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的相关文章
江西南昌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新系统上线
南昌市财政局顺利完成会计从业资格新系统上线
为保障会计从业资格证新系统顺利上线,南昌市财政局着力做好五篇文章。
一是做好高位推动文章。南昌市财政局将会计从业证新系统的顺利上线作为该局月度工作调度会的重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分管领导协调布置、相关处室单位积极支持,举全局之力确保会计从业新系统顺利上线。
二是做好硬件配置文章。为适应会计从业证新系统上线的需要,南昌市财政局多方协调,将南昌市...[ 查看全文 ]
关于印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样式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印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样式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会〔20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勤部、武警部队后勤部: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3号,以下简称73号令)将于2013年7月1日施行。为做好新旧制度衔接,根据73号令“财政部统一规定会计从...[ 查看全文 ]
关于贯彻实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
关于贯彻实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
财会[2013]8号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勤部,武警部队后勤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新修订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已于2012年12月10日正式发布,自2013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为贯彻实施好《管理办...[ 查看全文 ]
扎实做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的思考
崔华清:扎实做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的思考
会计司 崔华清
通过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十八大报告内容和精神实质,我更加坚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在今后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中,我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十八大报告精神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扎实做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各项工作。
一、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政策措施
制度建设更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 查看全文 ]
内蒙古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7月1日正式启用
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7月1日正式启用
7月1日起,随着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正式施行,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也将首次启用并生效。同时,为了方便地方统筹组织证书换发工作,旧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样式自2019年7月1日起作废。
新办法第十四条明确,财政部统一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样式和编号规则。针对新办法中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化管理和实行证书6年定期换证制度等变化,财政部设计了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样...[ 查看全文 ]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革新主打“服务”牌
考试结束现场就可以领取会计证,迁到异地办理调转手续更容易,足不出户便可以通过网络变更个人信息……这是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自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后,将给1400万会计人带来的便利。
近日,财政部又出台《关于贯彻实施的指导意见》,积极推动各地加紧实施新规。记者了解到,全国各地会计管理部门目前正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各项配套政策,积极完善相关的信息管理系统,以期切实为会计人做好服务。
领取会...[ 查看全文 ]
北京市关于201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2013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市属主管局总公司、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12年12月10日财政部令第73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京财会[2010]2665号)文件相关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会计人员专业素质和会计...[ 查看全文 ]
上海印发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
上海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财会〔2013〕3号,以下简称《新旧衔接规定》)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局。
一、相关衔接规定
(一)关于单科合格成绩有效过渡政策
凡在2013年7月1日前,已取...[ 查看全文 ]
2013年浙江省关于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浙财会〔2013〕24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会〔2013〕5号)执行情况,为进一步做好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现就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浙财会〔2013〕5号文件规定:“原则上每个季度安排1次报名,即于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份安排报名,次月起的一个季度内安排考试。”根据...[ 查看全文 ]
2013年3月1日上海市起启用新教材题库组织考试
2013年1月31日前本市《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仍使用老教材。自2013年3月1日起启用新教材题库组织考试。考试内容为基础理论题和实务操作题,考试时间为90分钟,采用100分制,60分合格。
为配合启用新教材考试,需调整考试系统,因此2013年2月份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包括《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初级会计电算化》)暂停,同时相应暂停2013年1月10至20日期间会计从业资格...[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