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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现代职业学院2019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提供临夏现代职业学院2019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章程,新生按学院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须知》要求到院报到。

  临夏现代职业学院2019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临夏现代职业学院。

  第三条 办学地址:甘肃省临夏市北滨河东路50号,邮编:731199。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学 制:3年。

  第九条 学院概况:临夏现代职业学院是2015年经甘肃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举办的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位于临夏市东城区,占地面积400亩,总建筑面积14.4万平方米,总投资5亿元。

  学院在2019年开设应用阿拉伯语、应用外语(波斯语)、学前教育、早期教育、表演艺术、护理、口腔医学技术、助产、医学检验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汽车营销与服务、电子商务技术、园林技术、畜牧兽医、建筑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会计、计算机应用技术等18个专业。学院立足甘肃,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招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院成立普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拟定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研究普高招生中的重大事宜。下设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处理学院招生日常事务。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院结合办学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采取“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开展本院招生录取工作。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广大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四条 学院原则上以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按照规定批次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学院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学院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电子档案;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2019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提供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2019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章程,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2019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要求,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进一步推动改革创新,加强规范管理,提升工作精细化水平,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院名称: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英文译名:Lanzhou Resources & Environment Voc-TechCollege。

  第六条 学院代码:13933。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九条 学习形式:学制三年,全日制。

  第十条 办学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镇窦家山36号,邮编:730021。

  第十一条 学院概况:2011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2012年,被解放军总参谋部、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首批11所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院校,被教育部确定为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2014年,荣获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2015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16年,被甘肃省政府确定为“双一流”大学项目建设院校,被教育部认定为“国防教育特色学校”;2017年,被甘肃省人民政府、国家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为省部共建院校,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甘肃省优质高职院校项目建设单位。2018年,被教育部遴选为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院校。设有16个教学及附属单位,开设65个专业(13个方向)。学院以培养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为重点,建立起了一支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师德高尚、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师资队伍。其中省级教学名师5人,1名教师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2名教师被评为省级劳模,6名教师获省级园丁奖,1名教师获全省“三八”红旗手称号,7名教师获省级青年教师成才奖,2名教师荣获甘肃省青年地质科技奖。专业课教师中“双师”素质教师比例在90%以上。2011年以来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7项、二等奖5项,2014年以来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主持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1项。学院主要面向全国气象、民航、煤炭、地质、安全、冶金、水利、化工...

重庆传媒职业学院2018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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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传媒职业学院2018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制定依据:为深入贯彻依法办学、依法招生的要求,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保证2018年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二、学院名称:重庆传媒职业学院。

  三、教育部代码:12756。

  四、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五、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六、办学地点:重庆·铜梁教育科技园区学府大道302号(邮编:402560)。

  七、学校简介: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设立的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具有独立颁发国家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民办高职院校。坐落于山川秀美、中国龙发源地的铜梁区,紧临风景名胜——全国四大古城之一的安居古城,距重庆市中心约40分钟车程。学院占地面积482亩,总建筑面积71539平方米。学校设有学前教育、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动漫制作技术、财务管理、物流管理等19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学院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其中我校专任教师中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占22.5%,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比例。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有占21.25%。

  八、报考条件:

  1、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三校生(中专、职校、技校)或具有同等学历的文、理科考生;

  2、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但学生进校后外语语种均以英语安排教学,不安排其他外语语种的教学;

  3、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

  4、报考我院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其中艺术类考生还须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或参加经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认可的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并取得专业合格证。我院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在符合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除联考成绩外,我院也认可其他学校的校考成绩。

  九、招生计划:学院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不平衡,经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同意,我院可以对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十、录取规则:

  1、我院招生录取工作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我院根据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报考数及招生计划数,确定我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按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规定执行。

  3、充分尊重考生志愿,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4、录取专业确定办法:采...

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18高职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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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18高职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都匀市绿茵湖产业园区

  学校简介:

  我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首批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黔南州人民政府举办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授予的贵州省首批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坐落在全球绿色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都匀市,占地面积1200余亩,现有在校生10000余人。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设施完善,现有教职员工320余人,专任教师240余人,兼职教师160余人,高级以上职称80人,双师型教师120余人,省、州级职教名师4名。 校内设有第25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试点等职业技能鉴定、考证机构,是贵州省首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诚信机构和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教育培训基地。

  近年来,有500余名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奖。2017年技能大赛硕果累累,全年获国家级、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37项,其中获国赛二等奖2项。

  通过严谨的教学和专业实训,多年来我院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7%以上。

  二、组织机构

  我院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工作重要政策,决策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招生办公室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监督电话:0854——8610272

  三、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详见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省2018年高考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名条件

  凡报名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和中职单报高职的应、往届毕业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在合格以上,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达到普通高考要求。

  五、录取原则

  遵照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1:1.2比例提档,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执行教育部修订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等疾病,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加分或降分的政策及管理办法执行,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报考语种:英语。

  六、收费标准、助学措施

  收费标准:我院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项目及标准收费。

  助学措施:优秀学生可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院级奖学金1000-2000...

甘肃能源化工职业学院2018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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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肃能源化工职业学院2018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甘肃能源化工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1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甘肃能源化工职业学院

  第三条 学校代码:14593

  第四条 办学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职教园区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隶属关系:隶属于甘肃省教育厅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 本章程仅适用我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院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指导,负责制定普通高职招生政策,拟定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并对重大事项作出集体决策。招生办公室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全面领导下,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执行和落实,并定期向招生领导小组汇报招生工作的进展情况和成效。

  第三章 招生录取

  第十条 我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页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尊重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二条 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批次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我院将依据招生计划数,划定录取分数线。

  第十四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线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线上考生。

  第十五条 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对加分或降分考生按国家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

  第十八条 男女比例要求:我院各专业的录取不限定男女生比例。

  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教育厅规定的形式公布。

  第四章 其 他

  第二十一条 学习形式:学制三年,全日制。

  第二十二条 计划形式:统招。...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2018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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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2018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院名称: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英文译名:Lanzhou Resources&Environment Voc-Tech College。

  第六条 学院代码:13933。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九条 学习形式:学制三年,全日制。

  第十条 办学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镇窦家山36号,邮编:730021。

  第十一条 学院概况: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是:教育部、财政部确定的国家骨干高职院校;解放军总参谋部、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首批定向培养士官院校,教育部确定的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教育部确定的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甘肃省政府确定的“双一流”大学项目建设院校,教育部认定的“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甘肃省人民政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的省部共建院校;省教育厅确定的甘肃省优质高职院校项目建设单位。总占地面积706亩,有3个校区,校舍总建筑面积30万平米。设有17个教学系部,开设63个专业(9个方向)。各类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6亿元,各类图书文献资料74万册。现有教职工594人,在校生13000余人,成人学历教育2000余人,短期培训10000余人。先后获全国高校节能管理先进院校、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甘肃省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全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称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院根据教育部等有关部门规定,成立以学院院长为主任,分管招生就业工作的副院长为副主任,招生工作处、教务处、审计(监察)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为成员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政策,负责审定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决定招生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处理学院招生日常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中的相关规定和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决议;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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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夏现代职业学院2018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治招,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临夏现代职业学院。

  第三条 办学地址:甘肃省临夏市北滨河东路50号,邮编:731199。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学 制:3年。

  第九条 学院概况:临夏现代职业学院是2015年经甘肃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举办的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位于临夏市东城区,占地面积400亩,总建筑面积14.4万平方米,总投资5亿元。现开设应用英语、应用阿拉伯语、应用外语(波斯语)、学前教育、早期教育、表演艺术、护理、口腔医学技术、助产、医学检验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汽车营销与服务、汉语、电子商务技术、园林技术、畜牧兽医、建筑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会计、计算机应用技术等20个专业。学院立足甘肃,面向全国部分省、自治区招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院成立普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拟定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研究普高招生中的重大事宜。下设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处理学院招生日常事务。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院结合办学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采取“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开展本院招生录取工作。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广大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四条 学院原则上以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按照规定批次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学院招生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学院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电子档案;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按公布计划进行调档,也可根据各省(自治区...

西安铁路工程职工大学2018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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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铁路工程职工大学2018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我校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社会、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证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西安铁路工程职工大学,国标代码: 51006 ,在陕招生代码: 8115 。

  办学类型:举办普通高等教育的公办成人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铁路工程职工大学。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校基本情况

  西安铁路工程职工大学成立于1982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注册备案独立设置的公办成人高等院校。

  学校坐落于西安,地处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电子工业园区。学校有多媒体室、专业制图室、网络计算机室;设有建筑材料、土力学、材料力学等多个专业实验室以及蓝田、宝鸡等测量实习实训基地。学校拥有一支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学校主要开设有铁道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铁道通信信号、建筑工程技术、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技术、工程造价等以交通土建及相关学科为主体的高职专业。

  第五条办学地点:西安市太白南路189号,邮编: 710065。

  学校网址: www.xtzd.cn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学校办公室、招生就业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等部门组成。学校办公室主要负责学校招生委员会各部门协调等工作。招生就业办公室主要负责学校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宣传方案策划实施、招生咨询报名登记、招生录取手续办理等工作。党群工作部主要负责招生过程的监督等工作。

  第七条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2018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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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2018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开展招生资讯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校代码:14102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东姜井凯苑路148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是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天津唯一一所广播影视类学院,隶属天津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是独立设置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采用新的办学机制和模式,为全国广播影视等文化产业领域和信息传播领域培养急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学院位于天津市侯台湿地风景区北侧,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

  学院设立新闻传播系、影视技术系、表演播音系、应用艺术系、基础课部、实习实训中心等教学部门,集教学、科研与影视节目制作于一体。

  学院依托天津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强大的产业背景和行业支撑,为举办高等职业教育提供了可靠的实训基地,师资力量雄厚,目前拥有一大批国际国内知名的广播影视界专家、学者,形成一支高水平双师型师资队伍。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学生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统招高职学历证书。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全面提升文化软实力的社会背景下,广播影视事业、新文化产业及新媒体蓬勃发展,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就业空间。

  学院的办学特色:坚持教育教学与广播影视事业鱼水相依的行业特色;走多领域兼容、交叉渗透的大传播之路;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能力培养的基本特征;重视学生综合能力和职业道德的培养。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此后简称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设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监督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天津广播影视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8年秋季高职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对生源好、一志愿足、录取分...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8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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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8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本章程是全社会了解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 学校概况

  一、 学校名称: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二、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 办学层次:高职

  四、 学校代码:14021

  五、 学校地址:天津经济开发区西区南大街175号

  六、学院基本概况: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天津市唯一一所为生物医药产业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的高等职业学院。是国办公立,面向全国招生,为生物医药产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高等职业学院,学院坐落于天津滨海新区核心区,服务辐射京津冀和环渤海经济技术产业带。学院历经五十年职业教育,以“行业好、专业好、就业好”闻名遐迩。能够系统培养运用现代生物医药应用技术,药品基础研发服务,药品生产、检验、销售和流通,用药指导及制药工程设备维修,医疗器械制造等领域工作的技术技能人才。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发挥行业办学的优势,形成“产教融合,专业共建”的办学模式,确立“工学结合、工学交替、联合培养”等多种人才培养模式。同时,注重全面提升职业素养和就业能力,确保在取得高等学院毕业证的同时,获得相应专业的高级职业资格证,确保顺利进入生物医药行业工作。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提供各项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另外,通过与企业合作实施和提供订单培养资助和勤工俭学岗位资助。

  我校被天津市工信委命名为“天津市生物医药高科技人才培养基地”,被天津市滨海新区命名为“现代医药与生物技术创业人才服务基地”。非天津市户籍学生,毕业后可以享受天津市政府相关户籍政策,满足相关条件的毕业生可以落户在天津。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三条: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设有普通高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四条: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设有高职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学校纪检负责监督招生全过程。在招生期间,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工作纪律,具体实施对学校招生录取的监督与检查,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8年面向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