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海体育学院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08年上海体育学院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一、学校全称 上海体育学院 二、校址 上 海 市 杨 浦 区 清 源 环 路 650 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五、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市高招办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限招英语。英语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05分、英语口试合格。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身体健康、高中阶段体育课考试成绩必须合格。 九、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参加省内艺术类统考合格,经我院艺术类加试合格,文化分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分男、女按专业成绩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体育类专业:按各省市体育投档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身高:男子1.70米以上(含1.70米),女子1.60米以上(含1.60米)。 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7,色盲、色弱等体检不及格者不予报考与录取。 3、文理科专业:达到各省市本科分数线,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身高要求:男:1.68米及以上,女:1.58米及以上;... [ 查看全文 ]2008年上海体育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