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电力学院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05月06日《2012年上海电力学院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一、学校全称 上海电力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 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2103号 浦东校区: 上海市浦东新区学海路28号 备注:2012级本科学生学习地点在学海路28号,全部住读。 三、层次 ■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备注: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日语专业限招日语或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相关专业的行业标准,环境工程、材料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 [ 查看全文 ]2012年上海电力学院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