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上半年浏阳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注意事项
一、事项名称: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 二、办理期限: 合格考生必须在2013年6月17日至2013年12月16日内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上传照片一致的一寸彩色证件照(照片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3、所在单位证明原件(A4纸打印或书写,注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由所在单位盖章;学生由学校盖章,无单位申领人由所在地居委会盖章);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大学在校学生可用《学生证》及学校开具的证明代替高中毕业证);单科免考考生还需携带网上学历认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五、办理流程: 1、申领人在规定日期内登录申领平台网站凭身份证号码和姓名进入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网上申领平台; 2、申领人按规定如实填写本人相关资料; 3、申领人带齐所需材料后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即时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必须留存合格考生所在单位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并装订存档备查。 六、注意事项: 1、合格考生应当本人前往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特殊原因不能前往领取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代理人除持有上文所列的材料外,还必须持有本人的... [ 查看全文 ]2013上半年浏阳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注意事项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