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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公共基础知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历史形态的相关文章推荐

2013公共基础知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历史形态

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历史形态 (1) 唯物主义经历了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三种形态。 (三种唯物论各自的观点、特点、局限性)(古代近代唯物论的共同局限性) ①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的基本特征是,把一种或几种具体的物质形态、 “原初的物质”作为世界的本原,如水、火、气等。古代朴素唯物主义具有非科学性、直观性、猜测性的局限性。 (特点:古代朴素唯物主义与自发辩证法相结合。)(中国古代朴素唯物论:气、五行。) ②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基本特征是,把基本粒子的构成、物质结构、物质结构的某种属性即原子作为世界的本原。 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在解释物质本原问题上具有了科学性质和抽象性质的特点。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是:机械性、形而上学性(不懂辩证法)、不彻底性(历史观是唯心的,半截子唯物论)。(唯物史观是马哲最伟大的贡献,首创。) ③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科学的彻底的唯物主义。 (2)唯心主义有两种基本形式: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主观唯心主义把人的主观精神看成是世界的本原;客观唯心主义把“客观”精神当成是世界的本原。二者的区别在于对“精神”的不同规定,但它们的实质都是一样的,都是把精神作为世界的本原。 (补充--主观唯... [ 查看全文 ]
201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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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公共基础知识:哲学基本问题

哲学基本问题 a、定义(思维和存在的关系);b、提出(恩格斯提出的哲学基本问题);c、内容(第一性,同一性);d、每方面内容的作用;e、每方面内容的地位。 (1)思维和存在(或精神和物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基本问题,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①思维和存在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即物质和意识哪个是世界本原的问题,它是划分唯物论和唯心论的唯一标准。②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问题,即思维能否认识或能否彻底认识...[ 查看全文 ]
201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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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公共基础知识:哲学的科学内涵

哲学的科学内涵 (1)(理论性质) 哲学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但是不能说哲学就是世界观,世界观是自发的形式,哲学是自觉地理论形态) (2) (对象)哲学是关于自然知识、社会知识和思维知识的概括和总结。马哲是科学的概括和总结。 (3) (功能)哲学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 (4) 哲学属于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在阶级社会具有阶级性。 推荐阅读:公共基础...[ 查看全文 ]
201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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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公共基础知识:刑法概述

刑法概述 刑法的任务和适用范围 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之一,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具体而言,刑法是以国家名义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应负刑事责任,并给犯罪人以何种刑罚处罚的法律。 一、刑法的任务 我国《刑法》第2条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 查看全文 ]
201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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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公共基础知识:刑法的基本原则

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和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是罪刑法定的基本含义。我国1979年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罪刑法定原则,而是规定了类推制度。从逻辑上说,罪行法定与类推是存在明显矛盾的。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从完善我国刑事法治、保障人权的需要出发,明文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并废止类推,成为我国刑法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修订后的《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 查看全文 ]
201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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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公共基础知识:犯罪的概念及特征

犯罪的概念及特征 一、犯罪的概念 《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犯罪的特征...[ 查看全文 ]
201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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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公共基础知识: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没有一个犯罪是没有犯罪客体的。犯罪之所以具有社会危害性,首先是由其所侵犯的犯罪客体决定的。一个行为不侵犯任何客体,不侵犯任何社会关系,就意味着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也就不能构成犯罪。 犯罪客观方面 犯罪的客观方面,是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具体是指说明某种犯罪是通过什么样的行为、在什么样的...[ 查看全文 ]
201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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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公共基础知识: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并且承担刑事责任的人。犯罪主体是犯罪构成的一个重要要件。任何犯罪都有主体。没有犯罪主体就不存在犯罪,更不会发生刑事责任。因此,确定犯罪主体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 按照我国刑法的一般规定,只有达到一定年龄并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才能成为犯罪主体,责任年龄和责任能力是构成犯罪主体的必要条件。没有达到法定年龄或者虽然达到法定年龄但没有责任能力的人,即使给社会造成了一...[ 查看全文 ]
201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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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公共基础知识: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对其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态度。 一、犯罪故意 根据《刑法》第14条第1款规定,犯罪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 根据《刑法》第14条第1款规定,犯罪故意可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1. 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 查看全文 ]
201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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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公共基础知识: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的定罪 《刑法》第25条规定了共同犯罪的定义:“共同犯罪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由此可见,共同犯罪的定罪必须具备以下主、客观条件: 一、共同犯罪定罪的客观条件--共同犯罪行为 共同犯罪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个共同犯罪人在参加共同犯罪时,不论其分工如何,参与程度如何,所有共同犯罪人的行为总是有机联系的,在整个犯罪的链条中,这些行为都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查看全文 ]
201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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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公共基础知识:共同犯罪的处罚

共同犯罪的处罚 一、主犯的处罚 《刑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刑法第97条规定:“本法所称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我国刑法中的主犯有以下三种情况: 1. 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也就是组织犯,是首要分子的一种。组织犯的犯罪活动包括建立犯罪集团,领...[ 查看全文 ]
201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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