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小编神速转载《2008年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一文,供您考研择校参考!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08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从事高等职业教育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院现有南北两个教学区及北苑、清河两个分院,北区地址在海淀区香山普安店29号,南区位于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5号。 2008年经市教委批准,我院面向北京地区招收高职大专层次新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考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录取现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所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分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普通高职单独招生部分考生专业课成绩应合格。符合国家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当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录取满额时转录其第二志愿专业。志愿专业均已录满时,同意调剂者,调剂至院内其它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上线数不足该专业计划40%时,该专业取消,志愿考生转入其它志愿专业录取。设定所报专业志愿分数级差10分。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不低于当年北京市划... [ 查看全文 ]2008年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