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金融学院秋季招生章程
考研频道小编从官方网站转载《2011年上海金融学院秋季招生章程》一文,谢谢阅读!一、学校全称上海金融学院 二、就读校址校本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川路995号 三、层 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录取时不限制外语语种(有明确语种要求的专业除外),但考生进校后,学校将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各专业均没有男女性别比例要求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九、录取规则 1、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认可各省市的加分政策,但享受加分的考生最高分值不得超过20分。 3、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予以录取。达到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的考生,如果第一志愿专业不能满足,按其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专业依次投档。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分差,即第二志愿专业要取决于第一志愿是否已录取额满,依此类推。 4、艺术类专科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50%与艺术加试成绩50%之和,... [ 查看全文 ]2011年上海金融学院秋季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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