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城市学院招生章程
05月12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14年北京城市学院招生章程》内容。北京城市学院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名称:北京城市学院。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学性质:民办办学目标:北京城市学院发扬“改革探索、勤奋进取、艰苦创业、开拓前进”的光荣传统,培养学生成为“适应能力强、实用本领多、综合素质高”的应用型人才,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基地。学制:本科基本学制为4年,高职(专科)学制2、3年。校址及办学地点:校本部: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大学城校区:东方大学城航天城校区:海淀区永丰高科技园区城南校区:大兴西红门第三条 北京城市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 北京城市学院设立由校领导及招生、教学、纪检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北京城市学院的招生... [ 查看全文 ]2014年北京城市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