历,具有会计师(或审计师,下同)资格满5年,从事会计工作10年以上;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具有会计师资格满5年,从事会计工作9年以上;<...

上海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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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上海市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沪人[2005]187号)

  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人事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25号)精神,自2005年起,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实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现将《上海市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可通过21世纪人才网和上海财税网查询并下载。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事局

  上海市财政局

  二○○五年十二月七日

  上海市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人事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0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25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会计专业队伍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会计专业人员的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健全和完善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国家人事部《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54号)和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申报、评审(审定)、考试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等六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沪人〔1999〕83号)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从事会计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办法。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并合格者,方可申报参加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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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省份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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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各省份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汇总

  正高级会计师:是我国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系列里最高的职称级别。仅在部分地区试点。

  正高级会计师相当于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高工、教授级高工。与高级会计师同为高级职称级别, 国家财政部尚仅在部分经济发达省份试点,将逐步推广,以充分尊重和体现长期从事财会工作,具有相当于研究员的研究能力、取得重大研究成果和成就,具有相当于教授的学术教研水平、培养高级会计人才、取得重大教学理论成果,具有正高级工程师的实务经验和业绩、为财务会计管理和实务作出突出贡献的高级会计师人才。

  根据《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各地具体规定有所不同,请查阅当地的报考条件。

各省份正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汇总
河南

河南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甘肃

甘肃省正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湖北

正高职高级会计师湖北省评审条件及评审工作(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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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全国各区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汇总

  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持有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或本地区、本部门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另外,根据高级会计师申报评审要求,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还需取得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各地区的评审工作仍按现行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进行。

  中央单位的评审工作,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原人事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部门组织进行;没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中央单位,可按规定委托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原人事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其他中央单位或所在地省级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

  根据《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各地具体规定有所不同,请查阅当地的报考条件。

各省份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汇总
宁夏

宁夏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条件

河南

2018年河南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青海

2018年青海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2017年四川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答辩时间安排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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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四川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答辩时间安排公告

  四川省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现场答辩将于2018年3月28日至3月29日在民航宾馆(成都市北新街31号)进行,现将具体时间安排及答辩顺序公告如下:

  一、3月28日上午:9:00-12:00

  第一组答辩顺序:

  第二组答辩顺序:

  第三组答辩顺序:

  第四组答辩顺序:

  第五组答辩顺序:

  第六组答辩顺序:

  第七组答辩顺序:

  二、3月28日下午:14:30-17:30

  第一组答辩顺序:

  第二组答辩顺序:

  第三组答辩顺序:

  第四组答辩顺序:

  第五组答辩顺序:

  第六组答辩顺序:

  第七组答辩顺序:

  三、3月29日上午:9:00-12:00

  第一组答辩顺序:

  第二组答辩顺序:

  第三组答辩顺序:

  第四组答辩顺序:

  第五组答辩顺序:

  第六组答辩顺序:

  第七组答辩顺序:

  四、3月29日下午:14:30-17:00

  第一组答辩顺序:

  第二组答辩顺序:

  第三组答辩顺序:

  第四组答辩顺序:

  第五组答辩顺序:

  第六组答辩顺序:

  第七组答辩顺序:

  >>>各组答辩详细排组

  五、申报人员将就评委拟定的答辩要点进行现场答辩,每人答辩时间约15分钟,准备时间约15分钟。请申报人员结合自身工作业绩和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做好答辩准备,并按照上述时间和答辩顺序安排提前30分钟到达答辩等候室(民航宾馆15楼青城厅)。

  四川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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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试行)办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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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试行)办法通知

  湘职改办〔2015〕1号

  各市州职改办,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结合我省历年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经验,综合多方意见,我们制定了《湖南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见附件)。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附件:湖南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

  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南省会计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0月9日

  湖南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要求,客观公正评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学识水平,规范我省高级会计专业技术人才评价选拔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省范围内,从事会计类(财务管理、财务咨询、审计、会计教学等,下同)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

  第三条 我省评定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考试工作由财政部统一组织、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评审工作采取材料评审与面试答辩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在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为“省职改办”)指导下,由省会计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为“省会计系列职改办”)组织实施。

  第四条 按照本办法要求,参加考试合格并获得评审通过、经公示无异议行文确认,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的,表明持证人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和学术水平,是聘任高级会计师职务的必备条件。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五条 基本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熟悉会计及相关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系统地掌握财务会计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能够指导一个地区、部门或系统的财会管理工作;具备解决复杂财会问题的能力,能够独立领导和组织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统一考试且取得有效合格成绩证明。

  第六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博士学位,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任会计中级职务2年以上;

  (二)具有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任会计中级职务5年以上。

  第七条 破格条件

  不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资历,但同时具备以下破格条件中成果业绩条件之一...

2017年黔南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时间

 

  要参加2018年高级会计师考试的同学们,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黔南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时间”供广大考生参考,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黔南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报送时间:2018年1月29日—2月9日。

  材料报送地点:贵州省财政厅会计处(贵阳市中华北路省政府大院七号楼315室),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0851-86820287

  材料报送

  (一)统一装订材料

  1、申报材料目录;

  2、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复印件);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

  4、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

  5、个人业绩成果自述;

  6、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身份证(复印件);

  8、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含年审页,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岗位聘任证书(含续聘页,复印件);

  10、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及相关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复印件);

  11、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证明材料复印件;

  12、任现职以来的业绩佐证材料(学术技术水平业绩佐证材料、任现职期间取得的各类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13、具备(黔人社厅通〔2014〕60号)评审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含公开发表、出版的专业论文(含检索情况)、论著的原件)。

  以上材料须一式一份统一用A4纸制作(复印件需经单位审核盖章),按上述顺序编写目录并装订,用牛皮纸档案袋装袋报送,档案袋封面须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拟申报专业及资格、手机等信息。

  (二)散装材料

  14、人社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原件);

  1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双面打印,胶装)一式三份;

  16、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A3纸打印)一式两份;

  17、推荐单位对符合申报条件并同意推荐送评的,须填写《2017年度XX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公示表》;

  18、《贵州省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Excel电子文档),由单位或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

  19、贵州省高级会计师评审资格申报表。

  (三)申请人报送评审材料时,需报送所有材料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内容必须一致,即将所有装订的资料扫描刻盘与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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