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公考237个职位未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
3月23日,辽宁省公务员局公布了2014年全省公务员招录职位取消和调整公告。因未达到市级及以下职位1:2或省级职位1:3的开考比例,共有237个职位被取消,涉及招考计划291个;44个招考职位缩减,减少计划58个。据科信教育统计,取消的237个职位中,有64%为公检法司部门。 每年公考都有部分职位取消或调整,今年取消和调整的职位数共有281个,占总招录职位数的6%,比往年略有减少。 分析1:公安及狱警取消职位最多 据统计,今年取消与调整的281个职位中,公、检、法、司(司法局、监狱、戒毒)系统占大多数,其中,涉及到调整的44个职位中有42个是公检法司部门,占95%;涉及取消的237个岗位中151个是公检法司部门,占了64%。公安、监狱戒毒系统是招录大户,前者招2176人,后者招539人,招的多,取消的多也属正常。 取消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一种是这些岗位只面向公安院校辽宁生源毕业生,但这些人员大多愿意报考城区或热门部门,导致有的职位竞争激烈,有的却少人报考,只能取消或缩减。由于这些公安职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实际上等于这些报考冷门职位的考生已没有对手,只要达到笔试、面试最低合格线即可。沈阳市公安局技侦支队业务大队民警(一)、技侦支队业务大队民警(二)、监管支队女子监所民警(二)、... [ 查看全文 ]2014年辽宁公考237个职位未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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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这是我们党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 司法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稳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