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会计基础资料学习笔记精编整理7.4
第四节 对账(较重要) 对账就是核对账目,是指对账簿、账户记录所进行的核对工作。通过对账,应当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对账的内容一般包括账证核对、账账核对、账实核对几个方面。 一、账证核对 账证核对是指核对会计账簿记录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时间、凭证字号、内容 ↓ 会计凭证 金额是否一致,记账方向(二者都有的项目)是否相符。日记账应与收、付款凭证相核对,总账应与记账凭证相核对,明细账应与记账凭证或原始凭证相核对。 二、账账核对 账账核对是指核对不同会计账簿之间的账簿记录是否相符。具体核对的内容包括: 1.总分类账簿有关账户的余额核对。(体现了试算平衡) 资产类账户的余额应等于权益类账户的余额,或总账全部账户的借方期末余额合计数应与贷方期末余额合计数核对相符。 2.总分类账簿与所属明细分类账簿核对。(体现了平行登记) 总账账户的期末余额应与所属明细分类账户期末余额之和核对相符。 3.总分类账簿与序时账簿核对。 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期末余额应分别同有关总分类账户的期末余额核对相符。 4.明细分类账簿之间的核对。 会计部门各种财产物资明细分类账的期末余额应与财产物资保管或使用部门有关明细账的期末余额核对相符。 会计基础延伸阅读... [ 查看全文 ]广东会计基础资料学习笔记精编整理7.4的相关文章
2013年会计基础教材:如何根据会计业务的特点书写“摘要”?
会计凭证中有关经济业务的内容摘要必须真实。在填写“摘要”时,既要简明,又要全面、清楚,应以说明问题为主。写物要有品名、数量、单价;写事要有过程;银行结算凭证,要注明支票号码、去向;送存款项,要注明现金、支票、汇票等。遇有冲转业务,不应只写冲转,应写明冲转某年、某月、某日、某项经济业务和凭证号码,也不能只写对方账户。要求“摘要”能够正确地、完整地反映经济活动和资金变化的来龙去脉,切忌含糊不清。 ...[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