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高考招生:东北林业大学2013招生简章出炉(本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东北林业大学,注册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 第三条 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第四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和国家林业局共建、教育部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家“211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 第五条 学校是一所以林科为优势,以林业工程为特色,农、理、工、经、管、文、法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培养包括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在内的各类、各层次高级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负责开展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具体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各省级招生委员会、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二)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来源计划根据本校办学条件... [ 查看全文 ]2013高考招生:东北林业大学2013招生简章出炉(本科)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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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 则 1.为保证北京大学医学部本科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保证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教育部教学函(2001)4号文件“关于北京大学招生工作的批复”、“北京大学招生章程”和医学类专业的特点,制定北京大学医学部医学类招生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2.本细则适用于北京大学医学部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3.北京大学医学部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