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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

 

  温州医科大学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了,为了方便大家了解招生简章的最新资讯,出国留学网小编收集并整理出了“温州医科大学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温州医科大学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温州医科大学

  二、院校国标码

  10343

  三、校址

  茶山校区:

  温州市瓯海区茶山街道高教园区

  学院路校区:

  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268号。

  全日制本专科新生在茶山校区。

  四、层次

  ☑ 本科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温州医科大学

  证书种类:我校培养的本、专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温州医科大学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为负责人,教务处、学生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语种为英语。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色觉异常的考生不能录取到眼视光医学、口腔医学、临床医学、儿科学、麻醉学、中医学、临床医学(中外合作办学)、预防医学、医学影像学、精神医学、临床药学、放射医学、基础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药学类、康复治疗学、助产学、护理学、眼视光技术、护理等医学类专业,以及应用心理学、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等专业;口腔医学专业由于学习、就业的特殊性,惯用左手的考生慎重报考;其他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录取规则

  1.新高考改革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

南方医科大学2022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2022年各省市高考志愿填报已经陆续开始了,相信大家对南方医科大学今年夏季高考的招生简章一定很感兴趣吧!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南方医科大学2022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南方医科大学2022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南方医科大学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南方医科大学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2121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1063号,邮政编码510515

  顺德校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马岗大道33号,邮政编码528305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高校

  第九条 业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证书颁发: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南方医科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临床医学八年制(本硕博连读)学生,完成培养计划,符合博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博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及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所有专业录取批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批次执行。考生必须达到生源省份所规定的各批次报考资格条件(如学业水平等级要求),方可报考我校。

  第十五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报到地点、教学地点和住宿校区以及其他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

集美大学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22年高考志愿填报已经开始了,那么大家对2022年集美大学普通高考招生章程了解了吗?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编辑为大家整理的“集美大学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集美大学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美大学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集美大学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集美大学(国标代码10390)。集美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18年创办,地处厦门经济特区,是福建省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是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集美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是硕士推免生资格单位,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85号(邮政编码:361021)

  第三条

  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学制:四年

  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含休学、保留学籍),累计在校学习时间最长为6年。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达到毕业要求的毕业生,由集美大学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由集美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集美大学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考试、教务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以上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集美大学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吸纳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成立集美大学招生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决策咨询、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集美大学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集美大学在福建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学科发展规划,结合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及各省的生源情况,编制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2022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分省计划安排请查阅集美大学招生网(http://zsb.jmu.edu.cn)或各省级招生部门编印的考生志愿填报手册。

  第九条

  录取...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

 

  2022年高考志愿填报就要开始了,熟悉意向院校的招生简章对志愿填报有一定的参考作用。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以下简称“嘉庚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厦门大学与厦门嘉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并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实施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的独立学院,是一所应用型综合性大学。嘉庚学院位于厦门湾南岸的厦门大学漳州校区。

  第三条

  嘉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嘉庚学院成立由分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五条

  嘉庚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办学特色

  第六条

  名校办学是嘉庚学院发展的品质保证。厦门大学在教学资源等方面给予共享,满足了嘉庚学院高起点高水平的发展需求。从2014年开始,嘉庚学院与厦门大学研究生院开展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目前在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91人。

  第七条

  强化实践能力培养的教学体系。学校遵循“教学与科研并举,以有效教学见长”的发展思路,强调面向人才市场需求,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基于以上思路,学校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定与修订:创新实践教学理念,强化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育,加大实践教学活动的比重,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25%、艺术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40%、理工类专业不少于总学分的35%;尊重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充分满足学生的个体发展需求,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最大选择空间,选修课程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低于40%,专业课程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不高于55%;精心打造创新创业课程体系,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第二课堂实践活动,学生参与的学术科研、学术竞赛、社会实践,以及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均纳入学分管理。此外,学校还通过设置实践教学周、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平台及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鼓励新型的实践教学形式、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举措,着力加强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提升教师科研能力、增强服务地方经济和企业的能力。

  第八条

  灵活自由的转专业制度。给予学生转专业的权利,是嘉庚学院始终坚持的一项政策,其出发点是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和个性发展,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只要学校教学资源许可,学生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条件就可转入心仪的专业。

  第九条

  实现创新创业教育的全覆盖。自办学以来,我校一直非常重视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学校以创新创业竞赛为抓手,以营造“双创”环境为落脚点,以推动成果转化为导...

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

 

  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2022年夏季高考招生章程已经发布了,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2022年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英文名称:Guangdong Technion - Israel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6410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大学路241号;邮政编码:515063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中外合作办学院校。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引进以色列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大学。学校是以色列理工学院的中国校区,严格执行以色列理工学院的学术要求和教学方法,采用全英文教学。学校师资全部由以色列理工学院按其标准在全球范围内选聘,旨在培养具有报国情怀、全球视野、创新能力、人文素养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者。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颁发证书。学生入学后即注册:

  (1)以色列理工学院学籍;

  (2)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学籍。

  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及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

  (1)以色列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2)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3)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毕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等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监督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督小组,对招...

2020盐城幼儿师范学校高考招生章程

 

  为了帮助考生能够更顺利的走进高考的殿堂,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盐城幼儿师范学校高考招生章程”,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高考资讯!

2020盐城幼儿师范学校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录取办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普通类、体育类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基本情况

  第三条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15466(全国代码)

  省内代码:1372(专科代码)1533(3+2本科)

  校址:盐城市高职园区(海洋路校区,海洋路28号;学海路校区,学海路28号)(邮编224005)

  办学层次: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四条学校简介

  学校肇端于1920年,先后为社会培养了10万多名优秀人才。学校面积1100多亩,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米,现有27个三年制专科专业和11个五年一贯制专科专业,在校学生10000多人,教职工600多人,其中高级职称近300人,博士、硕士以上研究生300多人。学校现为国家住建部、教育部确定的建筑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淮剧、杂技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江苏省艺术类特色人才培养基地。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五条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六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统一组织,择优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的规定。

  第七条学校优先录取平行志愿的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后招生计划仍有空余时,对缺额专业及其计划进行征求志愿。

  第八条普通类考生录取办法

  1.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要求

  我校兼招类专业对历史和物理均可作选测科目;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

  2.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要求

  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成绩均需达到合格(或C级以上等级)。

  3.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要求

  道德品质、公民素质、交流与合作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无D级,单项达到A级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录取办法

  文理科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先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当总分相同时,则按辅助分从高到低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录取。

  第九条艺术、体育类录取办法

  在专业课考试及文化课考试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