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会计从业资格考试2013: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出国留学网为您整理了齐齐哈尔201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真题及答案,希望考生拿笔记好,祝您考试成功! 第三章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第十六条 持证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 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持证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由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各单位应当鼓励和支持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对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培训机构进行监督和指导,规范培训市场,确保培训质量。 第十九条 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等级化管理。各等级资格证书的确认与管理按《黑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级确认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会计从业资格实行信息化管理。省财政厅负责建立持证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县级以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负责及时记载、更新持证人员下列信息: (一)持证人员的相关基础信息; (二)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情况; (三)持证人员的变更、调转登记情况; (四)持证人员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情况; (五)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六)持证人员受到表彰奖励情况; (七)持证人员因违反会计法律... [ 查看全文 ]齐齐哈尔会计从业资格考试2013: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