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海行健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小编神速转载《2008年上海行健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一文,供您考研择校参考! 一、学校全称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二、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闸北区原平路55号 嘉定校区:嘉定区城中路37号 三、层次 高职 四、办学类型 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详见各省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不限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除学前教育专业限招女生外,其余专业男女招收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A、提前批、艺术类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B、上海市第三批(含征求志愿)均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对进档我校考生,按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省市考生:在当地相应的批次分数线之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按文理科不同的单科顺序进行: 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综合,也就是总分相同,先看语... [ 查看全文 ]2008年上海行健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